第三,民族感情角度:在清初,滿人入關時,大肆殺戮,很多平民百姓死在他鄉,於是出現了運屍人的工作,將屍體運回老家安葬。後來傳說出現了四川、湘西的趕屍人,屍體會自己跳著走。
並且,反清復明一直是香港的主流思想,很多人都同情反清復明的志士,貶低滿人,因此這些會跳的屍體就被安上了滿人官員的樣子。
而且香港是在清朝手上被英國割據的,因此香港人心裡有怨恨,於是拿清朝調侃,這是香港文化的一部分。至於為什麼選擇官服,則是因為民間反清、反貪的表現,是士大夫文人的想像和社會寄託。
第四,影視學角度:
清朝的官服從拍攝效果上比較符合殭屍的形象,因為清朝官服比較直統統的,顏色較深,加上官帽的外形,整個服飾與漢服不一樣,有一種壓抑、沉悶的味道,所以用於拍殭屍最合適。如果用唐朝、明朝、漢朝的服裝來拍,也不是不可以,但因為漢服顏色可能較淺、比較寬大,拍殭屍沒有清官服合適,反而會有一種飄逸的仙氣在裡面。
所以拍漂亮的女鬼一般穿的都是古代漢服,才有等一系列經典女鬼。試想,讓聶小倩穿清朝官服,那該是一種什麼效果?
第五,民俗角度:
清朝有種道士叫『訓屍人』,他們具有引導屍體行動的一種法術。有很多有地位的以及有錢的人,在死去以後,希望落葉歸根,在屍體未腐化時由術士趕回鄉安葬,這時候就需要做屍體處理,道士一般會用他們的手藝把屍體做得僵硬,以便行走。然後打扮一下,這時候給它們穿上官服也是很擺譜的事。
趕屍人被稱為『趕屍匠』,大約三五同行,有的用繩繫著屍體,每隔幾尺一個,然後額上貼黃紙符,另外的便打鑼響鈴開路,晝伏夜行。天亮前投棧,揭起符紙,屍體靠牆而立。到夜間繼續上路。
還有一種說法,指趕屍者其實背起屍體而行,但由於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見趕屍者,以為有行屍。
第六,文學史角度:
殭屍之說盛行於明中葉以後及清朝。清朝一方面是對於殭屍事件的記載更多,對於殭屍的研究更多,更重要的是,清朝的小說和讀本等文學形式興起了一個高超。民間通俗文學對於這類身邊的怪事會做出不同的鬼怪等等的解釋,殭屍就是其中一種。
這些東西也被更多的書籍和民間傳說記載,被用到現在的一些電影的取材上了。清代筆記載殭屍者最多,首推袁枚的及紀曉嵐的。此二書可以說是『殭屍大全』。香港的殭屍電影大都來自這些書籍,因此很自然的殭屍穿的都是清朝的衣服。
這是秦奮曾經在酒館中聽過的戲言,當時只是一笑置之,不過仔細想想,卻也有幾分道理。
除此之外,還有相似的是西方的吸血鬼起源,比較靠譜的解釋是卟啉病。
卟啉病是一個用來描述血液中血紅素生成不正常時症狀的術語。某些這種疾病,比如皮膚生血性卟啉病,這導致毒素在皮膚上沉積這種疾病的患者通常對光很敏感,因為光能激活皮膚中的這些毒素。當毒素被激活時,皮膚會被侵蝕而導致毀容,包括嘴唇和牙齦的糜爛。這些因素可能導致了患者有著像屍體一樣的腐爛的外表,同時他們還懼怕陽光。
而狼人的起源也很簡單……沒錯,就是你想的那樣,狂犬病。
狼人變身後,喜歡像瘋狗那樣亂咬人,你能說他不是狂犬病患者?
「糟了,怎得來了這麼多殭屍?」這些村民膽小怕事,很快慌亂起來。
「就是,這些殭屍力大無窮,逮人就咬,被咬傷的人也會變成殭屍……咱們打不贏的,還是躲開吧。」
「沒錯,等太陽一出來,這些殭屍就沒法動彈了……」
眼見著冒起了慌亂的苗頭,秦奮眼神一冷,當機立斷道:「都閉嘴!」
「現在高人正在亂葬崗斗殭屍王,我們如果不牽制住這些小怪,被那殭屍王召喚了去,到時候高人落敗,咱們一個個都得死!」
「你們死也就算了,孩子們怎麼辦?」
「……」
人群頓時沉默了。就算是再老實巴交的農民,在涉及到孩子的問題上,也絕不會有半點兒猶豫。
護崽,這是所有哺乳動物的天性,寫入基因里的本能。
村民們回頭望了望身後的孩子,臉上的神情很快堅定下來。
「攔住他們!」
「跟他們拼了!」
「沒錯,孩子一定不能出事!」
士氣這玩意兒虛無縹緲,但卻真實存在著,兩隻力量差不多的軍隊,勝者往往是氣勢如虹的哪一方。
隨著殭屍逼近,秦奮首先動手,一包糯米便是天女散花式的砸了出去。
這些糯米砸到殭屍的身上,頓時就是一股白煙冒出,腐蝕的皮肉茲茲作響。
隨著兩把撒下去,頓時就有一頭殭屍面無全非地倒了下去,渾身顫抖抽搐,顯然是爬不起來了。
人群爆發一陣歡呼,只要破了害怕的心理,發現這些東西並不是不可戰勝的,村民的力量自然就能發揮出來。
小貓妹子站在秦奮身邊,一邊扔糯米糰,一邊興奮的道:
「感覺好像植物大戰殭屍誒,身後的村莊就是農夫的家,我們就是豌豆射手,在這裡負責狙擊殭屍,好有趣!」
有趣你大爺!
你的心也太大了啊!
如果被那殭屍撲倒,保准你不會再說什麼植物大戰殭屍了!
秦奮皺了皺眉,道:「咱們人雖多,但實在是一群烏合之眾,只要有一頭殭屍衝破防線,那麼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信心很快就會煙消雲散……你在這裡待著,我去將那些殭屍引來。」
「誒?」
不得小貓妹子說話,秦奮就迅速衝進了旁邊的院子,捉了只兩個月大的羊羔,用刀在羊羔的腿上割開了一條傷口,開始引怪。
這些殭屍眼珠子都已經爛光,尋找獵物靠的顯然不是視覺,因此嗅覺的幾率相當之大。
果不其然,隨著溫熱的羊血灑出去,這些殭屍頓時狂躁起來,至少有一多半被血腥的氣味所吸引,跟在秦奮身後跑動起來。
而秦奮選擇的方向是……地主老財賈員外老宅的位置。
禍水東引,就是這麼簡單。
「天殺了潑皮!居然將殭屍引了過來!」賈員外滿頭大汗,恨不得把秦奮撥皮抽骨,只是這時候由不得他罵人。
旁人已經滿頭大汗去搬糯米,畢竟比起一個秦奮,這一大波殭屍才是真正要命的東西。
等殭屍潮好不容易熬過去,宅子毀了大半,氣息奄奄的地主老財尋找秦奮的消息。
然而最終的結果卻是查無此人。
賈員外一怒之下,吐血三升,暴斃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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