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魂 審訊牢籠

    第七章

    局長上陣親審訊連夜搜查陷牢籠

    等到天快黑的時候,反貪局局長吳剛和偵查一科董科長還有一女同志小張進了監控室,在幾年前檢察院辦理范挫勝挪用公款案時,甄科長就認識吳剛局長,當時他年僅三十歲就當了反貪局付局長了。進屋後,吳剛局長慢慢做下,對甄科長說道:「甄科長,你好,請允許我現在還這麼稱呼你,咱們也算老相識了,打交道也不是一年兩年了,彼此也比較熟悉,在辦理范挫勝案子時和檢察機關也配合的不錯,我們還是非常感謝你的,但是我沒有想到的是你今天也座到了這裡,讓我感到非常吃驚,感到非常的驚訝,前幾年查處菸草的案子也不少了,我想你一定應該吸取教訓,不會在違法亂紀的事情,因為有前車之鑑,不會在犯同一類的錯誤了。到現在為止,你可能還沒有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還以為是因為老付犧牲的事情檢察機關在追究你瀆職的責任,但在此我想提醒你,你認識錯了,如果僅僅是因為瀆職找你,我就不會在這裡和你談話了,因為有專門管瀆職侵權檢察科的付檢察長,我既然找你談話就是關於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案子,也就是明確的告訴你,你雖然是以涉嫌瀆職被傳訊來的,但我們傳訊你的目的不單單是因為此事,你還有特別重要的問題需要你交代,你仔細想想,最近一段時間有沒有涉嫌貪污受賄的問題,你也不要急著回答沒有這方面的問題,要前思後想,思想做最激烈的鬥爭,才能做出最後的抉擇。你也知道檢察機關辦案的作風,檢察機關如果沒有掌握一定的證據不會輕而易舉的就傳訊你,尤其像你們這樣有一定地位的國家工作人員,雖然菸草現在算國家壟斷的國有企業,但專賣稽查局還算行政部門呢,也算是國家工作人員。因為一旦檢察機關傳訊錯了,出現錯案,對菸草影響不好,對檢察院影響更不好,社會影響可想而知了,所以我們對立案的案件是最慎重的了,也就是只有有一定的把握才會立案、傳訊,現在我也可以給你思考的時間,因為要想說出實情確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此事涉及人的前途命運,不說事關生死,也事關人生,思想包袱一定可想而知了,但有一個前提是,早早晚晚必須把問題交代清楚,晚說不如早說,早交待比晚交待的好,最起碼可以弄個坦白交待問題,爭取有一個好的態度,因為到目前為止,不把問題說清楚是過不去這關的,你仔細想想,如果你生挺個一天兩天,受罪不說,最終也得交待問題,何苦呢,所以在此我勸你竹筒倒豆子,把你的問題如實的講清楚,政府會考慮從輕處罰你的,你的問題也不是殺人了,說了就得執行死刑,你的性質還沒有嚴重到那個地步,也就是走錯了一小步,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你也取了,也有道了,但卻違法了,我們所要問的就是關於這方面的問題,這也沒有什麼不好說的,因為你實實在在做了,出了問題就得想法補救,現在的唯一出路就是把問題說清,沒有退路可走了,前進一步就是萬丈深淵,退一步不說海闊天空,最起碼心靈得到解脫了,思想解放了,內心的顧慮也就一掃而光了,我羅里羅嗦的和你說了半天了,無非也就是做作你的思想工作,你看看對你的問題有何想說的。」

    「剛才吳局長對我也說了不少,你說的意思我也聽明白了,我心裡也明白吳局長也真心是對考慮,對我負責,在此我深表感謝了,你也說了咱們也是老相識了,你也應該了解一些我的為人,我自己辦事有自己的原則,身正不怕影子斜,腳正不怕鞋歪,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叫門,我原以為檢察院找我就是為了老付死我涉嫌瀆職的事情,是誰的孩子誰抱著,是誰的責任誰擔著,老付之死我確實有責任,是我的責任我就勇於承擔,就是法院把我判了我也不冤枉。但經吳局長這麼一說,使我感到事態的嚴重性了,你的意思是我在任菸草專賣稽查科科長期間有貪污受賄的問題,自從到菸草工作到現在,自己認為還經得起金錢的考驗,貪污的機會恐怕是沒有的,因為我不管財務,說我受賄自認為還是清白的,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給我送過錢呀,我自信還抵得住金錢的誘惑,不知檢察院的領導從何說起呢?」

    董科長一聽甄科長這麼反問,當時就急了,大聲說到:「你不要以為你現在還是菸草專賣稽查科科長,你現在是被傳訊的犯罪嫌疑人,請主意你態度有問題,你現在是對反貪局局長說話,你是被詢問人,用不著你來反問我們,你只有老老實實交待問題才是你的唯一出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我的態度怎麼了,你們這麼磨磨蹭蹭的這麼晚了才問我,不就是想晚上熬鷹嗎,我知道政法機關的政策,坦白從嚴,牢底做穿,抗拒從寬,回家過年。你們晚上加班有吃有喝,可以輪班睡覺,我吃不下飯不說,家裡的老人孩子還沒有人照顧呢,如果是因為貪污受賄找我,我就是這個態度,因為我自己認為是清白的,還是剛才所說的,腳正不怕鞋歪,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叫門,我沒有收錢,你讓我說什麼,還口口聲聲我態度有問題,我看也請你們主意態度,我也是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輪得著你大聲訊我嗎?」

    一看甄科長急了,吳局長示意董科長不要在說了,其實董科長的目的也就是虛張一下聲勢,替領導們壯壯威風,另外也總的有人裝黑臉的呀。

    吳局長依然不動聲色,慢條斯理的說道:「你的心情可以理解,家裡還有老人孩子,你丈夫去世後一切都由你照顧,你的孝心可佳,值得讚賞,但也不能因為你有孝心就放棄追究你的責任,這就叫人心似鐵非似鐵,官法如爐真如爐,你不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這句話沒錯,這是法律規定,誰也不能違背,否則就是違法,但有一個前提,你必須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明天你犯罪了,到了監獄,只能享受監獄的平等了,在此我想提醒你的是,你要對你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起責任。」

    「別看我是女流之輩,但我還自認為對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敢負責仁的。」

    「是嗎?你仔細想想,在今年過春節,具體到日子也就是在小年那天有沒有人給你送過東西?」吳局長突然把聲音提高了幾倍大聲說道。

    經吳局長這麼一提醒,甄科長當時就楞住了,也不知說什麼好了,仔細一想,在小年農曆二十三那天,就範董事長給自己送過兩條煙,當時范董事長就說是過年了給兩條好煙,你不吸菸,可以來人來客的時候再抽。難道這兩條煙里有什麼貓膩嗎?要不檢察院的人怎麼知道此事,因為兩條煙的事,即使有人舉報,也應該由紀律檢查委員查處,檢察院也不會查處此事,難道兩條煙里有什麼貓膩,如果真的這兩條煙里有什麼貓膩,那可就把自己害殘了,那可是怎麼也說不清了自己跳到黃河裡也洗不清了,不論如何,你是把煙收下了,如果煙里有錢,即使你實在是不知道,那也沒有人會相信的,混身是嘴也難辯了,難道是有人在陷害自己,憑自己和范董事長的關係,人心隔肚皮,做事兩不知,人心難測,但此事只有自己和范董事長知道,難道他會陷害自己嗎?憑自己的感覺,憑自己和范董事長的關係,難道他會恩將仇報,自己可是沒有什麼對不起他的,以前的事全是他對不起自己的,怎麼想他也不應該害自己呀,但送煙時就他自己去的,也不會在有別人了作證,這可如何是好呀。既然檢察院已經說出具體時間是小年那天,而且知道是送的煙,那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只能實話實說了。

    「范董事長是在農曆小年那天給我送去過兩條中華煙,現在還原封不動的在我家大衣柜上面放著呢,今年過春節因為菸草發煙了,我就始終沒有動,來人也沒有拆來,難道這裡面有什麼問題嗎?」

    「你看,我剛才就和你講,勸你不要激動,有事說事,態度激動解決不了問題,我早就告訴你了,如果檢察機關沒有證據,不會輕易立案傳訊人的,尤其是有一定身份之人的,既然傳訊你,就一定掌握有關證據,不可能打沒把握之仗的,現在一提醒,你感到事態的嚴重了吧,可以明確告訴你,問題就出在兩條煙上,這也就是考慮你的態度問題的時候了,我奉勸你一句地是,還是把問題如實講清楚的好,請你相信,檢察機關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就是必須維護法律的尊嚴,現在也是你放下思想包袱的時候了,我們辦了這麼多年的案子,知道你現在思想壓力最重,思前想後,要把問題想清楚,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前途命運,也就是後果,如果把問題說了,檢察機關會怎麼處理自己,自己該如何是好,其次,就是想如何對付檢察機關,是主動老實交待自己的問題,還是頑抗到底,拒不承認自己的問題,反正如果我不說,檢察機關拿我也沒有辦法,我可以明確告訴你的是頑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條,雖然這話說的比較嚴重,但確實是這樣,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沒有口供,只要有證據便可定案,法院判決,都是依據證據,不是單純依靠口供的,但口供是證據之一,你也可以一言不發,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實行保持沉默權,但你可以一言不發,就好像你可以不稱認有問題一樣,但我們依據證據依然可以定案,你看在審判四人幫時,江清一局話也沒有講,避口不說,那不也依然判出無期徒刑嗎?還是剛才和你講的,爭取個好的態度,相信政府會從寬處理的,會考慮你的態度的,法律規定坦白從寬是會從輕處理的,要不法律怎麼會規定主動交待政法機關沒有掌握的犯罪事實的按自首處理呢,你看你是爭取個好的態度,還是繼續頑抗到底你自己選擇。」

    「我現在說什麼,領導們也不相信了,只能認為我態度不好,不想交待自己的問題,我現在相信的只能是自己,自己沒有做什麼虧心的事,只能說問心無愧,我現在是有口難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但另外我非常相信吳局長剛才說的那句話,我相信檢察機關既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那天,北方物流中心的范董事長確實給我送去過兩條中華牌捲菸,現在就在我家大衣柜上面放著呢,不信我可以帶領導們去取,自從給我後原封未動,過年我也沒有捨得抽了,當時范董事長就說過年了給我兩條好煙,留著待客人用,別看你在菸草工作,也不捨得吸這樣的好煙,但是也沒有在說什麼,難道我的朋友給我兩條好煙也犯受賄罪嗎?你們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吧,事情就是這樣的,不相信你們也可以調查范挫勝,核實一下我說的是否屬實,而且送煙這是過完春節後我向我公司李局長說過此事,當時李局長表態說先在我那裡放著,等過完正月在做處理就好。」

    董科長大聲說道:「我看你就是態度不老實,拒絕交待問題,你應該好好反省反省。」

    甄科長剛要開口說什麼,吳局長連忙制止了董科長和甄科長說話:「你們都先不要說了,甄科長你不是說煙到現在還在你家大衣柜上面放著呢嗎?你和我們一起回家,看看煙還在不在那裡,一看不就清楚了嗎?」


    「好的,那你們派人和我一起回去看看就行了。」

    於是,吳局長又叫了兩個法警,一起來到了甄科長的家裡,正好婆婆和兒子等者甄科長吃飯呢,菸草的人雖然把兒子接回來了,就告訴說你媽晚點回來,也沒有說什麼,兒子看見媽媽回來了,高興的喊著媽媽,當他看到後面還有不少檢察院的人時,趕緊藏到奶奶身後去了,大家一起到了大衣櫃前,甄科長一指,看見一個包著兩條煙的報紙在大衣柜上面放著,董科長上前把煙從大衣柜上拿下,急忙打開報紙,裡面確實抱著兩條中華捲菸,一條煙的塑料包裝好好的,但另外一天捲菸顯然已經被拆開了,塑料包裝沒有了,董科長從拆開的那頭打開紙包裝,拿出兩盒硬中華煙,打開香菸盒,就見裡面賽滿了一百元的錢,甄科長一看裡面真的有錢,當時就暈了過去,倒在了地上。

    她小兒子一看媽媽倒在了地上,急忙跑上前高喊著媽媽,大家也七手八腳的忙把她扶起,連垂在柔,掐人中。不一會,甄科長緩緩的醒了過來,看看大家,眼淚刷刷地流了下來,大聲的哭到:「是誰這麼狠心,這樣害我呀,這真是不讓我們一家子活了,老天那,你睜睜眼,救救我們一家子吧,難道讓我失去了丈夫還不夠,還要讓我進監獄,弄的我家破人亡嗎?」小兒子一看他媽媽大哭,連打在鬧的說檢察院的人害的他媽媽。

    吳局長連忙命人把煙和錢查封,把孩子讓他奶奶抱到一旁。因為煙裡面確實有錢,吳局長臨時決定,對甄科長家進行搜查,連忙派人到派出所請來公安幹警密切配合搜查,一是防備一旦搜查把鄰居都招來看熱鬧,而且這棟樓是菸草家屬院,到不是擔心有人來搗亂,菸草家屬院一般都是工作人員,思想覺悟都很高,一般不會有人出來搗亂的,主要是維持一下秩序。二是可以作為證明人證明搜查的全過程,防備有人胡言亂語,一旦查處到重要證據得由幹警簽字證明。吳局長考慮現在搜查在晚上,另外也確實搜到了一萬元現金,最好是通知一下菸草的領導,也讓他們全面了解一下情況,省得在找檢察院了解情況,說檢察機關冤枉好人,堵堵他們的嘴,讓菸草的領導沒有什麼好說的,吳局長便給菸草李局長打了電話,因為正在辦案,也沒有說案件的情況,只是說檢察機關需要搜查,要求菸草最好也派人來現場。李局長當時表示檢察院領導們辛苦了,也非常理解檢察機關的辦案,希望檢察院的領導公正辦案,把案件實事求是地調查清楚,並馬上通知菸草辦公室主任到現場密切配合檢察機關工作。

    經過全面搜查,除了僅僅有一萬元存摺外,沒有發現任何值錢的東西,電視還是十幾年錢買的國產的華龍牌電視,沙發也很陳舊了,連像樣的家俱都沒有,按說菸草的工資也不低了,象甄科長家庭條件這麼差的還真的很少見,同現在的人相比真是相形見拙了,看起來生活條件並不富裕。吳局長想,難道真是清政廉潔,要不怎麼沒有發現值錢的東西,甚至連金銀首飾都沒有呢,也許因為生活條件差才收受此筆錢,還是確實不知道此煙裡面藏有錢呢。反正錢也找到了,先回檢察院等和宋檢察長匯報匯報再說吧。

    辦案人員把一萬元錢填寫了扣押清單,在搜查證和搜查記錄上讓派出所的幹警和菸草辦公室主任簽了字,把手續收好後,大家急忙開車回檢察院。

    半路上,甄科長一聲不響在警車後面的鐵柵欄里坐著,感覺自己的末日要到來似的,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請檢察院的人實事求是的調查此事,在多言語恐怕只能是態度不好,也沒有辦法在為自己辯解了,無論現在真的從你家裡搜出了煙和一萬元錢,你說你不知道誰會相信呢,有口難辨,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到了檢察院大院已經快十點了,吳局長連忙給宋檢察長打了電話,把審訊和今晚搜查的情況詳細地向宋檢察長做了匯報。

    宋檢察長聽完匯報後當即指示,經過今天的辦案,已經取得了不小的進展了,檢察幹警們辛苦了,希望你們繼續努力,並表示慰問,雖然從當場已經查獲了贓款,但甄科長的還沒有承認確實是收了錢,是不是構成受賄罪還需要口供證實。因此今天晚上讓吳局長連夜安排反貪幹警連夜加班進行審訊,最好是把口供攻下來,也就是說甄科長最好承認是受賄,也就是知道是虎子送的錢。人員安排可以分成兩批,第一批人有董科長帶兩個人,其中一個必須是女幹警。第二批由吳局長親自帶領。第一批人前半夜審訊,吳局長等人前半夜休息,等後半夜審訊。之所以這樣安排也是工作經驗的總結,按以前的工作經驗,在審訊貪污受賄案件時,被審訊對象一般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大大小小也是一知名的人物,一般都有一定的學歷,即使沒有學歷的,更是社會上的老油條,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在剛被傳訊時一般態度蠻橫,給審訊帶來壓力,一旦檢察機關出事強有力的證據,也是百般抵賴,死不認賬,尤其像受賄的案件更是這樣,一般都認為,受賄行為都是一對一的證人,在送錢過程中,一般情況下不會有第二個人在場,有別人在場也不會收下的,只要受賄人死不認賬,檢察機關很難取得其他輔助證據,從而也就很難認定受賄,所以對受賄案件檢察機關只有加大審訊力度,使負隅頑抗著放棄僥倖的心裡,突破其僥倖的心裡防線,才可以取得口供,這也是辦理受賄案件的最主要的證據,也是攻克受賄案件的核心所在,而前半夜審訊的檢察人員,由於人前半夜比較興奮,精力也比較集中,所以審訊的工作主要是做其思想工作,把利害關係給她擺清楚,動搖其僥倖的心裡,尤其是不讓其休息,從精力上先把她拖垮。而後半夜審訊的人員則是徹底打消其僥倖的心裡,使其思想崩潰,才可以徹底交待問題,這時交待的問題才真是可靠,因為後半夜的人大都又困又乏,心裡抵抗能力也相對較弱了,在體力和精神壓力的強迫下,精神容易崩潰。所以說一般情況下審訊出結果都在後半夜,如果後半夜審訊的人不能審訊出結果,那承認的可能性就太渺茫了,當然也不排除事實情況就是當事人說的那樣了。這在考察嫌疑人毅力的同時,也是在考驗檢察幹警的毅力,誰的毅力堅強,最後的勝利者就是誰,也就是誰能笑到最後。如果檢察幹警的毅力戰勝了受賄著,受賄者就不打自著了。另外有吳局長在現場,一是可以及時處理有關事情,主要的還是給嫌疑人以心裡上的壓力,讓其看看檢察機關對此的重視,有一種不說清楚絕不收兵的狀態,使其不得抗拒。另外也有領導在場,不說在監督同志們辦案,防止幹警偷懶,主要是鼓舞檢察幹警的士氣,讓幹警們一看領導都在這裡親自督戰,審訊的力度也就加大了。

    按照宋檢察長的指示,經過一晝夜的審訊,因為甄科長只知道是范挫勝送去的煙確實不知道煙裡面裝有一萬元錢,所以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反正自己不能滅著良心說自己知道是誰送的,況且自己到現在為止確實不知道是誰送的。從反貪幹警的耳語中影影吵吵好像是在說是虎子送的,自己想想可能確實是虎子送的,反貪幹警也沒有冤枉自己,可能確有此事。也就是在過春節前,菸草李局長找到自己,說眼看著就到春節了,為了淨化菸草市場,打擊假煙販子借春節之機大量銷售假煙,謀取暴利,在春節前爭取查獲一兩起販煙的大案,爭取截獲大批的捲菸,給煙販以震懾,保證人民群眾吸到放心的捲菸,從而也可以增加菸草的銷售量,為此,菸草專賣稽查科專門開會布置查處大戶煙販的任務,號召各隊尤其是隊長積極動員自己的線人,動員一切力量,臨時線人提供不了情況的可以安排隊員晝夜蹲守煙販的行蹤,爭取完成局長布置的任務,可是臨近春節,各煙販雖然活動頻繁,但對自己的行為特別注意,各隊長雖然積極運作,短時線人因為春節太忙,也沒有提供有價值的線索,經過蹲守也沒有收到效果,眼看任務要化為泡影,無奈之下,甄科長只好找到也是販賣假煙的批發部,這個批發部平常都是虎子批發給其假煙的,二者是很不錯的關係戶,甄科長以前一次查獲的該批發部的捲菸是虎子送的,並且是虎子舉報給菸草,菸草才查獲批發部的捲菸為藉口,調撥了虎子和批發部的關係,該批發部因此對虎子恨之入骨,才同意套一次虎子,在虎子給批發部送煙的半路上,被事先準備好的菸草稽查人員當場將送貨的麵包車截住,當場查獲了價值18萬元的假煙。當時開車送貨的司機說送貨的麵包車是虎子租的,虎子在車上也說是租的,菸草把麵包車扣了兩天,在加上當時韓副局長說有人求他,也就把麵包車先放了回去,最後經局委會研究決定對虎子處以罰款五萬元,虎子以處罰程序不合法為由,還將菸草告上了法庭,李局長還讓自己找到范董事長想盡辦法協調此事,爭取不讓法院下達判決。虎子既然通過范董事長送去了一萬元錢,可是除了把麵包車給放回去以外,還是罰了款,其實虎子那裡知道範董事長是把煙和錢都送去了,誰知道範董事長沒有對甄科長說明是誰送的煙和錢,當然虎子對甄科長必然有意見,一是是甄科長組織人套的他的煙,另外送的錢也沒有辦事,所以才向檢察機關舉報,這也是人之常情。但無論如何,是虎子舉報的,其他人舉報的也好,但甄科長現在是騎虎難下,說自己不知道誰送的,反貪幹警誰會相信呢,但事實確實是這樣,自己也沒有辦法,希望反貪幹警實事求是地處理此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檢察機關身上了,自己現在身不由己,無能為力了。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六,天一亮宋檢察長就到了檢察院,吳局長和董科長剛睡了兩個小時,睡眼朦朧的就被召集到會議室開會,也就是具體研究一下案子,反貪局畢副局長因為昨天有事情請假今天早晨也被叫來參加了會議,因為董科長詳細的把昨天辦案的情況向宋檢察長做了匯報,董科長最後說道:「現在案子的情況就是這樣,目前主要的問題是,行賄一方虎子的證據是相當可靠了,昨天晚上在火車站等候另一證人也也就是范董事長的司機小李,並把他帶到檢察院做了筆錄,其完全可以證實虎子確實給甄科長送了一萬元錢,並且通過昨天晚上的搜查,確實也從大衣櫃裡把煙和錢搜查到了,有這些證據足以說明虎子確實是送了錢,行了賄,該證據是真實可靠的。因為送此錢時只有范挫勝自己送去的,具體他和甄怎麼說的,因為范董事長正在廣州出差無法找到,打手機也關機,無法證實是怎麼說的,因為無法證實,所以甄如煙一口咬定范挫勝什麼也沒有跟他說,她根本就不知道是誰送的煙,也就根本不知道煙里還藏有一萬元錢,要不她怎麼還會把錢還放在煙里絲毫未動。經過一晝夜審訊也拒不承認,咱們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從目前的情況我認為在審下去也沒有什麼必要了,在審她也不會承認自己知道收了一萬元錢,現在只好等范董事長回來在取證。但目前涉及情況是主要是,從昨天傳訊到現在已經快到24小時了,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傳訊不能超過24小時的,在繼續審訊下去咱們就違法了,現在不像以前了,檢察機關可以審訊幾天幾夜了,所以請領導們定奪下一步怎麼辦,是不是進一步採取強制措施。」

    宋檢察長反問道:「你們反貪局的意見是什麼呢,你既然說了,你就先講講你自己的想法。」

    「宋檢察長大老早就來了,我和吳局長還沒有來得及商量此事,我先說說自己的想法,吳局長別怪我就行了,我個人認為,現在應該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採取此措施並不是表示我們怕審訊太累,我們雖然已經工作了一天一夜,但我們不怕苦不怕累,在堅持審訊幾天也沒有關係。我考慮的是,既然現在范挫勝出差取不到他的證據,也就無法證實甄如煙口供的真實性,但我自己認為其是在狡辯,強詞奪理,這種說法也許不正確,這指示自己的想法,你想現在一萬元錢也從其家裡搜出來了,這是無法更改的事實,這也就是人贓具獲。另外檢察機關也掌握了行賄人的證據,她一旦承認自己知道收了一萬元錢,那就等於承認了受賄,案子就是鐵板一塊,證據充足,她在說別的也沒有用了,所以只有一口咬定死不承認才有僥倖的希望,也就可以矇混過關,甄到現在也不知道範董事長出差在外,據我了解甄如煙和范挫勝董事長的關係不同一般,原先是同班同學而且曾是戀人,一起分配到菸草工作多少年,在范挫勝被咱們檢察機關以挪用公款偵查並被法院判刑服刑完畢後是甄如煙幫助其東山再起的,所以存在著范挫勝不會害她的僥倖心裡,最起碼不會有意害她的,這是其一。其二我認為,通過昨天夜裡的審訊,給我的感覺其心裡是非常複雜的,其丈夫剛死不久,事業也不順利,家庭更是負擔太重,其思前想後,思想顧慮太重,如果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可以徹底打消她的僥倖心裡,給她以震懾作用,徹底粉碎她的心裡壓力,說局不好聽的話,就是把她消癱,擠垮,這也就促使她主動交待問題。三也是最主要的就是剛才說的時間不允許,傳訊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找紀律檢查委員會配合到可以延長時間,因現在是雙修日,在找紀律檢查會配合也不現實了,最主要的是咱們已經立案了。所以我建議先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在說。」

    「到目前為止,我到同意董科長的意見,但那你想國後果沒有,一旦在刑事拘留到期後范挫勝的人還找不到,或者即使找到范挫勝沒有和甄如煙說是誰給她的這一萬元錢,我們下一步怎麼辦,刑事拘留好辦,檢察院有刑事拘留權,宋檢察長一簽字就行了,公安局只是走個手續,我擔心的就是如果不夠受賄罪我們怎麼處理此事,你們科把案子辦了,一旦受賄罪不成立,最後擦屁股的還不是我們領導」。吳局長說道

    宋檢察長補充道:「吳局長考慮問題考慮的非常全面,後顧之憂都考慮到了,這確實是一個非常值得考慮的問題,董科長你們急於辦案的心情是好的,可以理解,但最主要的是辦成鐵案,不要嫌疑人一翻供,就不行了,應該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我看可以考慮先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目前確實是有一個一旦在刑事拘留期間取不到范挫勝的證據,或者其做的證言不利於我們辦案的問題,但由於時間不允許我們在檢察院審訊,超過傳訊時間在檢察院審訊誰也做不了這個主,我也承擔不起這個責任。因為我們已經立案偵查了,在聯繫紀律檢查委員會協助有些難度,咋們應該先同紀檢會聯繫,可以先辦理雙規,有結果在立案,再說因為紀檢會和檢察機關最近因為爭辦案權的問題,鬧的不可開交,再有也是雙修日,在聯繫配合有些難度。今天上午先辦理刑事拘留的手續,但也不能放鬆審訊,以為一放到看守所就萬事大吉了,吳局長你組織力量在看守所輪番審訊,我就不相信你們攻不下口供來,另外立即通過北方物流中心的人迅速打聽范挫勝董事長什麼時間回來,立即派人取證,這可是最最重要的證據,一旦失敗咱們就前功盡棄了,還得收拾殘局。不過咱們還留了一手的是,咱們可以以涉嫌瀆職罪立案偵查,關於受賄的問題先別上報,等把證據砸實在說,即使拘留錯了,不論如何,一萬元錢確實是從其家裡搜出來的,估計菸草和甄如煙本人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也可以向政府有個說法,也就是咱們有退身之步,沒有什麼後顧之憂。同志們也忙活了一天一夜了,太辛苦了,除在看守所審訊的人以外,其他的人好好休息,準備連續作戰,吳局長你看如何?」

    「宋檢察長說的非常有道理,決定的非常及時,正確,部署的也很嚴密,我也就不多說什麼了,畢局長和董科長如果沒有什麼意見,就按宋檢察長安排的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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