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地精與巨魔
對巨魔們給出的情報,艾華斯非常重視。
他沒有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與他們說話,而是特地拉著這些巨魔前往了較為僻靜之處。
考慮到咖啡基本上就是從南方大陸運過來的,因此艾華斯沒有帶他們去咖啡廳。而是帶他們去了一家星銻人開的餐館,並要了一個包間、點了大量的烤豬肉——直接點來了半扇豬。
巨魔們顯然對此受寵若驚。即使在教國、甚至是精靈,也並非都會對巨魔有多少耐心,更不用說相對平等的態度了。
「我對你們的歷史還算了解。」
面對年輕的巨魔祭司磕磕巴巴的疑問,艾華斯如此平靜的答道:「我可以與你們交易。但最好不要試圖欺騙我。」
——當然,艾華斯其實對巨魔這個種族的了解並不算很多。畢竟玩家們當年從未涉足過南方大陸,對這片誕生了巨魔與地精的土地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他的確知道巨魔的歷史,但也只知道來歷,而對他們的文化、風俗、政治一竅不通——假如巨魔文明真的有這些東西的話。
比如說,巨魔與地精,其實是在同一個時代,在相鄰地區誕生的物種。
這些都有犀牛一樣的粗糙厚皮、招風耳與鷹鉤鼻的種族,雖然有一些高得要命、長著獠牙,有一些矮的要命、長著細密扁平的牙齒,但他們本質上來說也可以算是近親。
甚至他們的誕生都有著相同的原因。
那就是獸主的「創生」。
巨魔是獸主仿造巨人而創造的獸性種族,地精則是獸主仿造矮人創造的獸性種族。
愛之道途有著創生的能力,如同子宮孕育生命。女巫創造狼人、月之子創造新的月之子,月亮滴落精華也可以創造被稱為「妖怪」的幻魔,最初的仙女便是從山川、湖泊與森林中誕生的精怪。
而愛之道途還叫獸之道途的時候,獸主也同樣有著這樣的能力。
祂曾創造至少百種獸群——最初的二十種匯聚心血,被稱為「貴種」;中間不計其數的奇形怪狀,被稱為「劣種」,最後的二十種則乾脆是對已有種族的模仿。如今這些創生的種族已然十不存一,但仍有少數種族保持存續。
——南方大陸,就是獸主的「培養皿」。
他將自己的諸多造物全都堆在了一起。而在「禁果」之後,他們就徹底失控了。在極為混亂的百年過後,各自占據了一塊地盤。
因為在低等級超凡者們的冷兵器戰鬥中,體格往往對戰鬥力起決定性的作用。巨魔與地精的身高差距接近五倍,地精反抗巨魔的可能性比人類反抗巨人還要小。但是地精們很聰明,所以被巨魔們招為奴隸……如今的巨魔語以及各種祭祀規程,都來自於地精的創造。
很快,這些更加聰明而狡詐的地精就學會了航海術。
他們逃離了被巨魔控制的南方大陸,散開到了各片大陸。靠著經商、研究,以及偷竊、模仿其他種族的技藝,地精很快就成長了起來,變成了不可忽視的種族。
最重要的是,地精與巨魔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的血統感染力很強。
無論混什麼血、無論男女,地精生下的孩子都是地精,巨魔生下的孩子都是巨魔。往往需要八九代連續的血統浸染,才有可能漸漸鈍化一些他們的種族特徵。
而這種顯而易見的種族共性,讓分散到世界各地的地精變得異常團結。
按理來說,巨魔算是巨人的優化版。獸主特地縮減了體型,強化了巨魔的生命力、來讓他們不會互相爭奪食物。
可被優化過的巨魔卻走上了與原型巨人完全不同的另一條路……擺爛。
正因為他們體格強大、皮膚粗糙、生命力強到斷頭都不一定會死、徒手能擊殺野外環境的全部野獸、無視大多數毒素、天生精通「巫術」與「詛咒」。巨魔們基本免疫大多數疾病,因此連雨水都不恐懼、蚊蟲更無法咬破他們的皮膚。而這樣可怕的種族居然是大規模群居的。
如此強大的種族在肥沃的熱帶雨林之中,不可能有任何天敵。
也正因如此,巨魔們不懂種植、不懂建築、也不懂畜牧,獲得肉食的唯一手段就是依靠獵人的捕獵。
因為熱帶雨林的物產足夠富饒,就算如此也輕易養得起這些巨魔們。因此千餘年過去,巨魔從未在南方大陸上滅絕、可他們的文明還保持在原始社會狀態。
可地精們卻殺了回來,通過更強大的科技產物、訓練出的道途能力,以及積蓄的財產,反過來統治了南方大陸,成為了巨魔們的主人。
但地精們並沒有自己的國家,因此他們之間的行為也並不統一……有的地精會與巨魔部落做生意交換古代科技的碎片,有的地精則是搶奪或者欺騙。
種植園和巨魔貿易也是一樣,有一些巨魔是被暴力抓走的,有一些是被同族賣掉的,有一些是自願離開的,也有一些是懵懂受騙的。至今仍有少數強大的巨魔部落在南方大陸深處盤踞,與地精商人們普遍敵對。
而顯然不屬於奴隸、卻又能學會人類語言的巨魔,就只能是這些巨魔部族內的祭司階級了。
如果他們能看到通緝令,還能拿到染血的追捕印記,就說明試圖捕獵艾華斯的人來自於南方大陸——來自於那片遍布可怕的野獸、甚至還有尚未滅絕的魔獸,由地精與巨魔所聚居的野蠻土地。
……看來,在獸主遺棄巨魔之後,有一些巨魔投向了熊天司嗎?
在等待那些餓壞了的巨魔狼吞虎咽的進食之時,艾華斯撐著下巴、認真思索著。
倒也合理。
對於這些缺乏智慧,習慣暴力的種族來說,會信奉掌管力量之道的至高天也並不意外。
畢竟就算是精靈,也基本不會去南方大陸傳教。
艾華斯甚至懷疑巨魔們是否知道柱神共有九位,以及熊天司早就不再是至高天了……
很快,三頭巨魔就吃飽了。
——這三個平均身高在兩米五以上、渾身肌肉鼓起的強壯巨物,在不知道餓了多久的情況下、只吃了半扇豬就飽了……那豬甚至都不怎麼大。
當然也有一定的可能,是他們不敢在陌生環境內吃的太飽、以免喪失警惕;另一方面,也能看出來自獸主的改造痕跡。與巨人相比,巨魔們所需要的食物遠沒有同比例的巨人那麼多。
「現在可以跟我說了嗎?」
艾華斯右手扶著權杖,悠然道:「想請我做什麼事?為什麼非得是我?
「——還有,通緝我的事。記得全部說清楚。」
「我們來到教國,是為了救回我的爺爺。」
那個棕褐色皮膚的巨魔答道:「他被人抓走了。」
「你的爺爺?」
艾華斯稍微有了些興趣:「是剛剛那家店的老闆抓走的嗎?」
按照祭司階級代代相傳的特性,他能學習人類的語言、就說明他至少是大祭司的頭幾個孩子。那麼他的祖父應該也是前代大祭司才對。
這種強大的超凡者,怎麼可能被地精抓走?
剛剛他們是在地精店門口把艾華斯截住的……莫非是他們一直在這家店門口徘徊,有什麼話要說又不敢進去?
「不是地精。是人。」
巨魔強調道:「是……人。」
他比劃著,指了指艾華斯,又指了指外面的食客們。
隨後他拿起那塊石頭,斷斷續續:「這……也是,他給我們的。讓我們對你詛咒。就把我爺爺還我。
「他……不守承諾。他把我爺爺帶走了,帶來了教國。有人跟我說。我們很聰明,沒有詛咒。父親說……不要了。我說要的要的,就跟過來了。」
和他交流了好一會,艾華斯漸漸聽明白了。
有一個在他們那裡很出名的強大男人深入南方大陸,抓了一個老祭司。隨後給了他們部族其他的儀式師艾華斯之血,讓他們詛咒艾華斯,就把老頭子還給他們。
但是這些巨魔們也不純粹的傻——尤其是祭司們,能學會多種語言就說明他們還是有點腦子的。他父親不敢惹那個人類,不打算追回來了、而他固執要把爺爺救回來,就偷偷上了貨輪偷渡了過來,在快到的時候跳船遊了過來。
他們本來是想自己把人救下來的,但這三個巨魔都是年輕人。來到教國之後,不會和這裡的人說話、也根本看不懂地標,更不知道人在哪裡。於是他們決定追獵艾華斯……既然艾華斯是那個男人的敵人,就說明他可能知道對方在哪。
艾華斯的評價是:有點腦子,但不完全有,但還是有點。
「……難道是高貴之紅的殘黨嗎?」
艾華斯眯著眼睛,低聲喃喃道:「人類……侍奉熊天司的人類嗎?」
在巨人眼裡,人類可是食糧啊。
那頭熊,真的會有人類信徒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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