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確實是好酒,馥郁芬芳,香氣撲鼻,惹人沉醉。
王冠端起酒杯,掃視寂靜無聲的大雄寶殿,朗聲說道:「我在南京城裡聽到過一個笑話,有個地主老財的兒子不識字,別人勸富翁聘請老師教導,老師先教「一」字,是一畫,「二」字是二畫,「三」字,是三畫,隨後地主家的傻兒子得意地把筆丟了,告訴富翁他已經通曉字義,不用老師。富翁聽了很高興,遂辭去老師。某天,富翁想請一個萬姓的朋友來喝酒,讓他兒子早上起來寫張請帖,但到了中午還不見寫成,便去兒子那詢問。他兒子抱怨說:世界上的姓氏有那麼多,為什麼那個客人偏偏姓萬?我從早上到現在,才寫到五百多畫!」
聽到這枯燥無味的笑話,群妖面面相覷,相顧無言,過了兩三秒才後知後覺地齊聲大笑起來。
尷尬而不失禮貌的笑聲溢滿整間大殿,道士王冠欣喜地端起酒杯,對賓客們說道:「與諸君共飲!」
「共飲!」
妖魔們嬉皮笑臉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任務小隊的成員們,看著群妖烈酒入喉,也端起酒杯,假裝飲酒。
被靈氣浸潤過的酒水確實不同凡響,任何妖魔飲完一杯之後,都面色潮紅,意亂神迷,群妖挨個講起老掉牙的笑話,把其他鬼物逗得哈哈大笑。
沒有笑話可講的妖鬼,也講起了最近吃人的故事,何時,何地,何種人。
「我前天在山裡還劫了一幫行商,裡面最好吃的是一個胖子,而他身上最好吃的是肝,多油,肥膩,順滑。」
「錯,胖子最好吃的是腦和腸,腦滿腸肥嘛。」
「我倒是覺得瘦子更好***道,耐嚼。」
「嘖嘖,好想再吃兩個童男童女啊....」
喝醉的妖魔徹底撕下人畜無害的偽裝,大肆談論起吃的經驗。
坐在小角落裡的任務小隊眾人面色陰沉不定,在妖魔眼中,他們是從海外回到中原的邪修,
只要他們敢露出一點半點義憤填膺的模樣,第一時間就會被群妖群起攻之,圍剿殺死。
隱忍。
首座上的山魈道人環顧大雄寶殿,笑道:「宴是好宴,酒是好酒,豈能沒有好肉?」
他大手一揮,白衣厲鬼輕飄飄飛回轎子,從裡面背出了一名穿著紅色長裙、挺著肚子的美艷女子。
那女子一直昏迷,被背到大廳,受妖氣一激,登時醒來,環顧四周入眼處儘是猙獰恐怖的妖魔鬼怪,驚叫一聲,幾欲昏厥。
哈哈哈哈,群魔看到孕婦驚嚇的慘狀,放肆大笑,張狂笑聲像是要掀開整間大雄寶殿。
「紅娘莫怕,到為夫這兒來。」
首座上的王冠道人揮了揮手,慈眉善目地對女子說道。
「夫君救我!」女子看到王冠,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慌亂地跑向王冠,躲在他的身後,「這裡是....」
「這裡是孤寒寺,這裡是群魔殿。」王冠用那雞皮也似的枯瘦手掌,撫過孕婦的頭髮,溫柔地說道:「紅娘,你跟了我多久?」
「三,三年。」紅娘牙關打顫地說道:「夫君將我從秦樓楚館中贖身出來,已有三年。」
「三年了啊。」
王冠感慨著,伸手摸了摸紅娘挺起的大肚皮:「你可算懷上了。」
紅娘似乎意識到了什麼,捂住自己的肚子,臉色煞白地說道:「夫,夫君?」
「世人都說,酸兒辣女,紅娘,你最近喜歡吃酸的,還是喜歡吃辣的?」
「....酸」
「那就是兒子了?」
王冠撫掌大小,對眾妖魔說道:「生兒子好啊,生了兒子,可要比生個女兒,多個一兩半兩的肉量。」
?
妖鬼們先是一愣,旋即恍然大悟,放肆地大笑起來。
「是是是,王冠道長說的不錯,這男嬰,是要比女嬰多上一份肉量。」
妖魔的奉承,在紅娘聽起來如同來自地獄的耳語,她渾身戰慄,絲毫不敢動彈。
「紅娘,你是不是一直很奇怪?」
女子越是恐懼,王冠的聲音就越是輕柔,「我的家室並不顯赫,名下的店鋪經營狀況不佳,連對購置耕地,也興致缺缺。你說,我是怎麼在短短數年內,積累到萬貫家財?」
「....夫君,夫君能煉製丹藥。」
「沒錯,煉丹。那我煉得又是什麼丹?」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不,你知道。」王冠笑道:「你知道我煉得什麼丹,所以你才堅持住在南郊小院,死活不肯住進王府。」
「....」紅娘慘白著臉,一言不發。
「蠢女人,可憐,可悲,可嘆啊。」王冠微笑,撫摸著紅娘的肚皮,「你最近,不是在為那位喪母丁憂三年後歸來的刑部侍郎,王爌王存約,暗中收集證據,想著檢舉我,把我打入地牢,把你的姐妹從王府里解救麼?」
紅娘面無血色,抖如篩糠,牙關不住打顫。
大雄寶殿中,群魔小聲議論著,對於這些妖鬼而言,什麼刑部侍郎,什麼王爌王存約,都是紅塵人間中的瑣碎事情,他們不了解,也不想了解這一切和今天的酒宴有什麼關係。
「原來,是這樣。」
李昂悠悠一嘆,轉身對隊友輕聲說道:「嘉靖十三年,孤寒寺,王冠,陪都南京城....我明白的太遲了。」
邢河愁壓低聲音,急急說道:「你明白了什麼?」
「系統從一開始,就在暗中提示我們這件任務背後的一切,所有的線索都擺在眼前,只是我們沒有發現。」
李昂苦笑著,用指關節錘了錘自己的腦瓜,「各位有沒有看過一本明朝萬曆中葉,由翰林院修撰焦竑焦弱候,所編纂的明朝人物傳記資料,《國朝獻征錄》」
???
那是啥?能吃麼?
「《國朝獻征錄》搜集了從洪武至嘉靖十二朝的訓錄、方志、野史、神道碑等原始史料,以宗室、勛貴、內閣、孝子、義人分類標目,搜羅甚廣,內容詳實,可信度極高,與《明史》同為信史。」
李昂用極快的語速解釋道:「而在這麼一本信史當中,卻寫有一件驚世駭俗、聳人聽聞的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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