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兒行 第二十二章 收心

    第二十二章收心

    「我倒不是擔心迷失方向,我是擔心,擔心岸上到時候接應不及時。」丁德興臉色微微發紅,訕訕地解釋,「朱總管派去提前一步登岸的,據說是幾個蒙古人,他們雖然說早已跟蒙元朝廷那邊沒什麼瓜葛,但,但畢竟非我族類。」

    「蒙古人裡頭,也有很多有情有義的英雄豪傑,漢人裡邊,也不缺李思齊那樣的壞種。」傅友德笑了笑,非常無奈地解釋了一句。

    最初占山為王時,他也是恨極了一直騎在大夥頭上作威作福的蒙古人,而這五六年於綠林和紅巾軍中打了無數個滾下來,他卻發現,人的善惡根本不能簡單的以族群來劃分,像朱重九麾下的阿斯蘭、俞通海這種,雖然身為異族,但是只要要你拿他們當兄弟,他們也會將腸子掏給你,根本不在乎什麼一等四等,而像卷了徐州軍火炮叛逃到朝廷那邊的李思齊,則是放著好好的紅巾大將不做,寧願去給蒙古老爺當狗,令人根本無法將其視為同類。

    不過這其中到底是什麼道理,傅友德自己也想不清楚,總覺得這些事情,用一句「良臣擇主而侍」根本解釋不清楚,可除了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調之外,其他說法與他自己看到的事實相差更遠,更無法說明身邊正發生著的一切。

    「朱總管是個英雄。」丁德興想了想,忽然從嘴裡又冒出了一句。

    「至少,傅某還沒見過比他更有本事,有胸襟的。」對此,傅友德倒是非常同意,點點頭,笑著附和。

    二人是前後腳加入的淮安軍,彼此之間本能地就有一種親近感,在看許多問題時,觀點也非常相似,因此談談說話,倒也不覺煩悶,正聊得熱鬧時,艙外忽然傳來輕輕的叩門聲,丁德興趕緊起身將門拉開,正露出徐洪三憨厚的笑臉。

    「丁將軍,末將奉大總管命,給您送鎧甲來了,您趕緊試試合不合身。」一邊捧著個木托盤往裡走,徐洪三一邊笑著解釋,目光無意中掃到傅友德,又沖後者拱了下手,繼續笑著說道:「還有您的,傅將軍,您的鎧甲也末將讓人一起也帶過來了,正準備給將軍送完之後,就立刻給您送過去,要不,末將乾脆直接給您拿過來算了。」

    「多謝徐將軍。」傅友德客客氣氣地還了個禮,大聲答允。

    都是軍中男兒,倒也沒那麼多講究,徐洪三沖門外打了個招呼,很快,便有人將傅友德的鎧甲也送進了船艙,但是,當二人伸手掀開托盤上的遮蓋時,卻立刻被眼前的事物給嚇了一跳,愣了愣,手掌瞬間就僵在了半空當中。

    金絲甲,傳說中的金絲軟甲,完全由一根一根棉線般粗細的金屬絲編織而成,胸口和小腹等處,還單獨覆蓋了幾片精鋼護板,將要害部位遮得密不透風,更難得的是,無論是編織鎧甲的金絲,還是保護要害的精鋼護板,居然全都呈烏雲般顏色,無論是白天還是夜間穿在身上,都不會有星點兒反光,一旦混入人群,就很難被敵軍的神箭手分辨出來。

    拜淮揚工坊越來越龐大的規模所賜,如今全身板甲在東路紅巾當中已經不算太新鮮,像傅友德和丁德興這種曾經身居顯赫位置的勇將,幾乎每人都曾裝備過一套,但傳聞中西域那邊能工巧匠所制,兼具防護力和靈活性的金絲軟甲,卻是平生第一次見到,誰也無法估量它的價值。

    「是咱們淮揚大匠院剛剛開發出來的,全軍上下目前只有十套,大總管說你們兩個都是初來乍到,怕戰場上有閃失,就命末將專門送了兩套過來。」唯恐傅友德和丁德興二人不夠激動,徐洪三笑了笑,不動聲色地補充。

    「這,這,丁某何德何能,敢,敢蒙大總管如此厚愛。」當即,丁德興就覺得心裡發燙,眼眶一下子就紅了起來。

    無論眼前的軟甲是用烏金所編也好,頑鐵所織也罷,編織這樣一套全身甲,恐怕至少要數十丈細線,而將一塊塊鐵錠打造成線,得花多少人工,多少時日,說是鐵杵磨針也不為過,所以傳說中的金絲甲,幾乎每一件都價值連城,馬上就要將一件價值連城的寶物穿在身上,讓丁某人的肩膀和心臟,如何不覺得沉重。


    「請轉告朱總管,傅某今晚定穿著此甲,追隨左右。」傅友德早就橫下心來將性命都賣給朱重九了,因此表現就比丁德興鎮定了許多,先捧起鎧甲,深深朝徐洪三躬了下身子,然後迅速直起腰來,三下兩下將自己原來的武將袍服剝落於地。

    正是秋暑未褪時節,每個人穿得都非常單薄,因此脫掉常服之後,傅友德立刻露出一身虬結的腱子肉,徐洪三羨慕地掃了兩眼,笑呵呵地上前幫忙,「這套軟甲分為三層,除了最外邊的一層烏鋼軟絲外,裡邊還依次襯了一層魯綢,一層棉布,即便不套裡衣,也能直接穿戴,並且還能透氣,遠比板甲涼爽。」

    一邊驕傲地做著說明,他一邊飛快地上下移動手指,片刻功夫,就將傅友德給打扮了起來,正所謂人的衣服馬的鞍,新鎧甲一穿在身上,傅有德立刻好像脫胎換骨,整個人從內到外透著英氣,令旁觀者為之好生目眩。

    「還有頭盔、戰靴和戰刀。」徐洪三又從近衛們手裡接過一個托盤,將其放在傅友德腳下,「大小都是根據傅將軍以前留在我們大總管那裡的尺寸配的,應該剛剛好。」

    上次從朱重九那邊領鎧甲,還是去年秋天的事情,當時傅友德奉趙君用之命,帶著五千兵馬來協助淮安軍南下,自恃有功,覺得無論從朱重九手裡拿什麼東西,都理直氣壯,所以根本沒將那一套板甲當作什麼貴重之物,卻萬萬沒想到,時隔一年多,朱大總管手裡,居然還留著自己當時所選之物的尺寸,每一件,都分毫不差。

    「剛好,傅某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親自上陣殺敵了,今晚有了這套盔甲,正好去為大總管斬將奪旗。」有些話,心裡知道就行了,根本不用說在明處,傅友德乾脆利落地戴上頭盔,更換戰靴,隨時準備提刀出戰。

    「丁某今夜,願與傅將軍結伴而行。」丁德興也迅速吸了幾下鼻子,在其他幾名侍衛的服侍下,迅速脫掉宿州軍的常服,換上淮安軍的軟甲。

    與以前擁有過的板甲相比,金絲軟甲在份量上,至少輕了七成,並且手肘、膝蓋,腰肢等處皆可以輕鬆以任何角度彎折,對靈活性的影響微乎其微,正適合他這種武藝嫻熟的猛將,穿在身上,簡直是如虎添翼。

    「徐某本領低微,今夜我家大總管的安全,還要多多拜託兩位。」見傅友德和丁德興二人都換上了淮安軍的裝扮,徐洪三也不客氣,拱拱手,低聲請求。

    「徐將軍放心,除非我們兩個都戰死了,否則,絕不會讓人傷到大總管一根汗毛。」傅、丁二人鄭重點頭,回答得異口同聲。

    到了此時,他二人所想的,已經不是今夜的跨海奇襲能不能得手了,而是無論遇到任何情況,都不辜負徐洪三的請託,不辜負朱總管這番國士之禮,畢竟全天下找不到第二支淮安軍,也找不到第二個,匆匆見過幾面,就敢把性命交給自己的英雄。

    「那徐某就不多廢話了。」徐洪三上上下下打量了二人一番,笑著點頭,「今天船開得有點兒快,差不多再有半個時辰左右,咱們就能進入膠州海灣,屆時,十五艘戰艦會一道搶灘,請二位將軍務必做好準備。」

    說罷,又將右手舉到額頭邊,沖傅、丁二人行了個怪模怪樣的禮,然後轉過身,帶領著一眾近衛快步離去,只留下地上的舊衣服和舊靴子,東一件,西一件,凌亂的擺在二人眼前,好像二人先前的心情。

    「這身金絲軟甲,穿起來很舒服。」傅友德沉默了片刻,彎腰將自己的舊衣服和舊靴子一件件拾起來,仔仔細細擺在了徐洪三留下的木托盤中,無論過去在徐州軍中有多少遺憾和輝煌,今後都像這些舊衣服和靴子般,跟他傅友德徹底無關了,他現在不是宿州軍的棄將,而是淮揚大總管帳下一卒,只要大總管旌旗所指,就會奮勇向前,百死而不旋踵。

    「這刀也不錯,丁某使著正順手。」丁德興笑了笑,順手抄起徐洪三留下來的秋水雁翎刀,於燈光下慢慢擦拭,(注1)

    刀也是全新的,用的是淮揚工坊特有的冷鍛技術,刀身長四尺,柄長七分,二分寬窄的刀體呈均勻的三角型,正反開刃,上面還鍛壓出了四條血槽,一看,就是削鐵如泥的神兵利器。

    在刀身下部靠近橢圓形刀鐔位置,則清晰地銘刻著四個銀鉤鐵畫的漢字,「還我河山。」

    注1: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南宋軍器監開始新造一種刀類兵器,因其形如大雁的翎毛,故命名為「雁翎刀」,刀長在90cm上下,寬4cm,從刀身三分之二處向上彎曲,正面全刃,反面從首部向下開刃十五cm左右,有兩至四道血槽不等,為軍中利器,民間禁止製造銷售,



第二十二章 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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