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 最讓兔唇矮男人絕望的是,一隻狼順著斜坡開始往懸崖邊緣靠近,捕獵他是遲早的問題。筆下樂 m.bixiale.com
兔嘴矮男人內心焦急,煎熬,他想快速掙脫出困境,逃離這裡。
越慌亂,越不知所措,懸掛在樹上的身體也越來越搖晃。
忽然,他聽到細微的一聲咔嚓聲,是樹枝斷裂的聲音。
過度驚嚇的男人瞬間不動了。
走下險峻斜坡的野狼眼裡露出精光,嘴裡分泌著白沫和唾液,發出低低的嘶吼。
越來越多的狼開始走到了懸崖邊緣,找尋覓食的道路,有幾條聰明的狼已經跟著第一隻狼下了坡。
兔嘴矮男人發現自己隨時都有可能從崖上掉下去,而在他身後,有蓄勢待捕的飢餓狼群,無論哪一種他都不想要選擇。
過一會兒,驚訝過度的兔嘴矮男人情緒穩定了下來,看著下面的斜坡和樹枝,決定搏一搏。
他跳下去以斜坡和樹木作為緩衝,生存的機會會大很多,如果他掛在這上面,狼必然會從後面襲擊他,那他還是死。
如此想著,男人眼睛一閉,用力掙扎,頭上的樹枝斷裂,人就向著下方墜去。
頭狼往前撲了空,眼睜睜看著獵物掉下了懸崖。
它和身後的狼紛紛離開懸崖邊緣,快速奔著懸崖底的方向。
兔嘴矮男人悶聲往下滾動著,碎石刮花了他的臉,有一根尖尖的刺扎進了他的膝蓋,他果然不覺得疼。
一切都如想像中的進行,能夠減緩下墜速度的斜坡,即便落地之前也有樹枝、枝幹作為他進一步緩衝的區域。
臉上露出勝利的微笑,那對母子三人要為她們的傲慢買單,他發誓,如果他活著,他一定會去找他們報仇,把她們的肉一點一點地割下來,剁成肉泥。
就在兔嘴矮男人臉上的笑容逐漸放大的時候,凝固了。
眼裡的喜悅,變成震驚。
就在他落地的地方,有一根削尖的樹樁。
最後眼神轉為驚恐,他的後腰沒入木樁,手臂自然下垂。
他以最意外最驚恐的方式,死亡。
丁綻和兩個孩子從樹後面站出來,走到已經死去的兔嘴矮男人面前。
看著他死不瞑目地望著天空,丁綻笑道:「你看,我放了你,你都沒命活。」
丁菁象徵性地去捂丁熠的眼睛:「小孩子不要看。」
丁熠用手去拍丁菁:「姐姐,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丁菁沒去和丁熠爭辯,而是去看男人的屍體,目光逐漸陰暗了下去,她說道:「媽媽,還是便宜他了。」
敢殺小孩子,這種人就不得好死,死後下十八層地獄。
丁綻圍著屍體轉了一圈:「果然是我們削得太尖了。」
不然他還能更痛苦地死去。
不管過程多麼的心驚動魄,結果卻是丁菁想看到的,她對丁綻說道:「媽媽,我長大以後也要像你保護我們一樣保護你和弟弟。」
「木樁是媽媽按的,位置是媽媽選的,媽媽真的是未卜先知。」丁菁對丁綻滿懷崇拜:「媽媽,你在我心目中是全世界最厲害的人,我以後也要像你一樣厲害。」
丁綻心疼地摸了摸丁菁嘴角的擦傷,說:「還是菁菁聰明,知道他會往下跳。」
如果不是這樣,她或許都不知道要在下面設計陷阱等他掉下來。
丁菁靦腆地笑著,媽媽誇獎她了呢。
就在丁菁害羞的時候,笨蛋弟弟丁熠在旁邊兩頭捧場:「媽媽和姐姐都很棒,熠熠也很棒。」
丁菁戳了一下笨蛋弟弟的腦袋,在一旁嫌棄道:「弟弟好羞啊,哪有人夸自己棒的。」
丁熠嘟著嘴,撲到丁綻懷裡,委屈極了:「媽媽和姐姐都厲害,姐姐保護了熠熠,熠熠也想保護姐姐,還有媽媽,熠熠不笨,熠熠也想變得厲害。」
充滿孩子氣的對話,讓丁綻犯難,只能都哄著:「嗯,熠熠也很棒。」
得到準話的丁熠從丁綻懷裡抬起頭問:「真的?」
丁綻堅定不移地點頭,在她眼裡,他們兩個聽話又懂事,當然是最棒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安撫完,丁綻說道:「那我們回去吧,你們熙園阿姨知道你們不見後都嚇壞了。」
丁菁和丁熠一左一右抱著丁綻的脖子,齊聲道:「好!」
*
離小屋不遠,秦熙園蹲在河溝邊,她邊哭邊自責地擦眼淚,附近都找遍了,都沒有找到丁菁和丁熠,而丁綻也消失了三個鐘頭,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失去主心骨的秦熙園難受極了,強忍著淚水,對身後的蘇也說:「你不用管我,快去找他們吧,讓我一個人待一會兒行嗎。」
蘇也一直跟著她,害她連哭的地方都沒有。
「多大的人了,心理上怎麼比我還脆弱。」
「你不懂。」秦熙園不去看蘇也:「我就是這樣的人,行了吧,我難受還不能哭一哭了,孩子丟了跟你沒關係你當然不會難受。」
蘇也以為自己能稍微安撫一下秦熙園,沒想到對方竟然生氣了,說話也沖。
即便秦熙園態度惡劣了起來,蘇也站她旁邊巋然不動,走之前丁綻說了,讓他看著秦熙園。
蘇也視線一轉,看到了出現在房屋後面的人,他用手去拍地上的秦熙園:「快看,是他們回來了。」
秦熙園第一時間轉過頭去看,果然看到丁綻和她的兩個孩子。
她一直忍著,直到兩個孩子到了跟前,她才哇的一聲哭慘了。
「嚇死我了,我還以為把你們看丟了,你們要是有個好歹,我該怎麼向你們媽媽交代。」
秦熙園哭得慘兮兮,兩個孩子反過來安慰她。
索性秦熙園哭一哭忽高忽低的情緒就穩下來了,然後從兩個孩子再也知道了他們的遭遇,義憤填膺。
「下次要是我遇上這種人,我一定要把他大卸八塊,死都是便宜他的。」
秦熙園抱著丁熠在前面走,丁綻和丁菁在旁邊,蘇也落在他們後面。
一行人朝著家的方向走去。
蔡志這兩天得了一輛車,寶貝得不得了,去哪兒都要開著,以此來彰顯自己在外區的身份和地位。
他的小弟正在路邊打架,他百無聊賴低著頭,忽然看到腳上的血跡,推開小弟,一腳踩到了被打男人的身上,用男人的皮肉去蹭掉他腳上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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