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國藩臨機斷案(2)
1870年六月初十,曾國藩抵津,立召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議商對策。
曾國藩道:仁慈堂教案,洋人拐騙吾大清孩童,以崇大人之見,真否?
崇厚道:啟稟曾大人,拐販武蘭珍所為,實系教民王三蠱惑;多方會審之際,民情激忿;法國領事豐大業囂張跋扈,公然槍擊吾大清命官,百姓激於眾忿,將該領事及五十餘人群毆致死,並焚毀教堂等處房屋。洋人是否參與拐騙,尚在梳理。
曾國藩道:豐大業開槍之際,吾大清官兵,可否反擊?
崇厚道:當時,民眾於教堂附近喧囂,其勢滔滔;吾懼,急遣人拆毀浮橋,以阻亂民進前;孰料天津提督陳國瑞率兵數百,策馬橋頭,重搭浮橋,煽風點火。
曾國藩道:陳國瑞、豐大業,皆乃匹夫,兩皆死有餘辜!洋人挖眼剖心之說是否確有證據,此為案中最要關鍵,審虛則洋人理直,審實則洋人理曲。
崇厚道:啟稟曾大人,道聽途說,無有確鑿之人證、物證。
曾國藩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自古一理。明日開堂會審,津地販夫走卒士民學子,法、英、美、俄、普、比、西,七國駐華領事,務必咸召觀摩。聽聞洋人講求公理,吾等亦可見識一番。
崇厚道:啟稟曾大人,萬民聚集,若再生變數,吾等萬難交差。
曾國藩道:督府標兵,豈是擺設!吾大清孩童,胸腹皆爛,腑腸外露,曝屍曠野,到底何人妄為?開堂會審,曉諭津民,以正視聽。
是夜,原天津知府張光藻密稟:天主教堂之幼孩,其中有供系迷拐而來者。教堂焚毀之日,搜獲教民王三送縣,提犯指從對質,供明伊以利誘武蘭珍迷拐人口,先拐一人,給大洋五元。每早在天主堂外交武蘭珍藥一包,令其出外拐人。而此之藥包,據供系神父謝福音所授。
曾國藩觀稟,道:謝神父已亡,死無對證矣!王三、武蘭珍之供詞,真否?
趙烈文道:大刑之下,抑或言不由衷。烈文奉滌帥令,微服訪得,天津民眾有重難輕女者,將女嬰丟棄於荒野;洋人目睹,遂建育嬰堂收留;津人聞悉,皆奉棄嬰至堂,而洋人來者不拒不說,竟予以銀兩獎勵;刁民如武蘭珍、王三者,瞅睬此機,拐孩斂財也。今春津地瘟疫肆意,育嬰堂幼孩,亦有死者;草草掩埋,被犬掘咬,遂曝於曠野。
曾國藩道:刁民誤國,不殺不解吾恨。
翌日,國藩升堂問案,再召拐犯與教民,審訊拐賣孩童及挖眼剖心事宜,是否確為洋人指使。
然教民雖身受大刑,卻依然言之鑿鑿,矢口否認;均稱習教已久,並無被拐情節。
曾國藩無奈,遂廣貼告示,懸賞重金,詢之津城內外,以求得力之人證、物證。
然宣示半月,卻無一人揭榜指證洋人妄為,亦無一遺失幼孩之家控告有案者。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道:啟稟曾大人,以此看來,天津孩童驟逝,無關洋人事情,確屬瘟疫所致。
曾國藩道:崇大人何意?
崇厚道:洋人槍擊在先,津民斗殺於後,兩廂似可相抵,然暴民肆意殺戮五十餘人,此風萬不能長,吾意,擒斬七八暴民以平民憤,裁撤天津道、府、縣三官以悅洋人,賠償銀兩以安人心。
曾國藩道:目下洋人戰船到大沽口者,已有八九號,聞後來尚且不少,洋酋之心,一目了然。吾等非事事圖悅洋酋以顧和局,然過錯在我,不得不勉從以全大局。
崇厚道:事不宜遲,速將擒斬流放及賠償事宜上奏朝廷。
曾國藩嘆曰:洋人傷斃二十一人,吾即查拿此數,足與相抵。然百民斗殺,時過境遷,孰起殺心,孰下狠手,甚難甄別,惟有大刑伺候,查尋兇犯。
崇厚道:這有何難,私下可稱,殺孩壞屍、采生配藥,確屬洋人所為,洋人罪該萬死;先前斬殺洋人者,速來衙門領賞。
曾國藩道:以此行事,出爾反爾,愧對天津士民也!吾等密摺奏請,流放之官吏,饋贈銀兩;處斬之人犯,亦要撫恤。
1870年7月20日,法國公使羅淑亞抵津,謂曾國藩、崇厚道:賠修教堂、厚葬豐大業、查辦地方官,懲究兇手之餘,務必將天津府縣及提督陳國瑞三官員,正法抵命,否則大沽口外我方之軍艦,即行便宜行事。
曾國藩道:賠修、厚葬、賠償事宜,本大臣即行籌辦;殺人償命,吾國、貴國自古有之;本大臣即行擒拿行兇人犯,但等吾皇恩准問斬。至於天津府縣官員及提臣抵命一事,本大臣萬不能應允;然其等辦案,前疏於防範,後又不能迅捕人犯,本大臣即行奏請吾皇,將其等革職,交刑部治罪,煩請貴公使靜候確音。
羅淑亞道:曾大人情重刑輕,不和睦之釁,中國自開其端。
曾國藩道:法不責眾,肆意妄殺,必生無窮之禍端。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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