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爭戰 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國藩臨機斷案(4)

    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國藩臨機斷案(4)

    兩宮接奏,再召恭親王奕訢密議,奕訢道:曾國藩擬將誤斃俄國人命及誤毀英美兩國講堂先行設法議結,不與法國牽混,所見甚是;借債還錢殺人償命,曾國藩務當迅捕人犯,以示善意。

    慈禧太后道:庶民可殺,將、官不可動。曾國藩所奏,理據充盈,似為可行。即裁天津提臣及道、府、縣四官,以堵法人之口。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亦不可獨善,著其原品休致,著左都御史、工部尚書毛昶熙馳赴津地,暫署三口通商大臣一職。

    奕訢道:崇厚密奏,曾國藩老病侵尋、腹瀉如故,洋務繁瑣無緒,曾國藩或已不堪重負。奴才以為,江蘇巡撫丁日昌熟稔洋務,其若赴津,大有俾益。

    慈禧太后道:本宮不戕官,而洋人夷性,又或得隴復望蜀;京畿與天津及上海海口之防務,務必加強。左宗棠倘若攻占金積堡,李鴻章之淮勇,亦可移駐天津;黃翼升之長江水師,駐屯金陵無事之地,徒耗餉需;兩江總督馬新貽奏請黃部移紮上海,切實可行。

    奕訢道:啟稟母后皇太后、聖母皇太后,奴才以為,李鴻章之淮勇,盡可挪移;然曾國藩之水師,不可輕動。

    慈禧太后道:馬新貽麾下之五營標兵,磨練三載,業已成軍。曾湘已乃弩末,兩江移天換日之際,正是發逆庫存之金銀水落石出之時。

    奕訢道:啟稟母后皇太后、聖母皇太后,牽一髮而動全身,發逆之銀,萬不可重提;曾國藩裁撤十萬湘勇,已抵千萬白銀。

    慈禧太后道:先帝有言,攻克金陵者可封郡王;金陵城破,曾氏兄弟分得一爵一伯,非朝廷愧對曾氏,實其私自瓜分發逆庫銀在先。

    慈安太后道:多事之秋,不宜籌算舊帳。然左宗棠之楚軍、李鴻章之淮勇,皆能隨意調遣;兩江乃大清國之兩江,非湘人法外之地。

    慈禧太后道:人臣之誼,上馬提槍馳騁疆場,下馬執筆安撫黎庶;左宗棠是也,李鴻章是也,馬新貽是也;馬新貽原隸袁甲三麾下剿捻,近年督任兩江,一掃漕運、鹽政、河工之弊政,去歲復又妥善處理安慶教案,真能臣也。左、李、馬冉冉而起,吾大清之福也。

    慈安太后道:曾國藩有關天津教案之奏言,確無虛妄之詞,然擒殺吾民以悅洋人,何以應對朝堂之諸臣、市井之百姓?

    奕訢道;啟稟母后皇太后、聖母皇太后,安慶教案,無一死傷,所為稍作退讓,即可妥辦。然天津教案,洋人、教民各死二十餘,絕非退讓即可辦妥。奴才以為,一命抵一命計,應迅殺一二十人犯;陳國瑞、張光藻、劉傑等馭民無方,即行革職治罪。


    慈安太后道:吾既退讓,如洋人仍有要挾、恫喝之語;曾等務必力持正論,據理駁斥,庶可以折敵焰而張國維。一言蔽之,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曾國藩總當體察人情向背,全局統籌;使民心允服,始能中外相安也。

    慈禧太后道:眾口悠悠,議辨方明;速傳聖諭,各省督撫將軍,即刻協奏曾國藩天津教案折;直隸總督曾國藩,速即督飭銘軍丁壽昌部,緝拿兇犯;江蘇巡撫丁日昌,飛馳入津,協助曾臣,會辦教案;長江水師提督黃翼升,速率本部,馳赴上海,護守吳淞海口。

    奕訢道:啟稟皇太后,奴才以為,黃翼升之長江水師,不可輕動。

    慈禧太后道:常言道打草驚蛇,這不打草,蛇焉能現!觀其表,曾國藩確屬忠心;然動其里,不知其心胸闊否?賠銀取悅、殺人求和,皆屬權宜之計;曾氏之奏章,不可盡發,其中致疑五處,軍機處務必斟酌朝廷用意,酌情截留。

    曾國藩接旨,迅速密捕四五十人犯,又諭天津士民:自咸豐三、四年間,本部堂即聞天津民皆好義,各秉剛氣,心竊嘉之。

    夫好義者,救人之危難,急人之不平,即古所謂任俠之徒是也。秉剛氣者,一往直前,不顧其他,水火可赴,白刃可蹈之類是也。

    斯固屬難得之質、有用之才,然不善造就,則或好義而不明理,或有剛氣而無遠慮,皆足以僨事而致亂。

    即以昨五月二十三日之事言之,前聞教堂有迷拐幼孩、挖眼剖心之說,爾天津士民忿怒洋人,斯亦不失為義憤之所激發。

    然必須訪察確實,如果有無眼無心之屍實為教堂所掩埋,如果有迷拐幼孩之犯實為教堂所指使,然後歸咎洋人,乃不誣枉。

    且即有真憑實據,亦須稟告官長,由官長知會領事,由領事呈明公使,然後將迷拐知情之教士、挖眼剖心之洋人大加懲治,乃為合理。

    今並未搜尋迷拐之確證、挖眼之實據,徒憑紛紛謠言,即思一打泄憤。既不稟明中國官長,轉告洋官,自行懲辦;又不稟明官長,擅殺多命,焚毀多處。此爾士民平日不明理之故也。

    我能殺,彼亦可以殺報;我能焚,彼亦可以焚報。以忿召忿,以亂召亂,報復無已;則天津之人民、房屋皆屬可危。內則勞皇上之憂慮,外則啟各國之疑釁。十載講和,維持多方而不足;一朝激變,荼毒萬姓而有餘。

    譬如家有子弟,但逞一朝之忿,而不顧禍患入於門庭,憂辱及於父兄,可乎?國有士民,但逞一朝之忿,而不顧干戈起於疆場,憂危及於君上,可乎?此爾士民素無遠慮之故也。

    津郡有好義之風,有剛勁之氣,本多可用之才,然善用之,則足備干城;誤用之,則適滋事變。

    聞二十三日焚毀教堂之際,土棍游匪混雜其中,紛紛搶奪財物,分攜以歸。以義憤始,而以攘利終,不特為洋人所譏,即本地正紳,亦羞與之為伍矣!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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