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弄開了那扇窗戶,然後從窗戶里爬出去,背靠著對面的那堵牆,腳踩著窗戶邊,然後一點點地往下蹭。其實,當時的我,才五歲,只那麼一點點大。就算把腿伸直了,我的後背也只是勉強能夠到那邊的牆面。但,我也不記得,當時到底是怎麼弄的,我居然就這麼從二樓,一直蹭到了地面。或許再高一層樓,三樓,我就沒辦法堅持下來了。」
「我從小旅館逃出來之後,就一個人漫無目的地在街上晃。在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小女孩,一個剛剛五歲的,獨自一個人的小女孩,其實有太多危險了。可是,我的運氣還不錯,根本沒人注意我這個小丫頭。就這樣,我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東遊西盪一整天,又累又餓。」
「我身上一分錢都沒有,不過,就算有又怎麼樣?那裡的人,有一種很特別的口音,我一個字都聽不懂。」
「後來,我躲在一個牆角里睡著了。等我睡醒的時候,卻不在那個牆角里了,而是到了一個窩棚里。那個窩棚所在的地方,就是所謂的棚戶區。而把我撿回去的,就是一個老奶奶。老奶奶說得是當地方言,我聽不懂。我說普通話或是河南方言,老奶奶也一樣是聽不懂的。我們兩個,就這樣連說帶比劃,居然還能交流。」
「老奶奶原本也有一個孫女的,只是,她的孫女和她的兒子,還有媳婦一起,因為什麼原因都死了,只留下了她一個人。她看我很像她的小孫女,就把我帶了回來。想讓我給她當孫女。我和那位老奶奶,就這樣一起生活。老奶奶從垃圾堆里,撿回來各種食品,大多數都是發了霉的。經過簡單處理,就是我們的口糧。」
「一開始,這樣的東西,養尊處優的我。怎麼能吃得下?但在餓了幾天之後。再難吃的東西,我也能吃下去了,而且。還能吃得很香。就這樣,我和老奶奶一起,生活了大概半年。」
「可是,就在我剛剛能說一點點老奶奶那種方言的時候。她卻不見了。那天,和往常一樣。老奶奶出去找東西吃,我在家裡收拾那個窩棚。可是,一直等到天黑,都不見老奶奶回來。我一直等到天亮。後來天又黑了,又亮了,老奶奶還不回來。」
「我很餓。就在第三天,天還沒亮的時候。偷偷跑到附近一個很大的垃圾堆里,找到了一些過期麵包,填飽了肚子。」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我運氣真好。過期麵包這種東西,其實很少可以碰到。在棚戶區那些拾荒者眼中,這就是天賜美食了。在老奶奶離去之後,我一個人生活的那段日子,我就是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得起床,跑到垃圾堆里,尋找各種可以換錢,或是可以填飽肚子的東西。找到一些好東西,那就飽一天。如果沒有,那天就得挨餓。我曾經好幾次,一整天什麼吃的都沒有,餓得我直哭。」
「可是,沒人在聽到我哭聲之後,過來抱著我,哄我,給我吃當初我不屑一顧,但當時對我來說,只有夢中才能嘗到的糖果,大白兔什麼的,真的只有夢中才有……」
「有一天,我只找到一點點東西,哪怕我只是一個剛剛五歲的小女孩,食量很小,但那點東西,也根本不夠我吃的。我在老奶奶留給我的那個窩棚里,睡了一整天。我以為,睡著就不餓了。可是到了傍晚,我仍然餓得想哭,餓得怎麼都睡不著。於是,我就走出窩棚,在街上漫無目的地慢慢走著。我走到了一座橋邊,橋邊有個階梯,可以下到河邊。我就坐在河邊,看著河裡的水。我不是在想河裡有沒有魚,就算有,當時的我,也沒本事抓出來。我是在想我媽媽,想媽媽曾經給我講過的故事……」
「賣火柴的小女孩,你們都聽過吧?當時我就覺得,我和那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好像好像……」
「就這樣,我就坐在河邊輕輕唱著歌。你們想不想知道,當時我唱的是什麼歌?」
聽著小蘭的問題,全場竟然一片沉寂,沒有人回答。
小蘭抿唇輕輕笑笑,好像自嘲一般。隨即,幽幽的歌聲,從她唇間輕輕流淌而出。
「走在寒冷下雪的夜空~
賣著火柴溫暖我的夢~
一步步冰凍~一步步寂寞~
人情寒冷~冰凍~我的手~」
就在小蘭清唱出聲的時候,機敏的鍵盤師,就彈奏出了這一曲的伴奏。但,小蘭只唱了這幾句,沒有繼續唱。臉上帶著一股悵然的輕笑,小蘭輕聲說:「我沒有賣過火柴,而且那個城市是個南方城市,最冷的時候,也不會下雪。不過,我就覺得我好像好像那個媽媽講過的故事裡,那個賣火柴的小女孩。我想,我或許不會被凍死,但,誰知道會不會餓死呢?」
「於是,這首就是我的第一首作品了。其實最初時候,它的面貌不是現在的樣子,只是我即興之下,隨口唱的,和現在有著很大的不同。不過,當時正好有個流浪歌手,就在距離我不是很遠的地方,聽著我唱歌,把這首歌記了下來。」
「那個流浪歌手,就是我的大哥哥,歐陽明輝。大哥哥聽著我唱歌,還彈著吉他給我伴奏。可是,我唱著唱著,情緒開始有一些激動。可是,好幾天沒怎麼吃東西的我,激動之下就暈倒了。是大哥哥看到我暈倒之後,把我帶到了一家醫院。當然,不是什麼三甲醫院,只是路邊一家連行醫執照都沒有的小診所罷了。」
「在那裡,他拿出他不多的錢,給我打了點滴,然後餵我吃了一碗粥。其實,那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清湯米粥,但,那卻是我的記憶中,最美味的食物。直到今天,我對米粥,都有一種非常特殊的情感,這,就是由來。」
「就這樣,我跟著大哥哥一起生活了。那之後的一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是的,我們很清貧。大哥哥只是個流浪歌手而已,就靠在路邊唱歌掙錢。其實,與其說是流浪歌手,他更像是一個稍微高級一點的乞丐。不要說什麼現在乞丐都是高收入,那是幾年之後的事情了,當時,人們消費水平還沒那麼高,我們的生活仍然很拮据。」
「儘管清貧,但那段日子,我卻是非常快樂的。大哥哥在發現我的嗓子很不錯之後,就開始教我唱歌,還教我識譜。後來我通過某些途徑,知道了大哥哥的出身,這才知道,其實他在音樂方面的造詣,比我想像的要高得多。」
「可以說,雖然之前我曾跟著鄭奶奶學過音樂,但,流行音樂方面,大哥哥,就是我的啟蒙老師。我跟著他,學會了彈吉他,也學會了唱歌。後來,我就跟著大哥哥一起,在街上唱歌。如果有人覺得我們唱得好,就會在我們面前的紙盒裡,放上一點零錢,也有一些人,會放一些大鈔,但極少極少。那,就是我們的收入了。」
「很多人都以為,我是參加星光璀璨的比賽之後,才算是出道了。可是我自己覺得,那時候的我,就已經出道了,就已經在憑著我的歌聲賺錢,憑著我的嗓子生活了。而且,不是有很多人希望我拉上華音,組成一個組合麼?其實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是一個組合的成員了,是我和大哥哥的組合。」
「也就是因為這個,我可以很自豪地說,或許我不是最優秀的歌手,但,我卻是出道年齡最小的職業歌手。別以為我是十七歲才出道的,其實,我出道的時候,還不到七歲。七歲,就已經靠唱歌生活了,難道不算最小職業歌手麼?」
這一番話,頓時引得觀眾們一陣輕笑,但也不禁一陣心酸。
七歲的職業歌手,說起來好像很值得自豪。可是,如果有辦法的話,誰願意讓一個七歲的孩子,去靠著唱歌生活呢?可是,眼前這個現在看上去也沒多大的女孩,七歲時候,居然就得為自己掙取生活費用了。那份艱難,令人動容。
但最令人動容的,卻是她的樂觀。
「你們是不是覺得很艱難?不,我覺得很快樂。」小蘭的唇角微微翹著,一臉幸福的表情,「我愛音樂,音樂,就是我的生命,我的靈魂,我的一切。從七歲開始,就開始徜徉在音樂的海洋中,就開始有人認可我的歌聲。對我來說,還有更幸福的事情麼?哪怕後來,我拿了金曲獎,我成了別人眼中的歌后。但,最讓我幸福的就是這兩件事,能讓自己的靈魂,和音樂相融,同時,還可以獲得別人的承認。」
說到這裡,小蘭的臉上,真的是幸福的微笑呢。那暖暖的感覺讓被小蘭之前的故事中的那些苦難,弄得心情抑鬱的年輕人們,都不禁一起微微笑了起來。
但,小蘭話鋒一轉,這一點點快樂,卻又仿佛摻雜了什麼。
「不過,這無語的生活,好像還沒盡興,還在調戲著我。」(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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