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兩個人都跑了,售貨員也是氣不打一處來。
都是什麼人啊,光擠懟人還不買東西,要是多來幾個像這樣的貨色,那她的生意還做不做了?
「兩位同志,這衣服你們還要嗎?」
售貨員生氣歸生氣,但是生意還是要做的,他們百貨公司和普通的供銷社可不一樣,他們百貨公司賣貨可是有提成的,雖然提成不高,但是蚊子在小也是肉啊,更何況這件衣服120塊錢,都可以頂得上自己平時賣好幾件衣服了。
「可以試試嗎?另外我還想要一件男款。」
「可以試,但是注意不要弄髒,男款我去拿一下。」
對於林思雅提出試衣服的要求,售貨員滿口答應了,要不是因為剛才那兩個人的緣故,對於這種要求,她一般是不會答應的。
「好的,謝謝!」
林思雅脫掉了身上厚重的棉襖,露出了姣好的曲線,傅斯年順手把棉衣拿在手裡。
她拉開羽絨服的拉鏈,把手伸了進去,嗯,是這種感覺,又輕又軟,而且非常的保暖,摸了一下羽絨服的布料,好像也不是普通的棉布,就是不知道這羽絨服鑽不鑽毛,要是鑽毛那就尷尬了,她可不想脫下外套,然後身上一身的毛。
「怎麼樣?好看嗎?」
「好看,這個顏色很好。」
這件羽絨服本身就是傅斯年看中的,當時看到這件衣服的時候,他就覺得林思雅穿上以後應該很好看,但是沒有想到會這麼令人驚艷。
女孩的皮膚本來就白,穿上這件米色的羽絨服以後,皮膚看上去更白了,而且不同於棉襖的厚重,羽絨服穿上去顯得更加有曲線。
我覺得也不錯,穿上去很舒服,又輕又軟,而且也很暖和,等一下有男士的,你也試一試。
「我就不用了吧?」
「怎麼不用?咱們一人買一件,哦,不,給阿姨也買一件吧,上次阿姨送了我那麼貴重的禮物,我都不知道該怎麼感謝才好。」
那給你和我媽一人買一件,我就不用買了,我衣服有。
傅斯年覺得自己一個大男人,沒有必要穿這麼好的衣服。
「買,必須買,咱們一人穿一件,這叫情侶裝。」
「情侶裝是什麼東西?」
傅斯年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名詞。
林思雅低聲和他解釋了一下,傅斯年眼前一亮。
「那我也買一件。」
售貨員很快就把男款的羽絨服拿來了,和林思雅身上的這一件款式差不多,顏色是深藍色的,傅斯年穿上去以後,真的可以用器宇軒昂來形容。
最後兩個人買下了兩件女款的羽絨服和一件男款的羽絨服。
錢是林思雅付的,因為這是她第一次給傅斯年買禮物,也是第一次給傅斯年的家人買禮物,必須得自己付錢。
傅斯年拗不過她,只能同意了。
兩個人又轉戰了樓上,傅斯年直接拉著林思雅來到了賣手錶的櫃檯。
「你要買手錶嗎?」
林思雅好奇地問,她怎麼還記得傅斯年好像有手錶。
「不是給我買的,是給你買。」
「給我買?不用啊,我有手錶,你看。」
林思雅把手裡的手錶給他看了一下。
「我知道你有手錶,但是我就是想給你買。」
媽呀,這是什麼霸總語言,林思雅莫名的就覺得有點甜蜜。
兩個人很快就到了賣了手錶的櫃檯,這裡的手錶種類很多,國產的和進口的都有。
「看看你喜歡哪一款!」
林思雅看他打定拿主意,也不再推辭,她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過,當一個男人願意為你消費的時候,就說這個男人的心裡有你,女人可千萬不要推辭,因為有時候推著推著,男人就形成了習慣,以後就再也不會把你放在心上。
林思雅覺得非常的有道理,當一個男人都不願意為你花錢,那肯定是不會把你放在心上的。
當然感情也是相互的,也不能剃頭擔子一頭熱,雙方都要付出,這樣感情才能夠長久。
林思雅對手錶的研究不多,零星的一點知識,也都是大學的時候,同宿舍的舍友在聊天的時候說的。
那時候的女孩子們,對奢侈品都頗有研究,特別是像包包、飾品、手錶什麼的,她們可以通過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分析出這個人的社會地位。
那時候的林思雅一心就放在繪畫上,對於這些一點都不感興趣,因此也融入不了宿舍的氛圍。
因此,經常是另外的幾個舍友聊得熱火朝天,她獨自一個人在那裡畫畫,不過偶爾的時候,也能夠聽到他們聊什麼綠水鬼、浪琴、百達翡麗什麼。
這些手錶的牌子,便宜的幾萬塊,跪地上百萬,戴手錶的人,也不是為了用手錶看時間,完全是用手錶來裝逼。
「你好,兩位想要看什麼樣價位的手錶?」
賣手錶的售貨員一看到兩個人手裡拿著這麼多東西,就知道兩個人花了不少錢,肯定也是有錢的主,所以分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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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先看這一邊,這邊的手錶都是國產的,有好幾個牌子,有海市牌,海鷗牌還有梅花牌,雖然這些都是咱們國產的手錶,但是質量都不錯,而且經濟實惠。
另外一邊則是進口的,這兩塊是瑞國的百達翡麗和江詩丹頓,另外,幾塊也都是國際名牌,在價位上,肯定是要比咱們國產的高上很多。
林思雅沒有想到,在這裡居然能夠看到後世那些耳熟能詳的名表牌子。
百達翡麗呀,這款手錶可是手錶界的頂級品牌,以獨特的手工藝聞名於世。
傅斯年看到林思雅一直盯著那塊百達翡麗的手錶,就示意售貨員拿出來看一下。
「不用了吧,這也太貴了。」
林思雅雖然很喜歡這款手錶,但是他也看到了上面的價格,這一塊手錶將近1000多塊,這也太貴了。
「沒事,只要你喜歡。」
「這位男同志,對你的對象可真好,這款手錶可是咱們這裡最貴的,當然質量也是最好的,整個省城就只有這麼一塊。」
傅斯年把手錶戴在了林思雅的手腕上,本來這就是一款女士手錶,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竟意外的合適。
「怎麼樣?喜歡嗎?」
林思雅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是挺好看的,就點了點頭。
「那就這一塊吧?」
林思雅搖了搖頭,她雖然覺得這家男朋友為自己花錢也沒有什麼,但是這個是1000多塊錢,在這個年代都可以在省城買到一套房子了,讓她把一套房子戴在手上,這也太奢侈了。
傅斯年倒是覺得沒什麼,畢竟他手上的這一塊手錶也不便宜,而且自己也會賺錢,1000多塊錢對他來說並不是什麼問題,但是看到林思雅搖頭,他也尊重她,因為他不想讓自己的小姑娘心裡有負擔。
最後經過兩個人一番商量,林思雅選中的一款價格適中的手錶,雖然比起普通的手錶也貴上不少,但是比起那塊1000多塊的手錶可便宜多了。
喜歡穿越七零,開局先虐女主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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