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具體來說,是在讀小學的時候,那時我最怕的就是拼音,蘋果都能讓我拼成屁股。後來稿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方便快捷,我又不得不把拼音撿起來。在電腦上學習打字,剛開始用一指禪,效率實在太低。不得已抓了女兒的壯丁,讓女兒幫忙把紙質的稿子形成文字,儲存到電腦里,輕鬆了一段時間。
女兒進入高中以後,繁重的作業壓得她喘不過氣來,我不得不自己動手。經過長久的練習,慢慢地我也能十指如飛的在鍵盤上盲打。一零年下半年,買了一個蘋果4,讓我告別了沉重的筆記本電腦,16個G的內存足夠我用很長一段時間。這個蘋果4陪伴了我三年,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花了五千多買了一個32G蘋果5S,做為自己的生日禮物。
智慧型手機的出現,的確能讓我隨時隨地的記錄下靈光一閃的時刻,讓我不用再隨身攜帶筆與本子。有次把記滿了靈感的筆記本連帶派克簽字筆遺落了,跳樓的心都有了。那本筆記本的遺落,讓我的人生出現了一個空白期,是件極其遺憾的事情。
我每天都要寫的日記,往往會選取當天最具有代表性的事情。看到這件事情,我就能還原出當天的場景。那天我是在哪裡上的班,中間做過什麼,說過些什麼,和誰打過交道。這是我長久以來寫日記,有意鍛煉出來的能力,以點帶面,還原事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