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雜貨鋪 第488章 準備出發咯

    袁清青沉默了,因為袁富貴說的有道理。

    袁清青嘖了一聲:「行吧,但是我有要事要辦,這一路上的風險可是不小,一不小心折兩個,沒事吧?」

    袁富貴:「哪個單位還沒有點指標是吧。」

    袁清青和袁富貴一老一小對視一下開始咯咯的笑起來。

    一頓飯吃完,袁富貴換上一身休閒的,帶著熱帶雨林突然的大背心大褲衩,穿了一雙人字拖,在蒙蒂斯的介紹下,跟一個當地的,會說種花語的導遊出去玩去了。

    約書亞當然是還沒緩過來呢,老老實實的待在酒店裡休息。

    至於其他人,由於袁清青之前的行為表現不佳,都信不過她,最後就是袁清青呆在酒店裡,其他人也呆在酒店裡。

    袁清青呆著吧,也沒閒著,看袁富貴那意思,短時間是不會回家的,現在村子裡的人有點多,在外邊散散心也挺好。

    袁清青則是找林勝男,讓她安排航線的事。

    林勝男最近沒啥事,林昭媛又不讓她到處跑,畢竟世道不太平,還是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放心,當然了,林昭媛是絕對不會承認,林勝男是個趁手的勞動力這件事的。

    所以一得到袁清青的消息,林勝男二話沒說,就開始給她跑手續。

    林掌柜回家之後,也跟家裡人說過,最近就守好自己家的一畝三分地,除了老街上的老鄰居們,其他的不要問,不要管。

    林勝男這邊動作還是很快的,快的有點超出了自己的想像。

    以前也申請過私人航線,可是各種手續和多部門的審批,沒一個星期也得三天,可是這次竟然一天就成了。

    為了這個林勝男給袁清青去了一個電話。

    正坐在陽台看風景的袁清青順手接起來:「姐妹!怎麼啦?」

    袁清青聲音里那種朝氣蓬勃的勁兒,林勝男只覺得牙酸,可能這就是損友吧,林勝男一個豪門千金在家裡扮演打工人就算了。

    還得給袁清青一個平民當秘術,在把總小說了,預定航線這種事都是秘書和特助的活,袁清青不僅一分錢沒付給她,還得自己搭油錢。

    其實呢,這就是心理落差,要知道,林勝男就是個天南地北到處浪慣了的,突然被拘束在家,真的比渾身長虱子還難受。

    林·打工·勝·千金·男有氣無力的說:「你這是玩的挺happy啊!聲音都這麼有活力!」

    袁清青:「什麼叫玩!我這是在觀察人生百態,你個豪門千金不懂!」

    林勝男:「你也知道我是豪門千金啊!還敢給我安排秘書的活!你給得起辛苦費麼你?」

    袁清青:「哎呀,姐妹,我們的關係談錢就變得庸俗了。你看看你爹和我姥爺之間的友誼,你要學會傳承!」

    林勝男哼哼兩聲:「那你倒是找我大哥啊!他是下一任掌柜,祝你們倆友誼長存!」

    袁清青:「等他成為掌柜再說吧。現在,我倆身份不匹配,不合適的。」

    林勝男:「怎麼,你這是覺得我大哥不配?」

    袁清青:「我可沒說啊!少廢話,你打電話來幹什麼?」

    林勝男也不是要為難袁清青,就是習慣了,說上話不互相懟兩句,就感覺少了點儀式感。

    林勝男把預定航線出奇速度和順利的事跟袁清青說了一下。

    袁清青眉頭微蹙,嘴角揚起一個不屑的弧度,當然是出奇在某些有心人的刻意安排之下嘍。

    被黎昇接走,事出突然,韓逍就算離的近,準備不充分也沒辦法。

    這回都已經撕破臉了,可不就是大搖大擺的開始監聽了麼。

    不過沒所謂啦,反正,便利是真便利就好了。至於後面的路,跟得上不怕死就來好嘍!

    袁清青帶著笑意說:「人家效率高還不好麼!你一天天的盡操心些沒邊的事,行啦,你好好在家繼承家業吧,我這邊要收拾一下東西,準備啟程了。」

    繼承家業,這個詞兒聽著沒什麼,實際上,這是袁清青跟林勝男的暗號之一,因為,林家繼承家業的絕對絕對就是林昭媛。

    其他的哥哥和林勝男都是輔助林昭媛的,林掌柜目前還沒有將家主的位置轉手給林昭媛的打算。

    所以根本就沒有繼承這件事,袁清青說了這個詞兒,其實就是在告訴林勝男,好好在家,不要隨便出門。

    還有就是,不方便在電話里多說,林昭媛情緒上沒什麼變化,還是懶洋洋的:「再見!」

    袁清青:「拜~拜~」

    掛了電話,袁清青也沒閒著,拿了金心、秦朗、鳳仙兒還有自己的頭髮燒成灰燼。

    之所以沒有蘭貴兒的頭髮,很簡單,蘭貴兒是個鬼,蘭貴兒的屍骨在地府,沒有頭髮。

    還有就是,蘭貴兒身體的布娃娃中是有袁清青的心頭血的,所以呢,袁清青和蘭貴兒之間的羈絆早就已經有了。

    但是和其他人呢,就差了很多。

    現在,袁清青要做的就是增加彼此之間的羈絆。

    前路漫漫,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呢,最重要的就是幾個人在這莫測的前路之中,緊緊的抱團,就全有人掉隊了,只要有羈絆在,那就好找。

    頭髮的灰燼混合著供奉三清,每日浸淫在誦經聲中的香灰。

    袁清青又取了指尖血,這血也是為了將主導權放在自己的手上,這樣一旦有什麼事情發生,袁清青只要還有半口氣,就有辦法將這些人送到相對安全的地方。

    他們安全了,才有人通風報信,就算袁富貴來不及趕過去,至少,袁富貴也知道該去哪裡收屍。

    袁清青又燒了一張合合連心符,將符灰混合上一點無根水,再將上述的頭髮灰燼、香灰和袁清青的指尖血混合,最後翻出黑、白、紅、綠、黃五種顏色的線浸泡在裡面。

    這些弄好之後,袁清青在套房裡擺了一個祭台,供奉了三張代表三清的符紙,高香、供果、酒水,再放上一台錄音機,按下播放鍵,一陣陣聽起來好像是含糊,實際上吐字很清晰的道經。

    供奉三天。

    三天之後,泡在泥濘之中的五彩線已經陰乾,手動搓掉上面乾涸泥漿狀的混合物。

    將五彩線編製成簡單的手繩,收口的繩結處綁上一個圓溜溜,刻著符文的銅鈴鐺。


    這個銅鈴鐺,不管怎麼搖晃都不會發出聲音,只有有羈絆的人戴著這個手鍊之後,彼此之間才能聽見鈴鐺的響聲,而且是沒有距離限制的那種。

    五彩線就是普通縫衣線,銅鈴鐺也就是以前那種很普通的銀色的小鈴鐺大小,戴在手上沒什麼異物感,甚至一點都不顯眼。

    五彩線編制好之後,袁清青立刻給大家帶好,也告訴了大家這五彩線的作用,只要不主動摘下來,火燒不壞,刀砍不斷。

    武器方面,袁清青用那把短刀十分的順手,秦朗也已經適應了小巧鋒利的剝皮刀。

    蘭貴兒是鬼蠱王,他是不需要武器的,為了防身,或者說是裝飾用吧,袁清青給他準備了一對手環。

    戴在腕子上就跟普通的銀手鐲沒什麼區別,使用起來的時候實際上是千絲萬縷的,十分堅韌的絲線,不管是絞殺,還是貫穿都十分的順手。

    鳳仙兒是狐妖,擅長魅惑和幻術,順手的武器是一條長鞭,因為來到袁清青家一直沒有用武之地,就當作一根彩帶綁在衣裙上。

    要說最讓袁清青擔心,也是最不擔心的,就是戰五渣的金心。作為一根成了精的人參,只要不是整根煲了湯,金心都沒有性命之憂。

    但是呢,金心的危險係數也是這裡最高的,沒辦法,誰叫他是一個人見人愛,人人都不會拒絕的人參娃娃呢!

    藥效,功效都太誘人了。

    所以,金心的主要技能就是逃跑,只要不被抓到,就沒事。

    金心逃跑的本事其實也不弱,作為長在土裡的植物,金心是很擅長土遁的。

    但是這個土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金心肉墩墩的小身子必須得接觸到土才能土遁。

    現在,除了村子裡和山里,幾乎很難遇見土地,都是鋼筋混凝土和柏油馬路,這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心的土遁。

    又因為金心被保護得太好,很多時候都會忘記自己的這一個技能,所以袁清青現在需要對金心小朋友進行一下訓練,別一遇見危險就啟動11路,要運用起來他的優勢。

    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怎麼才能讓金心時刻能有土傍身呢?

    袁清青坐在沙發上盯著從家裡帶來的,金心生長的地方的一小捧土發呆。

    怎麼弄呢?

    鋪在鞋坑裡面?

    袁清青搖搖頭,就金心那嬌氣的勁兒,有土在鞋坑裡,用不了兩步,就得委屈叭叭的看著自己。

    攥在手裡?

    袁清青再搖頭,一個乾乾淨淨的小娃娃,手上一直抓著一把土這也不好看啊!

    再說了,一直抓著,肯定做不到,一個興奮,小傢伙手舞足蹈的就來個漫天飛舞了。

    還能放在哪裡呢?

    秦朗見袁清青盯著桌上的一小袋土發呆,主動過去問:「你盯著土發什麼呆呢?」

    袁清青盯著土,眼神一錯不錯的:「你說怎麼才能把這土放在金心身上,讓他隨時能夠接觸到,但是又不影響舒適和衛生呢?」

    這個問題是認真的麼?

    袁清青那嚴肅認真的模樣,是了,是認真的。

    秦朗也盯著拿一小袋土,盯了一會問:「只要把土帶在身上,隨時用方便接觸到就可以是麼?」

    袁清青點頭。

    秦朗:「為什麼要帶土呢?還有隨時能接觸到又是為了什麼?」

    袁清青:「金心是人參,先天會土遁的法術,但是他土遁的前提就是皮膚能夠接觸到土,才能土遁。

    你也見識到了,城市裡幾乎都是鋼筋混凝土和柏油路,金心就算在擅長,沒有土這個引子,他也用不了土遁。

    所以,他必須要隨身帶著土,還得方便接觸到,不然,出了事情,沒辦法第一時間逃跑啊。」

    秦朗一聽,頗為無語的看了袁清青一眼,對著正在房間看彼此小袋子裡裝了什麼的三個喊:「金心,你過來一下。」

    袁清青疑惑的看向突然喊人的秦朗。

    金心也樂顛顛的跑了過來,後面跟著好奇的蘭貴兒和鳳仙兒。

    金心直接撲向沙發上的袁清青,一雙閃閃亮亮的大眼睛盯著秦朗:「找我做什麼啊?」

    秦朗把那一小袋土收好口子,收好口的小袋子也就金心兩個小拳頭那麼大。

    在房間裡,金心就穿了一件紅色的繡著金元寶的肚兜,和一條紅色的大褲衩。

    秦朗看了一下金心身上的衣服,沒有合適的地方,剛好蘭貴兒跟過來,秦朗注意到蘭貴兒脖子上那個用來裝娃娃的小布袋。

    蘭貴兒的那個小布袋也就這個裝土的袋子一半大小,像個小福袋,蠻可愛的。

    秦朗已經見識過這個小袋子的神奇之處,秦朗指著蘭貴兒脖子上的小袋子問袁清青:「這個你還有多的麼?」

    袁清青點頭,這小袋子雖然珍貴,但是每次從陸判官那裡坑東西的時候,陸判官都會當塑膠袋送她,所以,袁清青手上還是有幾個的。

    秦朗舉起手上的小土袋比和在金心一層一層的脖子上:「像蘭貴兒那樣掛在脖子上不就行了麼。」

    袁清青皺著眉:「可是也不是隨侍能夠接觸到皮膚啊。」

    袁清青這就是典型的關心則亂。

    所謂的隨時接觸,根本上就是方便,極致的方便。

    而方便呢,說白了就是伸手就能夠到。只要隨身帶著,拿去方便就可以了。

    這個掛在金心的脖子上,除了危險,金心什麼都不用做,只要小手伸進去摸到就能發動技能。

    蘭貴兒脖子上那個,看著不到,可是能夠塞進去一個布娃娃的,那想要伸手進去,也是簡單的不要不要的。

    拉開袋口,小手一伸——土遁。

    秦朗把自己剛才想的跟袁清青說了一下,袁清青皺著的眉毛一點點舒展,秦朗說的沒錯,是她把這件事想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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