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聞言,絕望起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林微,你就是個白眼狼,我我為為什麼要養你這個賤種。」
林微也想知道為什麼,她在他們看來都是賤種了,他們怎麼不在她生下來的時候就把她弄死算了。
人間這一遭,她仿若身陷無涯的沼澤,若不是沈岸拉她一把,她可能早就被泥沼吞噬。
她知道控訴沒有意義的,可她真的很想知道為什麼,為什麼她什麼都沒做,卻要承受這一切。
「爸,你告訴我為什麼呀?你們生了我,卻把我丟給畜生,你們接我回家,又把我逼上絕路,現在我來看你,你還覺得我是為了你的遺產。我怎麼就這麼賤」
她不想當著沈岸的面說這種消極的話。
頓住那瞬間,林微又釋然了,反正他們一家子都沒好下場。
一家人,一家命!
林微在不甘中變得理智,理智得很扭曲,她真想要錢了。
她無比平靜地看著她爸:「我不知道你的命值多少錢,但我覺得你看病的錢需要還給我,畢竟我好不容易把你救活,你又自己找死。七七八八算下來,我收你三十萬不過分吧。」
她知道自己不該對一個要死的人說這種話,但她想這樣去平復她的恨意。
林微安靜地流著淚,與她爸對視。
林父用極其憎惡的目光瞪著她:「你你不過就是我在垃圾桶裡面撿的垃圾,你你怎麼有臉說這種話。沒沒有我,你連個東西都不算」
沈岸聞言,捉住林微的手,不想這段即將徹底傷害她的對話再繼續下去:「微微,我們走吧。」
林微推開他的手,她怎麼能走呢?
她笑了笑,眼裡的淚水沒知沒覺地滑落:「原來我這個女兒在你心裡就是垃圾,連個東西都不算。既然如此,這份錢,我得拿到手才能走。」
「你不配拿到我的錢!我女兒二十多年前就死了,你跟我沒有血緣關係,我也也沒有領養證明,你繼繼承不了我的財產。我我的財產只能是林強的。」
林父情緒激動,劇烈地咳嗽起來。
林微怨恨地看著她爸,為了不讓她拿走錢,什麼話都說得出來嗎?
她的心被她爸的話無情地撕得粉碎,讓她再次沉溺在痛苦和憎恨中無法自拔,即將崩潰。
她還想要說什麼,沈岸抱住了她:「微微,我求你跟我回去好嗎?」
他不想林微在這裡逗留,林遠山只會刺激她。
她要是知道林遠山所說的就是事實,她就是被林遠山從垃圾站撿回家的棄嬰,她所剩無幾的自尊會再次遭受重創。
沈岸能感覺到她在他懷裡細微地顫抖,他抱她更緊:「微微,你不需要這樣的父親。我會幫你要到這份錢,但我更想你好好的,我們好好的。」
林微的世界在崩塌前得到了庇護。
她在沈岸懷裡啜泣,她不該回來的。
回來會毀了他們的努力,她想讓沈岸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如果她一直不正常,沈岸就不能寧靜,每天都要為她提心弔膽。
剛才沈岸說求她,會幫她,他只想她好好的,他們好好的。
他所想的,她都很想極力做到:「沈岸,我想離開這裡。」
沈岸長舒一口氣,他很慶幸林微願意跟他走。
「好,我帶你走。」
他牽著她的手,帶她快步出了門,只留下林遠山在病床上痛苦無力地吼罵。
沈岸出門後,對奇叔意有所指地吩咐:「奇叔,提提賠償款,他會開口的。」
奇叔會意,這些天他找人向林遠山打聽過林微的身世,但林遠山一口咬定是親生的,還把人轟走了,就連林家二老態度也一致。
這很蹊蹺。
奇叔推門進去。
車裡,是無盡的沉默。
林微沒再哭,沈岸反倒希望她哭。
她突然很平靜地說:「沈岸,我好像很失敗,生來被人厭棄。明明我只是來看看他,他為什麼要這麼揣測我?是我曾經做過傷害他們的事嗎?」
總不能是無緣無故的吧。
找不到別人的緣由,她只能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沈岸想讓她輕鬆些,用手指輕輕敲了下她的腦門。
「數學裡面有個基本概念叫集合,指某種特定性質對象的匯總。你不過是被分配到了錯誤的集合而已。」
他戴著對戒的手拾起林微戴著對戒的手,指間交扣。
「我們是正確的集合,所以彼此愛慕,你跟文清也是正確的集合,所以你們彼此友善,但你與你的家人並不是,他們貪得無厭,自私自利,你沒有這樣的特性,誤入他們的集合,他們就排斥你。」
林微呆呆地看著他:「我為什麼會進入到他們的集合呢?」
沈岸擁她入懷:「可能是很多外在原因綜合產生的結果,與你無關。」
「意思是我倒霉?」林微自嘲。
沈岸沒法反駁,她的倒霉很沉重,沒人能跟她感同身受,只有她冷暖自知。
他只是不想她否定自己。
「反正不是你的錯,你很好,別人怎麼想我不知道,在我心裡,你最好。」
林微安靜地聽著,沈岸的誇獎很大方,他這麼優秀的人覺得她這種活不明白的人最好,還看起來很真摯,像個洗腦大師。
她總能被他說服,覺得自己也沒那麼差勁。
林微很迷茫,卻附和他:「是的,都是他們的錯。」
跟著他這樣的人,應該不會出岔子。
她突然想帶他去一個地方,去找回一個人。
很瘋的想法。
沈岸總帶她做她覺得瘋狂的事,她帶他發瘋也不算什麼吧。
「我想帶你去看一個孩子。」
「嗯。」
這個男人,什麼也不問。
林微讓他開車,她說了一個大概的位置給沈岸。
到地方的時候,林微發現這裡變化不是很大。
這裡離他們高中很近,廢棄的房子到處都是,有人氣的房子不多,住在這裡的人應該很多都出去打工了。
深夜,四處是陰森森的靜謐,即使在夏天,吹過來的風也透著一股陰寒。
林微記得那個地方有個商店的招牌,他們找了很久,終於找到了。
「就是這裡。」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164s 3.6322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