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只有不到十厘米寬的高欄上,下面是洶湧的喪屍,張三像是狂風驟浪中的一葉扁舟,隨時有顛覆的可能。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走了幾步,張三碰上了麻煩。
他有個缺陷:眼睛無法注視立體動態物體。
同時出現橫著移動和豎著移動的物體,會導致他產生暈眩。
此時,他大多數注意力集中在腳下的高欄上。高欄相對於他的移動,就是豎著動。喪屍不斷的從兩側衝來,它們是橫著移動的。
越快的速度,暈眩感越強烈。慢些的還好,張三雖然暈,卻還能抑制住。
走了二十幾米遠,暈眩感變強了。張三停下來,大口呼吸幾下,抬頭看看天,然後繼續走。
他發現,自己堅持的時間越來越長。人體是會外界的各種病毒細菌產生抗體的,同樣,病毒細菌也能產生抗藥性。張三的暈眩感,隨著不斷加深練習,也有逐漸好轉的跡象。
中間休息的時候,他忍不住拿槍又開了一槍。
初學者,容易對這玩意兒上癮。尤其,張三有驚人的視力,更是如此。
若是打一百發子彈也沒能打中一次,那麼這個人肯定會失去樂趣。相反,百發百中能激發樂趣。
槍響,下面的一個喪屍應聲倒地。
張三卻愣住了。
之前,他雖然能隱約看到彈道軌跡,卻看不清高速移動中的子彈。
這次,他竟然捕捉到了一絲子彈的影子。
他的視力竟然又變強了!
怎麼會這樣?
他又開了一槍,的確是視力又變強了。
到底是如何發生的?他回憶著,似乎只有克制對立體動態物體產生的暈眩感這一件事是對視力有影響的。
難道是……
收起槍,張三繼續走。
這次,走出去三十多米才感覺有些受不了。當消除了暈眩感後,他拿出步槍,再次朝喪屍射擊。
又強了那麼一丟丟!
如果說現在變強了,那麼之前在草原上轉圈跳繩的時候,為什麼沒有明顯的變強?兩者有什麼區別呢?
是速度!
轉圈跳繩的時候,他跳不了幾個就會摔倒。踩在高欄上,行進的速度很慢,喪屍的移動速度也不快。
想起曾經玩街健的那段日子。開始的時候,他做引體都費勁,像所有沒有天賦卻咬牙堅持的人,狂喝雞湯刺激自己進行大量的高強度的練習。
一段時間後,發現與那些剛上手沒幾天就能進步飛速的人差距太大,從而生出了倦怠和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好在,後來堅持了下來。他發現,當每次進行適度的訓練,強度剛好能讓自己的訓練後很快恢復過來,這樣的進步,比咬牙跨級訓練要強得多。雖然許多人會告訴他,只有不斷的超越自己,咬牙突破極限,才能如何如何。事實卻並非如此。
每個人的體質都是不同的,不能一以概之。
大概,眼睛也是如此。
每次進行自己恰好能克服的強度訓練,不但會克服這個缺點,還能讓正常捕捉動態物體的能力變強。
邏輯通了,張三興匆匆的繼續練習。
眼下是他進步的飛躍期,進步飛速。於是,暈眩的痛苦便不算什麼了,反而樂在其中。
水友發現,三哥越走越順,從開始的搖擺不定隨時都會掉下去的狀態,慢慢變成了健步如飛。
前面,公園的建築物,攔住了喪屍的去路。
當張三繞過去,爬上去,喪屍還傻乎乎的在角落裡仰頭望天。
下面的門市大概是一家餐廳,那種招攬公園遊客的流量飯店。門口有兩個穿著廚師服的喪屍晃蕩,腳下還有一個馬勺……
張三跳了下去。
兩個喪屍毫不意外的沖他跑來,張三邁步向前,猛地跺腳踩上馬勺把手。馬勺「嗡」的一聲,因槓桿作用飛了起來,張三手一抄,恰好握住了馬勺把手,反手給喪屍一馬勺。
Duang!
喪屍的臉都被打的走形了。
沒等水友發出讚嘆,張三回手把馬勺丟出去,正好打在另一個衝過來的喪屍的面門。馬勺回彈,下落。張三腳一勾,馬勺被勾飛。伸手,抄住,反手又是一馬勺……衣袂飄飄,頭髮飛揚,馬勺亂舞。
兩個喪屍,愣是被張三用馬勺給打的趴在地上起不來。
「秀!」
「牛逼!」
握了握馬勺,感覺還挺順手的。
張三左手抄住馬勺,右手拿著錘子,加上又變強了的眼力,覺得自信非常。
飯店旁邊是一家路易威登店,張三看看身上髒的不成樣子的行頭,信步走了進去。
他隨便找了一件羔羊皮飛行員皮夾克,上面標價是40000!
「平生第一次見衣服髒了直接丟掉換新的這麼任性的人。」
「天使城貨幣和天朝軟妹幣匯率差不多,也就是這件衣服,要4萬塊?」
「路易威登,LV啊……」
一款直筒長褲,7000多。
一雙羊毛內襯及踝皮靴,一萬多。
水友幫他算了算,發現這一套新的行頭,從頭到腳要小十萬。
雖然不斷有人嘟囔說這點小錢不算啥……可問題是直播間多少人全身上下連一萬都湊不齊的?
最關鍵是:
「羨慕穿衣服不花錢的人。」
「羨慕穿路易威登不花錢的人。」
「帶貨男神,求帶兩件回來,折扣價購買成麼?」
「那件襯衫,國內價6000多,我出三千,求三哥帶回來。」
之前的成衣店還好,畢竟沒有牌子。此時,無意中換一身衣服卻掀起了帶貨狂潮。抱著撿便宜的心裡,水友都想讓三哥帶幾件衣服回來。
張三肯定不會接茬,他豈會帶著那麼多沒用的累贅逃亡?況且就算能帶,又如何明目張胆的走私?自己穿是一回事,帶回去販賣是另一回事。
沒搭理水友,把衣服換完,鏡頭裡的張三煥然一新。
他骨架夠寬,此時又壯碩的恰到好處,能把飛行員皮夾克撐開。束腰的夾克,對他來說太修身了。
再抄起馬勺和錘子,呵,鷹隼試翼風塵吸張,水友只覺英氣撲面!
這條街很時尚,除了服裝店就是高檔餐廳。再往前是個闊綽的廣場,後面莊重宏偉,灰白兩色巴洛克風格的教堂。
張三到了他們約定的目的地——聖弗朗西斯科大教堂!微信關注「優讀文學 」看小說,聊人生,尋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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