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家一家人,說是把竹淺雨當一家人,就真的完全沒把她當外人。請大家搜索()!更新最快的小說
加上有貝貝和果果兩個搞氣氛的高手在,竹淺雨進門不過一兩小時,即使跟她以為很嚴肅的紀叡,都已經能夠笑著聊天了。
這一頓飯,自然吃得賓主盡興。
席間,大家偶爾問問竹淺雨的學習和實習情況,但說得最多的,是小寶小時候的糗事趣事。
很多人,對自己兒時的糗事都會很排斥。
但小寶卻覺得這些沒什麼大不了,無論老爹老媽和哥哥說他什麼,他都樂呵呵地聽著,不時,還給竹淺雨夾些她喜歡吃的肉和菜。
從小到大,竹淺雨在竹家,都是夾著尾巴謹慎做人的。
所以,如此和睦輕鬆的家庭氣氛,她是第一次感受到。
可即使是第一次,她卻毫無違各和,仿佛,眼前這一家幾口,本來就是愛她疼她的長輩及家人一般。
吃完飯,倆人被樂彤強行趕回臥室午休,進門後,竹淺雨主動抱住紀桓,微微哽著嗓子說了句,「紀桓,謝謝你!」
紀桓揉了揉她的頭,低頭,在她的發頂上溫柔地親了親。
「小雨,這裡是我的家,因為我愛你,你也愛我,所以,這裡也是你的家,知道嗎?」
如果在一個月前,有人跟竹淺雨說,第一次跟男朋友回家就認定對方家人為自己家人,認定對方的家是自己的家。
竹淺雨一定會說別人是傻x!
可現在,她卻一點不覺得自己傻,也不覺得自己天真。
她只記得,姐姐對她說的那句話,「紀桓是個好男人,你要好好珍惜!」
是的,不僅紀桓,連同他的這些家人,她都要,好好珍惜。
不得不說,竹淺雨有著與常人迥然不同的思維方式。
這點,大概得益於她姐姐竹淺影的教導和同化。
在她眼裡,感情是一種十分寶貴的東西。
既然寶貴,好不容易得到了,第一時間,便是珍惜,並想辦法好好留住,而不是,一味地質疑和否定。
當然,前提是,這份感情,並非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而現在,竹淺雨便覺得自己和紀桓的這份感情,寶貴得值得她用一生好好維護並珍惜。
「我知道……」
竹淺雨把臉埋在紀桓懷裡,久久不捨得抬起頭來。
紀桓任由她抱著,緩緩地移著腳步,倆人一起退到沙發邊上,紀桓坐下,竹淺雨也連同他一起,整個人跌坐進了他懷裡。
紀桓剛才趁著老媽在廚房裡切水果,偷偷溜進去探聽了一下,得來的消息是,竹淺雨的大哥,最近被迫得走投無路,似乎正在逼竹家老爺將三姨太的培訓中心轉讓出去。
如果讓他們知道竹淺雨正跟紀桓交往中,說不定會把主意打到小雨頭上來。
紀桓這才明白,老媽為何如此急切地幫竹淺雨安置好住處。
老媽這麼做,無疑是放出了信息,竹淺雨這個人,從今天起,由紀家罩著了。
「媽咪,謝謝你!」
類似竹淺雨說的話,紀桓剛才也在廚房裡摟著樂彤說過。
「傻小子,小雨是你喜歡的人,如果別人傷害了她,傷心的是你,我是你媽咪,自然你傷心。所以,剛才一見著她,我第一時間反應過來,就是要防著竹家那些人打她的主意。」
想起老媽所提到的安全問題,紀桓突然想起竹淺影來。
「小雨,你姐姐跟炎少的婚期定下來了嗎?」
情緒平復了不少的竹淺雨,終是從他懷裡抬起頭,「嗯,定在聖誕節。」
紀桓算了一下,算起來,離聖誕節也就一個多月的時間了。
「那你姐姐現在是你們家住,還是在炎少那邊住?」
竹淺影是竹淺雨的親姐姐,如果竹淺影出什麼事,竹淺雨肯定會傷心。
當然,如果炎少跟竹淺影是正常情侶關係,竹淺影的安危,自然不需要別人去操心。
但偏偏,炎少與竹淺影的關係,說得難聽些,其實就是一場交易,對於這樣的交易關係,炎少會不會因為竹淺影而冒犯竹家,還真的說不準。
「當然是在家裡住啊!」
竹淺雨覺得紀桓這問題問得有點怪,「你為什麼這麼問?」
紀桓當然不可能說實話,「我聽說炎少這人占有欲很強,我以為,你姐姐與他確定關係之後便搬過去了。」
未婚同居這種事,在現今社會,早已不是什麼傷風敗俗的事。
【有小段重複,晚些刷新老媽為何如此急切地幫竹淺雨安置好住處。
老媽這麼做,無疑是放出了信息,竹淺雨這個人,從今天起,由紀家罩著了。
「媽咪,謝謝你!」
類似竹淺雨說的話,紀桓剛才也在廚房裡摟著樂彤說過。
「傻小子,小雨是你喜歡的人,如果別人傷害了她,傷心的是你,我是你媽咪,自然你傷心。所以,剛才一見著她,我第一時間反應過來,就是要防著竹家那些人打她的主意。」
想起老媽所提到的安全問題,紀桓突然想起竹淺影來。
「小雨,你姐姐跟炎少的婚期定下來了嗎?」
情緒平復了不少的竹淺雨,終是從他懷裡抬起頭,「嗯,定在聖誕節。」
紀桓算了一下,算起來,離聖誕節也就一個多月的時間了。
「那你姐姐現在是你們家住,還是在炎少那邊住?」
竹淺影是竹淺雨的親姐姐,如果竹淺影出什麼事,竹淺雨肯定會傷心。
當然,如果炎少跟竹淺影是正常情侶關係,竹淺影的安危,自然不需要別人去操心。
但偏偏,炎少與竹淺影的關係,說得難聽些,其實就是一場交易,對於這樣的交易關係,炎少會不會因為竹淺影而冒犯竹家,還真的說不準。
「當然是在家裡住啊!」
竹淺雨覺得紀桓這問題問得有點怪,「你為什麼這麼問?」
紀桓當然不可能說實話,「我聽說炎少這人占有欲很強,我以為,你姐姐與他確定關係之後便搬過去了。」
未婚同居這種事,在現今社會,早已不是什麼傷風敗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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