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聲響徹黑夜,手槍射速射,這可是我的拿手好戲!
當我扣動扳機的一瞬間,50米外,那個站在積水區裡的傢伙,他當場有些傻了眼!
只聽那個混蛋一聲怪叫,他竟然瘋狂的向著周圍躲避!
子彈飛行而去,50米的距離,手槍的子彈也是很快的!
只聽那個混蛋的胸口,噼里啪啦傳來一陣中槍的聲音,甚至我還看到他的身上噴出了鮮血!
等槍聲落下,我快速更換彈夾,再次瞄準前方的那個人影!
周圍的一切,死一般的沉靜。
那個混蛋,他倒在水裡,竟然又消失了!
「媽的,該死的垃圾,你是鬼嗎?」
「竟然說來就來,說沒就沒?」
「Fuck!!Mother Fuck!!」
我嘴裡憤怒的罵著,舉著手裡的槍,準備向著前方水波晃動的區域靠近。
但我又放心不下腳邊的哈林姆,此時這個倒霉的小子,他趴在地上還沒有出聲,我也來不及查看他是否還活著。
說實話,我的心裡很自責,很後悔自己先前讓哈林姆去吸引敵人的火力!
媽的,明知道這個小子還沒有做好準備,明知道他只是個菜鳥,我為什麼要讓他去呢?
也許是我的內心太著急了。
我總想著讓哈林姆快點成長,甚至都有了一些拔苗助長的意思!
但是我卻忽略了一點點,哈林姆不是我,我們兩個是不同的兩種人。
當年我們身處的那個環境,可以說是身不由己。
在當時我那批傭兵團的同伴里,大家可以說幾乎天天出生入死,生活在槍林彈雨的邊緣。
那個時期,我們從恐慌到麻木,隨後從麻木到興奮。
甚至後來到了一天,不打仗,生活都少了點樂趣的狀態!
但是哈林姆不一樣,他不需要像我經歷一樣恐怖的歲月。
只要給他足夠的時間,讓他慢慢成長。
我相信,他終究有一天,會成為一個像我一樣的士兵的!
「媽的,真該死!」
「呼……呼……」
我嘴裡輕輕的喘著氣,剛剛抱著哈林姆貼地翻滾,隨後又連續射擊,這種高強度的運動,對我的消耗很大。
我不敢離開哈林姆,目光更不敢離開前方的那片水域。
四目全景夜視儀里,閃爍著微弱的綠光。
前方的水面,從漣漪翻滾,到漸漸的平靜,足足用了十五秒。
十五秒的時間,巴德斯坎那個混蛋,他沒有沒有出現。
我同樣沒有在水中看到浮起來的屍體。
這說明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那個混蛋,他很可能真的死了,他的屍體陷進了淤泥里!
第二件事,這個混蛋,他身上的裝甲板又救了他的命,他已經撤離了交戰區域!
我的子彈最少有七發,擊中了他。
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活著離開,這混蛋的命也真是大呀!
「團……團長,我沒事,你不用擔心我!」
「我……呃,好痛!」
「我還活著,我還活著!」
就在我皺眉盯著前方的時候,在我腳下本是躺著一動不動的哈林姆,突然手捂著胸口,表情痛苦的發出了微弱的聲音。
聽到哈林姆說話了,我當場心頭大喜。
該怎麼說呢……
心裡的喜悅瞬間撲面而來。
那種喜悅,我很難描述,甚至可以說,這種喜悅,距離我已經非常的遙遠了。
那是一種你以為戰友死了,卻意外的發現那混蛋還活著的驚喜!
這種喜悅,是世界上最美妙的。
無法用語言來描述!
「哦,我的上帝呀!!」
「哈林姆,你這該死的垃圾,原來你還活著?」
「媽的,你嚇死老子了,我還以為……我還以為你嗝屁了呢,我他媽都要和敵人拼命了!!!」
我嘴裡大聲說著,突然感覺自己的眼眶一熱,竟然鼻子還酸了一下。
那感覺很奇怪呀!
我有些說不下去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
放在以前,打仗的時候突然而來的「感性」,這種事根本不可能發生在我的身上。
因為我是一名職業僱傭兵,專業,冷漠,無畏!
我打仗的時候,是不講感情的!
哪怕以前在炮火連天的戰場上,看著平日裡一起吹牛打混的同伴們被炮彈炸死,變成滿天飛濺的碎肉,我也從來沒有哭過。
當然,除了卡姆那次……
那個時期的我,心裡只有無限的憤怒和烈火。
每當死去一個戰友,我就必定會殺掉更多的敵人。
我的槍法,就是在這種憤怒中練出來的,是用敵人的一條條生命,造就了今天的我!
用我們團長的話講,我們黑魔鬼的男人,從不輕易流眼淚!
因為我們是兵,黑魔鬼的僱傭兵!
在我們的傭兵團里,我們只相信八個字……以血還血,以命還命!
「媽的,你這個該死的垃圾,老子剛才差點都為你哭了,你這個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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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嘴裡氣憤的說著,盯著腳下蜷縮著身體的哈林姆,嘴裡忍不住笑出了聲音。
與去看巴德斯坎死沒死,我此時更想要陪在哈林姆的身邊。
我發現,其實在我的內心裡,我根本不在乎那個巴德斯坎的死活,我只在乎哈林姆,在乎我身邊的人。
也許是我老了吧,雖然我只有三十歲,但我也是打了十幾年仗的老兵了。
我和這個阿拉伯小子,我們之間,朝夕相處,早已經有了濃厚的感情。
他不僅僅是我帶出來的兵,他更是我選定的接班人。
回想當初和哈林姆初次見面的場景,又滑稽又可笑。
那時候因為米婭,我一怒之下單挑整個瓊鯨灣。
這個小子在車裡遇見了我,那時我們還是敵人,他嚇的要死。
他當時吵著要給我當僕人,可是時至今日,我從來沒有把他當成僕人對待過!
「媽的,小垃圾,快撤!」
「你躺在地上別動,抓住我的手,老子帶著你走!」
我嘴裡深深的喘了一口氣,低頭抓住哈林姆的防彈衣,拖著他在草地里飛速後退。
哈林姆很聽話,這小子蜷縮著身子,躺在地上,真的是抓著我的手腕,一動都不動。
十米,二十米,三十米……
我一直拖著哈林姆來到了淺水區一塊大石頭後方。
那個躺在水裡,肩膀上插著刀子的黑人,他還在驚恐的看著我們。
我轉頭怒視那個傢伙,那混蛋嚇得高高的舉起了雙手。
我示意他不要喊叫,繼續看向前方的黑暗。
足足等了三分鐘,我沒有等到巴德斯坎再出現,卻等到了老傑克和賓鐵。
顯然部落里的事情已經結束了,老傑克帶著賓鐵,還有麗塔,卡西西亞,他們的身後甚至還跟著幾個皮膚烏黑的土著人。
大家全都在飛快的向我這邊奔跑。
「嘿,韃靼,哈林姆,你們怎麼樣?」
「該死的!!」
「我們先前聽見了你們在通話器里的喊話,媽的,那個巴德斯坎呢?」
「讓他滾出來,老子要親手宰了他!」
後方的黑暗中,老傑克甩動他那肥胖的大屁股,一邊奔跑,一邊惱火的大聲叫著。
此時我們的距離不足百米,即便沒有通話器,我也能清晰的聽到老傑克的聲音。
老傑克和賓鐵他們來了,我可以放心的去查看前方的巴德斯坎。
在我們這些人中,只有我是一個狙擊手。
我了解狙擊手的行為模式。
在戰場上,我們有一句話,叫做能打敗狙擊手的,除了炮彈,就是另一個狙擊手!
我要去前方看一看巴德斯坎。
不親眼看看那混蛋的屍體,我永遠都不放心!
「嘿,傑克,賓鐵,我們在這裡!」
「媽的,哈林姆受傷了,我來不及查看,你們過來接應他!」
「還有,我要去前方看看,你們別過來,我要看看那個混蛋死沒死!」
我嘴裡沉悶的說完,快速補充了狙擊步槍的子彈。
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哈林姆,我背著狙擊步槍,提著手槍,再不猶豫,一路向著前方的黑暗裡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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