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如雨降,卻在流出的那一刻被蒸騰,李頓的周遭如同裹了一層濃密的霧氣,根本看不到他在霧氣之中是死是活。要是在白天的話,白霧就很尋常了。可是在晚上,月光也不太明亮,李頓身邊的霧氣看上去是灰黑色的。如同邪惡的亡靈一樣,讓人從心底里產生無盡的恐懼。
此時的李頓,已經是在油盡燈枯的兇險時刻。他只是憑著慣性一次次地堅持了下來,腦子都是木訥的,渾然不知。一切都是下意識的行為罷了。
可在格桑的眼中,這哪裡是李頓修行中兇險的一刻,完全是大魔王變身好不好?
蒼鷹部落的老首領也是血脈繼承者,也覺醒過了,實力可要比他這個部落第一勇士要好看多了。可在格桑的印象之中蒼鷹部落的老首領的實力也不過比自己強大些。至於是否有雷巨強大,這就不得而知了。可就算是如此,蒼鷹部落的首領的表現還停留在人類的範疇上。可是李頓展現出來的秘密已經是非人的存在了好不好?
蠻荒世界是敬重神靈的,格桑也是一個虔誠地對神靈有著敬畏的,有信仰的部落成員。按理說,他應該匍匐在地,埋下腦袋,表示對李頓的敬拜。可他對李頓的印象糟糕之極,怎麼可能會將李頓當成神靈一樣看待呢?
於是在第一時間,格桑認定了李頓是讓人想起就害怕的邪惡魔王,是神話故事的大反派。
在黑暗之中,被自己折騰出來的濃霧包裹著,已經詭異之極。
尤其是剛才還有微弱的光芒閃現,格桑就是打破了腦袋也想不出來,這是個人能做出來的事。
深怕自己因為太過吃驚,喊叫出來,格桑甚至咬住了一根比手指略粗的樹枝,而因為太過吃驚,硬生生地將樹枝給咬斷了。
吧嗒!
頭皮一麻,後背冷汗一下子就滋了出來,格桑的心頭頓時有一個念頭在腦子裡閃現:「完蛋,被發現了。」
硬著頭皮,格桑正準備站起來表示他是路過,無疑窺視李頓的修行和功法的那一刻,他有點遲疑,仿佛李頓根本就沒有做出反應,也沒有開口的意思。就好像不會不,沒有被發現,是自己多疑了?
這個念頭在格桑的心裡冒出來之後,僥倖的心思就變得越來越強烈。似乎自己慢慢會退去的話,李頓恐怕也不會知道。
這時候的李頓哪裡有心思分神,可話又說回來,就算是他發現邊上多了一個人,還是他無法信任的格桑,恐怕也無法做出過激的反應,更不要提殺人滅口了。就算他的身體無恙,而且實力已經比格桑強了很多,可真要一擊必殺,讓對方死於非命,這幾乎不可能做到。而當下,他甚至連抬起手臂的力氣都沒有,整個人像是被一圈又一圈的麻繩捆住了似的,根本就無法動彈。反倒是格桑要是膽子大一點,反倒是殺李頓易如反掌。
他此時正在生死掙扎的關鍵時刻,進一步,或許只是活下去。
而退一步,可能就是深淵。
所以,他別無選擇,根本就不能退。
「給我堵。」
「給我封!」
一次又一次地面對狂暴氣息的衝擊,一次又一次的險象環生,卻沒有徹底被擊潰。就如同在暴風雨之中漂泊在大海之上的小船,上一刻被巨浪高高的拋起,而下一刻,卻墜入谷底。只要一個小疏忽,或許就是船沉人亡的局面。
李頓死死地咬著牙,疼痛已經變得麻木,到了人承受的極致之後,神經開始疲倦,靈魂卻強壯了起來,仿佛疼痛不那麼劇烈了,讓他有了喘息的機會。實際上,氣息在身體裡橫衝直撞,經脈被撕扯之下,被硬生生地撐大了一圈,這種痛苦是常人無法忍受和想像的。可並非僅僅是疼痛而已,也有好處。
他當然不知道,就算是知道李頓也不想要這個好處,愛給誰給誰,爺們承受不住。
可他哪裡知道這些,就感覺經脈之中仿佛能夠承載一些氣息衝擊的餘波,仿佛被擴充了一些。不過連養生太極拳都不會耍的李頓哪裡知道這些道道,還以為身體已經被摧殘到支離破碎的地步。
就像是一條秋褲,它的主人是一個長腿美女,體重在斤,身高至少,前凸後翹然後這條秋褲被身高5,體重200近的絕望閨蜜給穿了一次秋褲還有未來嗎?還能受到女神的青睞嗎?
答案呼之欲出了,不能!
而李頓此時此刻的對身體的感知就和那條被肥妹撐大的秋褲一樣一樣的。
就算最後他撐過去了,撐過了最難熬的時間。
結局或許不太好,或許不會殘疾,但身體的損傷在他身上是實實在在的,他不相信經歷了這段生死變故之後,會毫髮無損,這不科學。
可即便如此,他也想要活著,活在他能夠主宰的這個世界。雖然他所謂的主宰的範圍很小,不過是蠻荒一個破落的不能再破落的部落的一個小首領。但他也不想活在一個庸庸碌碌的世界,他再也不想成為一個從屬者,聽從命令的機器,一個靈魂被禁錮的行屍走肉。
李頓也是走進了死胡同了,他所在的蠻荒根本就不是科學能夠解釋一切的世界。
或許這個世界的科學是以另一種方式存在,而不是他所知的那一種。
活下去!
活下去!
憑著這份意念李頓都不知道他壓制了多少次,也不知道多少次從生死懸崖邊上活過來。如今,他就奄奄一息地,只有胸口的那一口氣沒有消散,才預示著他還活著,還在和命運抗爭。如果是普通人在彌留之際,眼神肯定會渙散,可李頓的眼神卻清澈而通明,仿佛能夠洞穿一切。..
也不知道是李頓運氣好,還是點太背。
他一個對蠻荒的規則毫無所知的傻小子,胡亂修行卻意外找到了修行的法門,可是沒有功法,他也要抓瞎。誤打誤撞之下,闖入了修行之中,可結果他卻如同被堵在下水道的老鼠,橫衝直撞。
要是他邊上有一個懂得修行的人,如果蠻牛部落的前任首領在他身邊,或許他根本就不會走入死胡同。
氣息可不是壓制才是最理想的辦法,需要引導,正確的引導。
實際上他如果讓氣息順著自己的經絡衝擊玉庭,也就是頭頂的法門,他或許已經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世界。一個讓他驚嘆,卻無法理解的世界。可這一切,硬生生地被他堵回去了。
李頓不懂。
格桑也看不出來。
反正在格桑看來,李頓故意隱藏實力,這種行為太陰險了,太不蠻荒了。淳樸如山谷里的馬蘭花一般的他要是撞破了李頓的秘密,按照格桑理解的劇情,他肯定會被滅口的。
一步。
兩步。
如同靈貓般輕盈,格桑動作緩慢地後退,正當他竊喜李頓沒有發現他,自己很快就能擺脫李頓的感知區域的時候,他的身體突然像是被定住了似的,如同木頭一般,時間停格下來。就在李頓的邊上,一頭炎虎出現在視線之內。它可是山林的王者,全身如同烈火一般火紅的皮毛之下,是比岩石還要堅硬的骨骼。
不帶尾巴也有三四米長,加上短小難看的尾巴,好吧,也就三四米左右。體重直接達到了成年野牛的樣子,只有傳說中的荒獸才是炎虎的克星。它根本就不用潛行,就能獲得足夠的食物。不過炎虎的可怕不在於它的強大,而在於它的食譜中最喜歡的永遠是人。而且在夜幕下,這種強大的生物也很好辨認,它的眼睛就是它最大的特徵,在夜幕下,火紅的眼睛如同狼幽藍的眼睛一樣容易辨認,而且絕對不會認錯。
不過炎虎沒有在第一時間採取行動,它好奇地打量了一下李頓,野獸的第六感告訴他這傢伙有點實力。不過比強大的森林之王,還是差一點。炎虎驕傲地想到,在森林裡它無懼任何強者。或許是成年之後,它就沒有遇到過讓它退縮的存在。
至于格桑?
是螻蟻不會,準確的說是食物。
炎虎盯著格桑看了一眼,把格桑嚇得想要拔腿就跑,可問題是他的兩條腿根本就跑不過炎虎的四條腿。
尤其是炎虎淡定的眼神,仿佛已經吃定他了,讓他有種無限的幽怨。
格桑絕望地想要爆發出人生最後一次的輝煌,他決定給蠻牛部落的那幫混蛋示警!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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