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金陵所有的官員和軍隊,都一起來到了城南,為孫靜送行。樂筆趣 www.lebiqu.com
此去一別,真不知何時才能再見?
孫靜不同於其他人,其他人皆是部將,唯獨他和孫賁、徐琨、吳景、太史慈等人,是合伙人。
江東軍就好比是一家公司,我是董事長,周瑜、魯肅是正副總裁,其他將領就是經理、主管,而孫靜便是股東。
就是這樣的一位人物,如今要退居二線,為我鎮守祖地!
送別了孫靜之後,我便遣散了眾人,然後和張昭、魯肅、孫權、韓當等人一起,前往刺史府議事。
作為主薄的孫權,花費了十天時間,已經統計出了淮南之戰中,各部軍功者和戰死者的名單。
如今我要就軍功問題,與幾位相關人員,進行一下商議。
這個世界,早在秦漢時期,當時的軍餉並不是給予士兵固定的錢財,而是依靠相應的獎勵制度。
這裡面有著一套嚴謹的標準,比如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後,其中就規定了相應的軍功獎勵和制度。
當時是劃分了爵位的等級制,一共分為二十個等級,最低級的是一年能夠領取五十石糧食。而如果積累到最高的等級,那一年就能領取到一千石糧食。
此外,如果在戰爭中殺死敵方的一名軍官,爵位就能上升一級,獲得百畝良田。另外,再加上一套宅子和一個僕人,這絕對是優厚的待遇。
漢朝建立後,很多方面都承襲了秦朝的制度。正是因為如此,以前的士兵都非常渴望打仗,都希望能夠建功立業,不打仗反而會覺得不高興。
對於軍功的報告,是一定要有憑證的,而那個憑證就是敵人的首級。就比如五個人為一個小隊,也就是一個伍,其中幾個人分工明確,有的殺敵,有的防守,有的就負責收割首級。
於是,在戰鬥結束之後,伍長就會將其帶回去交給記錄人員進行記錄。在幾天後,就會通知士兵家鄉的官員,再將軍餉發放到士兵的家裡。
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二十年前。
天下大亂後,隨著流民越來越多,很多人選擇參軍,這也就使得這種獎勵制度也隨之消失。而各諸侯的軍隊,在招募士兵的時候,往往都是打著降低賦稅的旗號。但如今,很多諸侯治下的軍隊中,都有著大批流民,他們並沒有田地。那麼原本的制度,對他們來說就會顯得不公平。
江東軍也是如此,也存在著許多流民。
臨近年關,將士們都需要軍餉給家人過年,而軍功者和戰死者,他們的家人,更需要額外的封賞,以及撫恤。
如何為將士們發放軍餉和獎勵?又如何保障本土士卒和外來士卒,在軍餉和獎勵方面的公平?就成了現在的重中之重。
「諸位,咱們江東軍,原本軍制上採用的是部曲制度,即各部主將自行招募士卒。然後所立軍功,也由各部主將,按照所部將士們的功勞大小,自行分配。但如今,隨著自願參軍的青壯越來越多,很多時候,兵員都是由我在進行分配、調撥,所以原來的軍功制度就顯得有些不合時宜了!所以你們覺得呢?」我率先發言道。
「主公,肅也覺得有些不合時宜了!倘若我軍繼續用原來的制度,江東的軍力就一定發展不起來,這是一。第二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各部將士都只認主將,而非主公,倘若主將有反心呢?孫輔的例子可就在眼前啊!」魯肅也發言道。
「子布、義公,你們二位怎麼看?」我問道。
「像這次的淮南之戰,在功勞分配方面,就像昭昨日在朝會上說的那樣,乃是魯子敬、韓義公、周幼平三位功勞最大,若是按照以往的制度,獎勵倒也好分配。但考慮到這次的江夏之戰,除了各部之外,還有三萬餘眾乃是原本李術降卒,甚至還有一萬是山越人。後來看了周都督的戰報,在攻打安陸之時,還因為兵員折損嚴重的問題,程都督將吳五、陳六兩部,併入了太史慈所部。如今,原柴桑大營各部將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軍功就實在是難以統計!」張昭回答道。
「三位所言,幾乎包含了所有,當只能再補充一點,那就是江東軍乃是主公的軍隊,所以新的軍功制度勢在必行!」
韓當不愧是軍人,唯我馬首是瞻,一番話說得水平極高!
「軍功制度,同時涉及到招募士卒上面,從現在的形勢來看,原來的部曲制度也必將發生轉變!
我的想法是,採用義務兵役制度!就是年滿十八周歲的男子,只要身體沒有殘疾,智力沒有缺陷,便可以參軍!
此外,現在的軍隊中,除兩千石將領外,將士們的年齡也必須在十八至五十歲之間!倘若太小,或者太老,就進行裁汰!
屆時,年過五十歲者,按照在江東軍中從軍年數計算,從軍滿一年者,就獎勵一畝地,五年便是五畝地,以此類推。再按照在軍中的職務高低決定,進行基數翻倍。隊率是從軍一年兩畝地,屯長四畝地,軍侯八畝地,軍司馬十二畝地,校尉、中郎將二十畝地。
軍功取消斬首記功的方式。
軍隊方面,只記全功,即取得勝利後才算功勞,但諸如與夏侯惇一戰,乃是慘勝,便不記功勞。
然後是將領和軍官這一層面,只記三種功勞:斬殺或者擒獲敵軍主將、先登城池、截斷或燒毀敵軍糧草。
最後是普通士卒層面,凡有貢獻者,自然是會有職務上的升遷,至於物質上的獎賞,則依舊由主將到軍官,再到普通士卒,一級級往下發!」
我一口氣說了這麼多,作為主薄的孫權就在一旁刷刷刷記錄著。
其餘三人盡皆陷入了沉思,在消化著我的提議。
「我等沒有異議!」三人說道。
「好,既然如此,等到公瑾回來,再告知一下他,到時候全軍便開始實施吧!」我最終拍板道。
註:軍功制度,是指軍人在軍隊作戰、訓練、執勤等軍隊建設任務中,作出突出成績後,而對軍隊立功人員進行,在榮譽、職務、物質上進行獎賞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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