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孫吳 第221章 俸祿標準(一)

    「主公,昭對其他的都沒有意見,唯獨給全境的郡兵和縣兵發放軍餉這一點,昭實在是無法贊同!」張昭說道。大筆趣 m.dabiqu.com

    「額…為什麼?」我不解地問道。

    「郡兵和縣兵,與軍隊不同,而是百姓傜役的一部分。三個月之期一到,就會立馬換一批,所以給他們發放軍餉,怕是不可取的!」張昭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既然如此,那軍餉制度便作罷。另外,擢升沈攸為建業都尉,所部將士也和郡兵一樣吧!包括濡須的倪業也是,把礦廠交給倪業一併負責。把沈攸調回金陵,負責船廠、工坊、兵工廠和金陵的防務。」我想了想說道。

    「主公,這樣一來也不需要再進行輪換了。不過沈攸所部的戰鬥力能保證嗎?要不還是用正規軍的編制,一年一輪換,然後給他們發放軍餉吧?」張昭建議道。

    「有區別嗎?」我有些疑惑道。

    「這是當然!主公,正規軍的訓練量和所用裝備,都是郡兵無法比擬的,戰鬥力也自然不可同日而語。金陵作為主公的大本營,當然還是由正規軍駐守更令人放心!」張昭說道。

    我心道,張昭還是怕死的,但我沒有說穿,然後點了點頭,算是贊同了張昭的意見。

    「沈攸也留守近一年了,等秋收後還是換董襲來吧!正好董襲所部缺兵少將,留下招募些兵員,好好操練一番。到時候,我帶朱桓、沈攸、賈華一起去前線,子布你就給董襲所部發放軍餉吧!」我最後決定道。

    「主公,不知軍餉該發放多少?一年一發,還是一季一發,亦或者是每月發一次?發糧食還是錢財,亦或者是錢糧對半?」張昭問道。

    「額,這個就由子布你來決定吧?」我連忙說道。

    「主公身為大將軍,理應為軍隊負責,這些皆是昭的分外之事,只有等主公作下定奪,昭才有權為主公辦事!」張昭回答道。

    「額…一年、一季、一月發放又有何區別?」我不懂就問!

    「自主公取消雜稅之後,如今的賦稅就只剩下兩部分,一是土地稅,二是商業稅!原本江東實行十五稅一,商賈、大族翻倍,再加上其他的稅收,一年的賦稅可以達到三千萬石糧食和數千萬錢。現如今,以昭的預測,今年靠賦稅收上來的糧食頂多只有七百萬石,只有往年的四一之數。反倒是商業稅,收上來的財貨可能達到往年的五倍以上!」張昭解釋道。

    「額,就是說以後官府有錢了,但也糧食不足了,是這個意思嗎?」我好奇地問道。

    「不錯,正是如此!百姓們今後都將有充足的餘糧,生活也將變得富足,這都是主公的功勞。但官府缺糧,就意味著今後我等官員的俸祿都無法再用糧食發放。甚至是戰後將士們的撫恤,也將無法再用糧食來進行發放!」張昭說道。

    「這倒是我沒有想到的!既然如此,官員的俸祿、戰死將士的撫恤,以後都用錢財來發放吧!」我想了想說道。

    「也只能如此了,否則的話,遇到戰事將沒有足夠的糧食運往前線!」張昭說道。

    「子布,這樣子會不會出什麼問題?」我連忙問道。

    「請主公放心,倒是不會出什麼問題。只是之前說的軍餉,倘若主公想要一個月或一季度發放的話,便只能用錢財來代替發放了!」張昭說道。

    「難怪…既然如此,那就每月給留守將士們發錢吧!嗯…現在的糧價是多少?」我又問道。

    「依舊是一斗三錢,也就是一石三百錢!但等到秋收過後,民間存糧多了,勢必會有所下跌!」張昭說道。

    「不管怎麼樣,物價都不能失去控制,子布你代表官府,一定要把物價嚴格把控好!絕不能因為百姓們存糧多了,而讓不法商販們前去低價收購!這糧價稍微跌一些都是正常的,但是每一石的價格絕不能跌至二百錢!最高也不能超過四百錢,一定要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我向張昭吩咐道。

    「昭明白!主公,還請為軍餉定個標準!」張昭說道。


    「嗯…普通將士每月一百錢吧!軍官們則按照正規軍的標準發放俸祿,按照三百錢每石的標準發放軍餉。對了,我倒是想起來,軍官們本身也是有俸祿的!」我說道。

    「不錯,不過以後也都只能發錢了!所以主公說的穩定物價一事,昭十分贊同!」張昭肯定道。

    「嗯,普通將士每月一百錢夠嗎?」我又問道。

    「每月一百錢,一年便是一千二百錢,而且百姓們以後都不缺糧,這筆錢應該足夠了吧?」張昭再次肯定道。

    「好,那文武官員們呢?」我又問道。

    「主公,您是大將軍,萬石級別,月俸三百五十石,年俸四千二百石,折一百六十八萬錢。

    昭和諸位將軍,真二千石級別,月俸一百五十石,年俸一千八百石,折七十二萬錢。

    各郡太守、中郎將和刺史府長史、別駕等佐官,二千石級別,月俸一百二十石,年俸一千四百四十石,折五十七萬六千錢。

    校尉、都尉、郡丞、各處設施負責人,比二千石級別,月俸一百石,年俸一千二百石,折四十八萬錢。

    別部司馬,千石級別,月俸九十石,年俸一千零八十石,折四十三萬二千錢。

    大縣縣令、軍司馬,八百石級別,月俸七十石,年俸八百四十石,折三十三萬六千錢。

    小縣縣長、軍侯,六百石級別,月俸五十石,年俸六百石,折二十四萬錢。

    大縣縣丞、縣尉,五百石級別,月俸四十石,年俸四百八十石,折十九萬二千錢。

    小縣縣丞、縣尉,四百石級別,月俸三十石,年俸三百六十石,折十四萬四千錢。

    軍中佐吏、鄉正、屯長,二百石級別,月俸十五石,年俸一百八十石,折七萬二千錢。

    郡縣佐吏、亭長、隊率,一百石級別,月俸十石,年俸一百二十石,折四萬八千錢。

    除此以外,有兼職者,以最高級別發放年俸,不累計、不疊加!」

    張昭一口氣說完,聽得我一愣一愣地,對這種秩石制,我腦子裡毫無概念。

    「普通百姓一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我連忙問道。

    「尋常年間,大約是一人兩千錢。以後的話,恐怕能達到四千錢!」張昭說道。

    頓時,我腦子裡就有概念了!

    註:秩石制起源於戰國時期的秦國,秦漢成為定製,一直延續到魏晉南北朝,前後推行約千年。

    戰國素有「百石之官」、「千石之吏」;

    西漢成帝時,從中二千石至比百石,共在18個秩別;若加上高於中二千石的丞相、太尉和低於比百石的斗食佐吏,西漢秩石大約有20個等級;

    東漢初年,從三公到佐史,共有17個秩別。

    總之,秦漢時期,官吏以秩石分等次成為「定製」,在官吏中共約有18個左右的秩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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