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路救贖 第二百四十八章突發的「二辰丸」事件

    兵工廠的搬遷是確定無疑的事實,所需要的鋼鐵一可以通過鐵路由漢陽鐵廠供應,二可以在郴州或湘潭再建煉鋼廠。為此,陳文強將不惜花費百萬元之巨。

    名義上是因為張之洞的離任,陳文強要盡力保全自己的產業不受侵害。實際上,離長江太近,湖北兵工廠容易遭到攻擊,才是陳文強最為擔憂的原因。

    沒有水師,缺乏火炮,這是革命軍目前的缺陷。而前一個短腿,則是很難彌補的。不象火炮,可以買,可以造;軍艦那需要多大的資金,訓練水兵又需要多長的時間?

    而把兵工廠遷移至湖南腹地,甚至是離廣東很近的郴州,陳文強在廣東的勢力便能夠就近提供保護;如果粵漢鐵路貫通,從韶關至郴州更是出人意料的快捷。

    利益的籌碼。

    而對張之洞來說,對陳文強的倚重和讚賞,對坐鎮湖廣十幾年所經營成果的珍惜,對故舊親信的照拂,都使他在離任前不得不做出比較妥當的安排。

    數來數去,陳文強或許是能夠保證張之洞安心離任的最合適的人選。狡滑又圓滑,卻又精明強幹,交代的事情總能以最快最好的方式去辦好。

    無論是興利除弊的改革,長袖善舞的籌措,立憲派、海外華僑的社會資源,還是雷厲風行的修築鐵路,殺伐果決的剿匪平亂,陳文強都幹得出人意料的漂亮。

    所以,張之洞認為只要陳文強不倒。能繼續積極地發揮作用,他在湖湘十幾年的心血和成果,就能鞏固並繼續發展。他費盡心力編練的湖北新軍也不會缺糧欠餉,武力能夠穩定,湖湘兩省的安定也就基本有了保障。

    換句話說,張之洞希望能讓陳文強安心。繼續出錢出力,不管是經濟建設,還是編練新軍,陳文強是否出錢,是否發揮他的影響力招商引資,是至關重要的。

    能得出這樣的判斷和結論,歸根究底還是陳文強的偽裝太成功了。誰也不會想到屠戮「反清義士」,為滿清的經濟建設盡心竭力,這樣一個傢伙竟然是革命黨。還是革命黨的頭子呢!而陳文強並不直接插手軍隊,也是張之洞比較放心的一個原因。

    說到偽裝,其實還有一個人也是很成功的,那就是蔡鍔。稟承著「軍人不黨」的他,與革命團體沒有什麼聯繫,更談不上加入。在埋頭於軍事理論和竭力練兵的表象下,他卻是革命的同情者和支持者。


    反正,不管張之洞作出什麼樣的安排。陳文強已經做出了決定,進行了布置。按照最穩妥、安全的原則。他從來不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別人身上。

    還是一貫的乾脆利索的行事風格,湖北兵工廠的搬遷迅速開始,而在郴州的永興,新的兵工廠開始建設,通往永興的鐵路也開始修築。

    而就在陳文強一邊忙於工廠搬遷、產業調整,一邊與張之洞討價還價。忙得腳打後腦勺時,廣東出了大事,他又不得不加以關注,並做好隨時啟程回粵的準備。

    ……………

    九洲洋是指今距珠海市香洲東南部十六公里,九洲列島周圍的海面。北起野狸島,南至大澳島大擔角,東臨青洲水道,西至大陸沿岸,以九洲群島命名,該洋南北長十六公里,東西寬十四公里。據史料載,明清時期這一帶海域常有海盜出沒,且常有外國商船走私鴉片、軍火,在海面竄犯,是清朝水師重點梭巡防患之水域。

    一九零七年十一月,清廷偵知澳門廣和居商人譚壁理等委託日本商船「二辰丸」將神戶辰馬商行的步槍2000枝、子彈4萬私運往澳門,便通知廣東官府,廣東水師遂派出四艘兵船在澳門附近巡邏。

    十四日上午,「二辰丸」駛近澳門,停泊在路環島東面約二里的大沙瀝海面(及洲洋),準備在此卸貨。廣東水師予以截獲後,廣東巡弁李炎山等上船查驗屬實,船主亦無可置辯,由於罪證確鑿,日輪船主承認違法罪行,服從懲處。於是弁員將船貨暫時扣留,一齊帶回黃埔,以憑照章充公;並且撤去船所掛的日本國旗。

    本來事情至此,應該算是結束了。但日本政府卻和葡萄牙殖民者及英人赫德進行干預,串通一氣,抵賴、反撲。

    十六日,日本駐華公使林權助向清外務部發出抗議照會,硬說「二辰丸」擁有運載軍火進入澳門的准單(因此不是走私船);該船並未在中國領海卸貨(該地屬澳葡領海)。反誣清政府越境截捕商船,「顯示違約,舉動野蠻」,要求清政府「速放該船,交還國旗,嚴罰所有非法之官員,並陳謝此案辦理不善之意,以儆效尤」。

    葡公使柏德羅也於十七日照會清廷外交部,指該船被拿,有違葡國所領沿海權,並有礙葡國主權。

    最初,中國主張「二辰丸案」由中日雙方按照海關章程進行審理,但日方斷然拒絕。其後,清廷外務部又通知日本公使,擬請英國艦隊司令對此案進行「公斷」,也遭到日方的拒絕。

    面對日本和葡國的外交壓力,清廷一再讓步。

    二十一日,清外務部照會日本公使,對「二辰丸」上日本國旗被中國士兵扯下一事表示歉意,並答應「將辦事失當之員弁加以懲戒」。但是,日方仍不肯罷休。二十三日,日本公使林權助又向外務部提出解決該案的五項要求:一、立即放回二辰丸;二、在放還二辰丸時,中國兵艦鳴炮示歉;三、扣留的軍火由中國購買,貨價為兩萬四千日元;四、處置對扣留二辰丸負有責任的官員;五、賠償此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林權助聲稱,只有全部答應這5項要求,二辰丸案才能和平了結。

    終於,清廷於二十六日表示全部接受日方提出的無理條款。(未完待續。)



第二百四十八章突發的「二辰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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