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照 一、居然被賊偷了錢包

    出得山洞,我讓蟲子再試著找一下侯妍。

    結果是意料之中的失望。

    侯妍的氣息,蟲子一點也感覺不到了。但卻有兩種可能,她又被變成了木頭,或者已經被帶離了汶川,超出了蟲子的感應距離。

    再加上,胖子和小雪不知所終。

    我真的已經沒有繼續留在這裡的理由,連最勉強的藉口都找不到。

    這些日本忍者真壞,在逃命的狀態下,仍不忘記把他們用不上的摩托車全部廢掉,連我們過來時騎的那輛都被他們找到了,不知道他們怎麼那麼有閒心。

    我們走到最近的鎮上,住了一晚,再次睜開眼時,已是日上三竿。

    而且,我的房間裡多了一口黑漆漆的大棺材。

    這種東西,怎麼又找上門了?

    我心中厭煩,也懶得問是誰幹的,就想繞過它出去,裝作什麼也不知道,反正這種小旅館的房間裡沒什麼家當,退房時通常也不會查房的。

    可這口棺材卻自己動了起來,擋住房門,不讓我出去。

    「你想幹什麼?」我一生氣,忘記了它只是口棺材。

    蟲子在旁邊幸災樂禍:「你是在跟棺材說話麼?看這棺材的架勢,應該是個做銷售的,讓你買走,或者躺進去,哈哈!」

    誰知,蟲子的話音剛落,這個棺材還真就開始上下晃動,像人類點頭一樣。

    我嚇了一跳,這買走還好辦;可若是讓我躺進去,算是新的劫難開始麼?

    這時,范蠡在一旁搭腔了:「我說,棺材兄,你是不是賞雲的同伴啊?」

    棺材遲疑了一下,但還是做了一次上下的晃動。

    見自己猜對了,范蠡又問:「你是不是想讓我們把你帶走,和賞雲在一起?」

    棺材興奮起來,用力的上下晃動。

    好吧,我的鬼籠里,又多了一口棺材。

    經它這麼一折騰,我再也不想留在這個詭異的地方了。我趕忙結了賬,然後去鎮上雇了一輛車。然後,我讓西施控制姜燦,自行乘車去成都,大家到成都去會合。

    照我的本意,脫離險境後,夏啟宏就不用再跟著我了。可他對我卻是依依不捨,死活不肯離開,還一本正經地對我說:「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驚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我告訴他,時代變啦,價值觀該改改了,並用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那句「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來強化教育。

    他認真聽了半天,最後卻來了一句:「主人您說的都對。可就算這世道變了,我沒變啊。發過的誓,怎麼可以不算,要被神靈怪罪的。」

    我沒輒了,只好由他去。

    不過,想想也是,一個被詛咒懲罰了上千年的人,自然比「沒見過世面」的普通人,要更加敬畏神靈一些。想通這一點,我立刻變得心安理得起來。

    我不想再跟另一個世界扯上關係,準備直接回家,不去北京了。可姬羽說她還不太習慣一個人出遠門,又沒有身份證,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希望我能先陪她回一趟北京,然後再各走各的路。

    看在可能再也見不到的小雪的面子上,我最終還是心軟答應了她。

    當然,我也不能忘記,正是她把小雪推入了險境。所以,我也拿身份證來說事。我告訴她,軟臥車廂要登記身份證信息的,因此,即便我們同行,也只是同乘一列火車而已,她還得自己去坐硬座。

    看到她眼中閃過的那道寒光,我心裡痛快極了。

    到了成都火車站,回北京的軟臥票卻不好買,三天之內都沒有,讓我無限懷念與神通廣大朱大寶同行的日子。

    一氣之下,我買了一個房間的所有四張軟臥和一張硬座,四天後的k818次,還讓范蠡和西施配合著,平生第一次用起了假鈔。除了上下那兩張帶著我指紋的百元大鈔是真的以外,其他都是用虞桃的鏡子照出來的,范蠡負責改假鈔上的編號,西施則控制售票員,不讓她去使用機器驗鈔,直接收下。

    我的本意不過是個泄憤的惡作劇,到此為止,卻被他們幾個傢伙誤解為我是要故意搗亂,特意升華了我的劇本,而且拒絕讓我出演角色。蟲子上了我的身,去買了一沓冥幣;范蠡用冥幣造了假錢,並特意增加了遞過去的數量;西施蠱惑售票員,將多出的假錢換成真錢退還給我,並甜甜地對我說歡迎下次再來。

    最過分的,卻是夏啟宏。兩個小時以後,這傢伙拉上蟲子控制的我,以隱藏術,偷偷進入了售票室,破壞了裡面的監控設備,取走冥幣,出門前,甚至還扔下一顆手雷……

    拜他們所賜,我一下子變成了臭名昭著的恐怖分子。

    不過,這小子扔出手雷後,我到想起來他身上的那些東西,可都是違禁品,不能在大街上隨便使用,更不能帶上火車的。雖然他也算明「事理」,很早就把那些槍支彈藥收起來了,換了一身正常人的裝扮,但難保不會再發生今天這樣的事。

    我可不想被警察或者特工盯上,更不希望被請進局子問話。

    我連忙提醒蟲子和范蠡,將夏啟宏的一身武裝,收到了范蠡的藏寶庫中,不再給他私自使用的機會。

    我不喜歡乾等著,加上前段時間精神太緊張,想好好放鬆一下,就報了一個九寨溝三日游的旅行團。

    我本想報4個人的名的,可夏啟宏怪我繳了他的械,接下來三天只想隱身隨行,而我身上的秘密太多,又不想和陌生人住在一室。無奈之下,我只好委屈姜燦,讓范蠡將她也收進了鬼籠,然後與姬羽以情侶身份,報了二個人的名。

    旅行社也要登記身份證,不過他們要好對付得多,又不可能去網上核對真偽。我讓范蠡隨便偽造了兩張,應付了事。

    真正到了景區,我才曉得沒有了鏡像人的壞處,西施、蟲子、范蠡,輪番地上身,一個要吃、一個要玩、一個要看,爭得不亦樂乎,再加上一個我已經看不到了的夏啟宏。我不但沒能放鬆下來,反而更緊張了,擔心他們跟我捅出什麼簍子來。像這種好山好水好風光的地方,一定有高人隱居的。

    果不其然,在出遊的第二天,我被一個人盯上了,一個賊。


    這天晚上,旅行團安排了一個小型的晚會。地方不大,人卻很多,難免會和他人碰來碰去,這個小偷就趁機對我下了手,而且成功的拿走了我的錢包。

    因為是文化晚會,當時上身的是范蠡而不是蟲子,全部的心思都在台上的節目中呢。所以被偷的時候,他並沒有感覺,等到發現的時候,賊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錢包里沒有可以感知的東西,所以蟲子也沒辦法追蹤,我們只好自認倒霉。錢什麼的還好說,可我的一「真」二假三張身份證都在裡面放著呢,不要到時候連我自己也沒辦法睡軟臥了,我可不想在硬座那熬上一天一夜。

    當然了,我提出的這個顧慮,對他們幾個算不上是問題。如果只是想要一個身份證,以蟲子的身手和范蠡的改造能力,並不是什麼難事。只是,我既然打算退出「江湖」了,就不想再做違法的事,更怕他們再玩出什麼花樣來,引出一堆高人來對付我。

    大概因為做了這件「錯事」,他們三個也不好意思再搶了,把身體還給我。

    我已經沒有了當初的興致,悶悶不樂回到旅館。

    夏啟宏卻突然現身了,一臉笑容:「主人,你的錢包被偷了吧?想不想知道那個賊住在哪裡,要不要去教訓他一下?」

    要,當然要!狠狠地教訓他一下,我最討厭小偷了。

    夏啟宏一聽這話,開心的不行,都忘記他以前也幹過這行了。他把我們兩個都變成「隱藏」狀態,大模大樣地走了出去。

    小偷的住所不遠,想來是個專偷遊客的傢伙。

    不過,這傢伙的家底卻很殷實,擁有好大一處宅院。從大門外,看那裡面建築的構造,裡面的房間,起碼也有三四十個。

    在旅遊景點,擁有這麼多房子,根本衣食無憂麼!

    難道,他是開旅館的?小偷是第二職業?

    我有些納悶。

    仔細找了一番,我卻沒有發現旅館的招牌,難不成還是家黑店?

    大門已關,為了不打草驚蛇,我和夏啟宏翻牆而入。

    院子裡有人,都是孩子,正在玩遊戲,模樣古怪。

    這些孩子,都是殘疾人!

    看到眼前的景象,我馬上聯想起城市裡那些職業乞討的殘疾兒童。據說,他們都是被人控制的流浪兒,身上的殘疾也大多是控制他們的人故意弄出來,博取同情的。沒想到,今天居然被我碰上一個,規模還不小。

    我一定要為民除害!在那一瞬間,我忘記了低調從事的原則,決定痛下殺手。

    我停住腳步,努力搜索了一下,找到了虞桃點穴手法的記憶,然後向前沖了過去,將看到的人一一點倒,不給他們發聲的機會。當然,考慮到他們都是無辜的孩子,我的速度雖快,下手卻不重。

    可我這「借」來的本事,畢竟還是生疏,加上沒有賞雲那樣的身手,所以沒能做到盡善盡美,一個剛從二樓房間走出來的小瘸子,見同伴莫名其妙地倒下,趕在我發覺他之前,尖聲叫了起來。

    隨即,我要找的正主兒,出現了。他住在最靠近門口的那個房間,聽到孩子的叫聲後,馬上就衝出了房間,夏啟宏看到他後,便向我點了點頭。

    這個人三十歲左右,長的還算端正,只是留了一臉的絡腮大鬍子,倒像是個另類的藝術家。看身高,他應該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間,和我差不多,身材也不像我想像中的神偷那麼瘦,甚至還有一個啤酒肚。

    最不能讓人理解的是,他是披著軍大衣出來的。而且,這個軍大衣,看起來有些年頭了,又髒又破,好像也已經不大禦寒了,以致於他剛一推開門,就連打了好幾個噴嚏,比剛才那孩子的叫聲,還響亮的噴嚏。

    他出來也沒用,看不到我。

    我的目的也只是要找到他,既然他已現身,我也就不再去點其他孩子的穴道了。

    我本想直接尋他晦氣的,可剛剛那孩子的叫聲提醒了我,這種可能會有些血腥的場面,最好還是不要讓這些孩子看到。等這裡的慌亂平息,我直接去他房間裡,單獨算賬就是。

    反正有那三個傢伙在,我從不用擔心自己休息的問題,等得起。

    他的精明卻出乎我的意外。

    他站在門口,用眼睛四下看了看,雖然發現倒在地上那些孩子的不正常,卻沒有親自過去查看,只是讓幾個剛跑出來的孩子,把院子裡的這些扶回房間。

    安排好後,他轉身回了房間。

    當然,我已經先他一步進到房間裡去了。

    房間不大,布置的也很簡陋,只放了一張床、一個書桌和一個取暖用的小火爐,連凳子都沒有,用床取代了。書桌很小,放了一個筆記本和一摞書後,好像就沒有地方了。床上的被褥也是破舊不堪,棉花都漏出來了,而且看起來不厚。如果我沒估計錯的話,他身上披著的軍大衣,平時是蓋在被子上面的。

    這還是個守財奴啊,對自己都這麼苛刻。

    我越發瞧不起他,開始在心中盤算著要怎麼懲罰他才解氣。

    小偷把房門小心關好,走回來,坐到床上,突然開口說話了:「朋友,我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對手,任憑你處置就是。不過,求您一件事,別讓那些孩子看到,好麼?」

    我愣住了,這種人渣也會在乎起被他迫害的孩子們了。

    這算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麼?

    我決定不出聲,讓他繼續一個人表演。只要危機一解除,他就會露出本來面目的。這是作惡多端之人的慣用伎倆。

    在我的沉默中,他果然沉不住氣了,開始懷疑自己先前的判斷,自言自語:「難道是我看錯了?沒有人進來?可那些孩子,明明是被人點了穴,而且……」

    就在這時,外面響起了敲門聲,很急促。

    一個女孩子在外面喊道:「阿爸,阿爸,你快出來,小六又在口吐白沫了,樣子好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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