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頭猛地一顫,我立刻站了起來:「兇手是呼蘭?」
呼蘭大俠,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稱呼,呼蘭已經沒有了從前的記憶,但是那麼多人,都稱呼他為呼蘭。呼蘭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叫什麼,他只知道,很多人都叫他呼蘭,那只是一個稱呼而已。現在,我們所在的這個縣城。也叫呼蘭。
這一切,不可能是巧合。李隊點了點頭,反問:「你知道這個人,還是,你認識這個人?」
我的眉頭緊蹙著,一時之間,我的腦袋有些混亂。我問李隊還記不記得,在沅溪鎮的時候,我的身邊有一個人。李隊說他知道,只是,當時,我把那些人,全部轉移走了。李隊這麼說,我更是感覺到李隊的不簡單了。
原來,當時。他什麼都知道,只是沒有說破而已。李隊也更加嚴肅了起來,他沒想到,跟在我身邊的那個男人,竟然也叫呼蘭。李隊不是一個不謹慎的人,他也不排除這只是巧合,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想證明我認識的那個呼蘭,和呼蘭縣的連環殺人案有沒有關係,還需要進一步地調查。李隊問我那個呼蘭去哪裡了,我搖頭,說他已經不見了蹤影。回答完李隊的問題,我對呼蘭縣的連環殺人案,更加上心了,我讓李隊更加詳細地說說當年發生的案子。
李隊馬上就說了起來。這一系列連環殺人案,因為死者都是警察,加之數量之多,手段之殘忍,因此被公安機關列為特重大案件。一開始,警方雖然立案調查了,但是對這起案子,顯然沒有後來重視。
隨著死去的警察越來越多,警方很快就意識到,這是一起專門針對警察的、有預謀的特重大刑事案件。一起連環殺人案,死了二十多個人,放到哪裡,都可以算是特重大的案件,更何況,這些人並不是普通的民眾。
性命沒有貴賤之分,但卻有特殊和普通之分。這起連環殺人案的死者,全部都是警察。警察是偵查人員,代表偵查機關,是偵查權和法律的代表,這些人被殺,不僅僅只是丟了性命。更是丟了警方的權威。
我一聽死者的身份,就感覺,這很有可能是一起挑戰司法權威的案件。果然,李隊接下來說的話,更讓我確定兇手作案的動機了。通過當年對所有死者的調查。警方發現,這些人平時並沒有與人結仇,更沒有共同的仇人。
死的那二十多個警察,身份各異,有的是領導,有的是普通民警,也有刑警。死者的不規律,已經隱隱可以把是有對象的仇殺給排除在外了。警方也推斷,兇手可能因為某種原因,仇恨整個警界,所以挑了那麼多警察下手,是在挑戰司法權威。
挑戰司法權威的案件,非常典型。警察,無疑是兇手在挑戰司法權威的刑事案件中最合適的目標。這類案件,時常會伴有搶劫、盜竊等其他罪行。但更多的卻不為財,看似沒有目的地殺人報復。
兇手享受殺人的過程,更加享受警方權威和顏面掃地的過程。而且,警方調查了當年呼蘭縣官方的一些重大決策,也沒有發現有什麼可能會讓群眾產生仇視心理的重大決策。所以,殺手的直接殺人動機,至今為謎。
殺人動機分直接和間接,如果說通俗一點,挑戰司法權威,只能算是間接的殺人動機。而那個觸動兇手想要挑戰司法權威的原因,則是最直接的動機。除了一些嚴重精神病犯罪之外,一般的刑事案件,都會有直接的殺人動機。
沒有人無緣無故就突然想要殺人,而且還殺那麼多人。兇手連殺那麼多人,至今沒有落網。有嚴重精神病的可能性,不大。觸動兇手殺人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或許是他曾經遭受過傷害,卻沒有得到法律的救助,又或許是他覺得法律不公。甚至可能是更加荒誕的理由:有警察曾經和他發生過爭執,哪怕僅僅是一個眼神。
犯罪動機,從來都沒有牽強與不牽強的說法。任何事情和接觸,都可能成為殺人動機,那些複雜至極、兇手花了數年甚至幾十年布置下來的案件。很可能動機很簡單:受害者曾經嘲笑過他。
李隊是專業的偵查人員,他當然深知這一點,他嘆了口氣,繼續說道:「可惜的是,警方調查了這麼多年。甚至還有京市派去的專案組和專家,都沒能研究出這起案件的前因後果。」
更可怕的是,這起案件,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竟然得到了輿論的支持。一個窮凶極惡的犯罪嫌疑人,竟然被冠以「大俠」的稱呼,這是讓警方寒心的。在法律面前,犯罪就是犯罪,不能有任何藉口。
關於這一點。我深有體會,徐芸和方韻,就是這樣被送進監獄的。
傳聞中,這位呼蘭大俠,不殺好人。只殺壞人,而且還傳聞他所殺的那些警察,全部是偵查界的害群之馬,做過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儘管警方已經將真實的調查結果公布,但是卻終究敵不過強大的輿論綁架。
警方對那些死者都進行了調查,不要說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了,有的死者,甚至是一輩子兢兢業業為警界做出過重大貢獻的人。可是,輿論並不相信。輿論,把呼蘭大俠塑造成了一個劫富濟貧、專殺壞人的俠匪。
甚至。在對呼蘭大俠的傳聞中,輿論將他徹底神話。這個犯罪嫌疑人殺的人,一共二十多個,雖然已經讓人覺得驚訝,但是比傳聞中要少的多。坊間傳言。呼蘭在一夜之間,殺了五十七個人。
這是基本不可能的,除非是投毒案之類的案件。
可是,傳聞這位呼蘭大俠,殺人的手段很乾脆。從不耍小手段,都是正面用冷兵器處決了死者。而且,在每個死者的家中,兇手都會留下「呼蘭大俠」四個字。李隊告訴我,這僅是謠傳,根據卷宗,兇案現場,並沒有發現這四個字。
警方曾經考究過這四個字,大家都在想,為什麼民間會傳言這四個字。最終。警方得出結論,這個名號,取名於呼蘭縣本地的縣名,后冠以大俠二字。輿論有的時候,不需要引導。輿論是最有可能不約而同匯聚到同一個方向的東西。
「不過,傳言也並非都是假的。」李隊說道:「死的那二十幾個人,雖然不像傳言中是在一夜之間被殺的,但是他們的死因,的確都是在正面,而且都是刀傷。大部分的傷口,集中在胸口和喉嚨,由此可以推斷,兇手作案的時候,在受害者的正面。」
「死者都是警察。普通的警察,就算身手不怎麼樣,但也好過一些普通人,更何況,還有那麼多刑警。」我沉聲道:「兇手的身手,一定也非常強悍。」
我自己說的這句話,讓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呼蘭。呼蘭的身手,就連殺手組織的殺手都頭疼,加上名號的相同,恐怕呼蘭,真的和當年的案子,脫不了關係了。我也沒有直接就下死結論,我讓李隊繼續說下去。
李隊說,當年警方發布了懸賞令,會對提供線索者重金酬謝。可是,根本就沒有人提供任何有價值的線報。當年,發布懸賞令的那個領導,曾經說過,不要說抓到兇手了,就算找到兇手作案的工具,他個人都願意重金酬謝。
而後來沒多久,這個人死了,他的家中,發現了一把匕首,那把匕首,是兇手留下來的。
我的心一沉,因為呼蘭對我說過,他一直在尋找他的武器:一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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