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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逛,最重要的就是要漫無目的。
活在世上,本來就有太多的目的性了。地位、錢財、感情,不無誘惑著人拼命努力,埋頭朝著名利。
或者說,活著就很不容易了,努力地活下去,就少了閒看世間的機會。
宋孤煙帶著週遊就這麼溜達著,心情豁然開朗,好了許多。
天橋下,有一陣悲愴的二胡聲。
聽著應該是二胡曲裡面非常牛掰的二泉映月,絕對是二胡界的勞斯萊斯,演奏的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
老頭襯衣都發黃了,不過非常整潔。老頭盤腿而坐,眼睛半閉半睜,沉浸在演奏之中。
都市裡面的人,來去匆匆,又是上班早高峰,多數人趕著上班去,沒幾個人有心情停下來好好感受音樂當中飽含的情緒。
倒是有那麼兩個人,扔了些硬幣和小額的紙幣在小罐裡面,發了鈴鐺的響聲。
老頭神情不變,依然演奏著二胡。
在小攤的邊上,還有一條虎頭虎腦的松獅。大圓臉,憨憨的模樣,看起來就覺得非常溫順。只是看模樣,並不是純種,應該是條串串。純血的松獅,還是很貴的。
松獅也眯著個眼睛,都快成為一條黑縫。它搖頭晃腦的,充滿了喜感,倒是把二泉印月的悲愴感沖淡了很多。
老頭結束了曲子,把二胡放到了一邊。清點了小罐裡面的零錢,只留下幾個硬幣,剩下的揣進了兜里。
松獅見主人停了下來,扭啊扭地走了過來,趴在了老頭的腿上,吐了吐舌頭,似乎是餓了。
老頭輕輕地笑了笑,從身後的背包裡面掏出個小碗,倒了些水進去。松獅趴在小碗旁邊,一口一口地喝著水。
週遊和宋孤煙就在不遠處的水泥墩子,默默地看著這一幕。
老頭又拿了個餅出來,雖然已經冷得硬邦邦,不過天氣還行,也不擔心咬不動。掰了一小半泡到水裡面,就作為松獅的一頓飯了。老頭自己啃了兩口,好像是噎到了,臉色有些發紅。
喝了兩口水,老頭才緩過了氣。
吃完早飯,拿了塊方巾出來,擦了擦鬍子上沾著的水漬。
憨厚的松獅早就把小碗舔了個一乾二淨,小爪子時不時碰一下小碗,不鏽鋼碗在地上轉悠起來,讓松獅覺得非常好玩。
老頭把碗拿了過來,稍微擦了擦,又塞進了包里。
吃飽喝足,老頭恢復了些精神氣,操起了二胡。
停頓了一會,老頭才接著拉起了二胡。
週遊倒是沒聽過這首曲子,大概不太有名吧。也說不定,畢竟週遊對音樂的鑑賞能力有限。不過音樂是需要改感受的,週遊能夠從曲子裡面聽出歡快和喜氣,與之前的悲愴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對於底層人來說,吃一頓飽飯,就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情吧。
梭羅在《種子的信念》裡面寫到:一個人怎麼看待自己,決定了此人的命運,指向了他的歸宿。我們的展望也這樣,當更好的思想注入其中,它便光明起來。不管你的生命多麼卑微,你要勇敢地面對生活,不用逃避,更不要用惡語詛咒它。
看得出來,老頭的生活並不好,不然也無法把二泉印月的精髓演繹出來。有感情,才會有共鳴。可同時,他又是一個坦然面對生活,在並不寬裕的生活當中享受人生的人。
把自己對生活的體會,融入到曲子裡面,演奏給每一個路過的人。哪怕很多人並沒有注意,可只要有一個人看了一眼,聽了一段,那都是值得開心的事情。因為,那就會有人知道,還有人在好好地活著。
痛苦,並不相同,可歡快卻有著極大的共性。
松獅聽不懂悲愴,可是聽得懂歡快。
胖嘟嘟的腦袋晃來晃去,顯然是很享受主人演奏的曲子。
歡快,總是比悲傷更容易得到路人的認可,有不少行人往小罐子投了些零錢。
老頭依舊是面不改色,只顧著自己的音樂。
他演奏二胡,行人享受音樂和人生。這並不是乞討,而是賣藝。
就像是《讓子彈飛》裡面說的,站著把錢掙。
如果自己先不要了尊嚴,那麼別人自然不會給予尊重。老頭是能夠柔弱地躺在地上,接受路人的憐憫,或許可能收入還要比賣藝多一些,畢竟善良的人很多,也不會吝嗇那微不足道的施捨。可是他不願意,站著活了大半輩子,最後的時光裡面,他還是希望站著,哪怕他的腿並不能夠讓他好好站著。
宋孤煙讓週遊坐在原地別動,自己走到了老頭身邊,在小罐子裡面放了一張大鈔。老頭依舊是神情不變,只是曲子好像變得快了一點。
世界就是這樣,哪怕是宋孤煙,也沒有能力去改變。我們能夠做的,是不被這個世界改變。
時代總是在進步的,給自己,也給社會一些時間,一切都是會變好的。
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有尊嚴地活著,就算是有煩心事,也就是那麼一會。
「汪~」週遊輕喚了一聲。
該走了,還可以去別的地方看看。
一座現代化的大都市,遍布冰冷的高樓大廈,有太多的人在鋼鐵水泥當中掙扎著,可他們照樣在生活著。
週遊突然覺得自己的情緒有些好笑,不就是到了一個新環境嘛,不就是不能每天看到小弟們和米雪嘛,又不是見不到了。
朝前看,一切都會變好的。
想到這裡,週遊的腳步都輕快了很多。
在樓宇的中間,有一片陽光斜照的空地。宋孤煙感覺到了拉布拉多心情的好轉,露出了微微的笑容,恬淡而美麗。
「刷——」
週遊在街口的時候,只覺得一陣風吹過,眼前一道黑影閃過。
一個穿著黑色短袖的年輕人落荒地跑著,手裡面抓著一個粉色的拎包。這包是女式的,一看就不屬於這傢伙。
「汪汪~」
週遊聽到了熟悉的犬吠聲,接著就看到了一二三。
我去,不至於那麼巧吧?
一二三也有些蒙圈,顯然也沒有預料到著奇妙的相遇。
「追呀!你……你怎麼停下來了!」陳東宇的聲音從拐彎處傳了過來。
真不是陳東宇廢柴,實在是搶包的那傢伙跑得太快了。
就算是體力超強悍的一二三,也沒有能夠第一時間逮住。
你跑那麼快,去田徑隊啊,幹什麼賺不到錢,非到街上搶東西?
陳東宇累得氣喘吁吁,一隻手撐著腰,累壞了。
「啊?」
看到宋孤煙和週遊正一臉奇怪地看著自己,陳東宇也傻了幾秒鐘。
「追!」宋孤煙鬆開了訓導繩,朝著週遊下了命令。
好幾天沒有好好運動了,週遊還真有些憋壞了,第一時間就沖了出去。
「汪!汪汪!」
嘿,傻狗,站那裡幹嘛呢,追人去呀!
一二三見老大一馬當先,立刻就趕了上去。
「我們從另一邊堵住他!」宋孤煙當機立斷。
陳東宇一臉蒼白,心裏面暗暗叫苦。他一路追到這裡,真的是沒啥力氣了。可在宋孤煙面前,又不想丟面子,只能憋著口氣跑了起來。
搶包的跑得是真的快,這速度絕對是能夠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的了。週遊四條腿跑著,都沒辦法縮短距離,真不知道這傢伙是吃什麼長大的?
不會從小每頓都吃雞爪子吧?不然怎麼額會那麼快。
一二三在旁邊好像是在說,不是我廢材,真的是對手跑得太快了。
通過路口的時候,搶包的傢伙也不顧紅燈,直接把等在路口的兩個行人給撞倒了,不要命地朝著馬路對面沖了過去。
正要啟動的轎車一個急剎車,沒有懟到搶包的,倒是把車裡面的司機嚇了個半死。新交規可是非常不友善的,斑馬線前面,不管行人是不是闖紅燈,都得讓行,這要是撞上了,司機也得負責。
誰管行人是不是遵守交通規則,反正就是車撞到人了,何況車還有保險。
週遊和一二三一左一右快速通過路口。
搶包的撞到了行人,速度稍微慢了一點,兩條警犬總算是追上了些距離。
以這速度,宋孤煙和陳東宇想要在前面堵住要是有待商榷的。
週遊腦子裡面快速地衡量了一下,又看了下前面的路況,讓一二三接著追過去,自己則是一頭鑽進了旁邊的小巷子。
一二三一頭的霧水,沒搞明白老大這是什麼意思。
不過一二三也知道自己的腦子不靈光,聽老大的准沒有問題,埋頭接著追了過去。
小巷子是個死胡同,不過圍牆並不高。
週遊一個助跑,前爪在圍牆上划過深深的痕跡,後腿用力蹬了一下,很快就翻過了圍牆。
難者不會,會者不難。幹什麼都是有技巧的。爬牆,就是週遊在集訓的時候學會的。只要別太高,他都有徒手就翻閱過去。
再次衝出小巷之後,週遊看了一下方位,立刻奔跑了起來。
拉布拉多是挺可愛的,可急速狂奔的拉布拉多還是會讓很多人害怕。
別擋著呀!
都讓讓,追搶劫犯呢!
穿過人群,週遊搶先抵達了路口。
搶包的傢伙被一二三追得急,慌不擇路,擋在他前面的行人,都被他撞到了一邊。
一二三傻了點,可搶劫的傢伙不知道呀。看到黑背的那股氣場,就心驚膽戰,只顧著逃跑了。
搶包的傢伙看到拉布拉多擋在了自己前方,再想要換方向已經來及了。
一個緊急剎車,搶劫犯就要翻過圍欄,到馬路上去。
嘿呦,還想跑?
週遊直接跑上去咬住了褲腿。
其實拉布拉多是準備狠狠一口咬住小腿的,可惜這傢伙真的是靈敏,動作非常快,週遊的判斷失誤了。
週遊死死地咬住,搶劫犯被活活給拖了回來。
臥槽,還想要踹我?
週遊送了下口,搶劫犯一個猝不及防,一頭栽到在馬路上。
一二三正好趕到,一個泰山壓頂,壓住了他。
搶劫犯身材精瘦,個子也不高,跑是非常能跑,可力量不足。
不管是他怎麼嘗試掙扎,都沒辦法把身上的一二三給掀翻。
宋孤煙趕到了現場,猶如老鷹抓小雞把瘦子給拎了起來。
過了好一會,一輛車蒼白的陳東宇才跑了過來。
這傢伙都跑岔氣了,大口大口地喘了好幾口氣,才算是緩過勁來。
陳東宇和一二三本來是在路邊執勤來著,就聽到有人在喊搶劫。瘦子身手敏捷,是個扒手,慣用的手法是擠在人群當中,用小刀割斷女士的小包,神不知鬼不覺就把拎包給偷走。
可被偷的那位女士恰好正在聽歌,瘦子把包拿走之後,耳機和手機就分開了。
她還以為是手機卡了呢,剛想拿出手機,就發現連連包都不見了。
女人的尖叫,分貝超級高,陳東宇想不注意都很難。
被發現之後,偷竊就變成了明搶,瘦子很容易就從人群當中竄了出來,就和陳東宇撞了個滿懷。
也就是一二三傻氣了些,沒收到陳東宇的命令,就傻站在一邊。正是因為沒有第一時間出擊,才給了瘦子跑路的時間。
瘦子被趕來的巡警給帶回去,包也還給了趕來的女士。
包包可是很貴的,被劃斷了帶子,挺心疼,可總比包裡面的東西都被偷走要好得多。姑娘千恩萬謝了一番,簡單的和巡警做了個筆錄,才離開。
聽了陳東宇講述之前的事情,週遊忍不住瞥了一眼呵呵笑著的一二三。
傻狗,能不能發揮點主觀能動性。
平日裡面也沒見你那麼聽話,怎麼一到執行任務就那麼受約束呢。
陳東宇言語之間,不免有一些抱怨。
好歹是在國際警犬大賽上取得了一個不錯的成績,回來之後還得接著巡邏,這期間的落差,還是很難接受得了的。
人家領導分配任務,宋孤煙也不好說些什麼,只是靜靜地聽著陳東宇嘮叨兩句。
一二三沒有那麼多的思考能力,對於它來說,吃飽喝足有得玩,就是非常開心的事情。
巡邏多帶勁呀,反正一二三有使不完的勁,最適合到處溜達。而且行人那麼多,人來瘋的一二三最喜歡這些場合了。手機用戶請瀏覽m.biyange.com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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