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之熱血宅男 第三十五章 最嚴律法

    「不許!」李月蓮斬釘截鐵的說道。

    關志義剛把留五個女子在後院兒的消息一說,李月蓮就不幹了。

    倒不是人家李月蓮不願意關志義找小三,而是這些女子的身份不適合。

    原本以為,就李月蓮的習性。別說留女子在後院兒,就算納為妾室她也不會反對。沒想到啊沒想到,這姑奶奶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直接了當的拒絕了。

    老關同學卻並沒有放棄,他極力的勸說道:「月蓮,花魁大賽的評委都住在前院兒,她們幾個女子再待在那裡已不合適了。若外面租房子住,某又擔心有人騷擾她們。你看?」

    李月蓮柳眉一豎,嬌嗔道:「三郎,你什麼意思?你以為奴不願意接受她們嗎?告訴你,就是因為評委住在府衙,所以這些女子必須出去。不然,她們得到好的名次後,其他州府的人看到了她們住府衙,還不說你暗箱操作呀!?說在外面會被欺負,奴以前沒有多想,就認可了。後來,聽香兒說了一下,奴覺得這是你的問題。」

    她口口聲聲為幾個女孩兒著想,其實李月蓮就是不願意這些女子進後院兒。

    只是她琢磨了這麼多天,敷衍關志義的理由可是她和香兒她們共同商討出來的。要是關志義知道這個結果,可能會吐血三升。

    都什麼人嘛?

    幾個女人合起來對付他這個男人,太沒天理了。

    李月蓮的話,讓關志義很生氣。本來他是為這幾個女子著想,到李月蓮嘴裡卻成了他的罪過了。因此,他反駁道:「跟某有什麼關係,某一個小小的刺史,能幹什麼?」

    「少找藉口了。你一個堂堂的刺史,連自己地盤兒上的百姓都保護不好,你好意思留下來?還有,你主辦花魁大賽,連參賽人員的生命都無法保障,你辦這個比賽有何意義?」李月蓮鄙夷的看著關志義,滔滔不絕的指責道。

    這話如同晴天霹靂,把關志義雷得外焦里嫩。

    他沒有再和李月蓮辯論,而是靜靜地坐在那裡思考著。

    在他腦海里,始終都是小說情節中,王子、官二代、富二代強搶民女。他認為皇權時代,各位王爺不是他能觸碰的。就連那些勾結在一起的世家子,也不是他能夠招惹的。卻沒有想到自己是一州刺史,整個岳州的百姓都是自己的子民。他們的生老病死,窮富苦樂都自己要關注了。

    最讓他反省的,還是李月蓮最後的那句話。『你連參賽人員的安危都無法保障,這個比賽有何意義?』

    為什麼要舉行花魁大賽,給別人都是他找的藉口,真正的原因就是他想發展岳州。

    若是連參賽人員都保護不好,其他人還會到岳州來做生意嗎?他剿滅湖匪,修整公路都是為了方便商業貿易。可是沒有良好的治安,他以前做的一切都是無用功。

    對!

    老子是岳州刺史,這岳陽城是老子的地盤兒。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得臥著。

    要是哪個敢不給老子面子,老子也不管他妹的有什麼來頭,整了再說。

    李月蓮看著關志義心裡樂開了花。

    她話音剛落,就看到關志義眼中精光閃動,一個勇往直前的氣勢撲面而來。這才是那個她心動的關三郎,就如同在武功時率領著百姓強攻突厥一樣。

    關志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一激動就抱著李月蓮打起了圈兒。

    他根本就沒注意到李月蓮的表情變化,也沒有想到李月蓮一直在觀察他。

    「放下,把奴放下!」被偷襲的李月蓮,低聲的呵斥道。

    她可體會不到轉圈兒的快樂,她心裡只有擔心。她還懷著孩子,哪能跟關志義這樣瘋?

    關志義也想到了李月蓮的情況,慌慌張張的把她放下,可憐巴巴的說道:「月蓮,某隻是太激動了。你沒事兒吧!?」


    李月蓮微微一笑,說道:「你呀!以後注意一點,奴可是雙身子(特指懷孩子)。」

    「一定,一定!」關志義連忙保證道。

    揮揮手,李月蓮說道:「想必你已經有了決定了,那你去安排吧!」

    關志義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麼,轉身離開了後院兒。

    他現在需要找到司兵軍曹、司法軍曹,制定一份關於花魁大賽期間以及今後,各大世家和達官貴人必須遵守的條列。

    這個東西他會請李世民御批,作為他在岳州的執法準繩。

    不僅如此,他還需要和司禮軍曹、司吏軍曹合作,把這個條例貫徹下去。

    他可不想他制定的規則向前世的法律一樣成為擺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就是他想要完成的。

    對了,這個事兒可以讓錄事參軍、司功軍曹參與,到時候看哪個敢亂來。想到這裡,關志義得意的笑了起來。

    其實,並不需要他另外製定法律,只需要他嚴格執行法律就行了。

    別看自古都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實際上沒有那個朝代執行過。別說皇帝他老人家捨不得收拾自己的兒子,就連普通百姓也不願意追究王子所犯的罪。

    當然,關志義所說的都是強搶民女,奪人錢財等事情。關於謀殺、造反這些案件,他關志義還沒有那個本事管。

    那麼貴族搶東西,關志義會怎麼管呢?

    首先不是等貴族搶了之後在執法,而是在貴族未搶之前就提醒他,這麼幹,你要倒大霉的。

    以前搶了東西,大不了就退回去就是了。

    搶了女人就更麻煩了,已經那個啥了,總不可能把那層膜給她修復吧?除了給錢之外,沒有任何好思路。偏偏王子和貴族最不缺的就是錢,因此犯罪的收益和懲罰不成正比,這才是造成他們犯罪的關鍵。

    關志義想好了,在岳州和其他州縣交界的入口,都大張旗鼓的宣傳新法。

    那就是貴族(包括皇室、世家、官宦子弟)搶劫財富,那麼發號施令的人,所有財產充公。若是找不到下令者,那麼搶劫東西的人被處死,他們的主子所有財產沒收。

    當然,這個律令通過的可能性很小,李世民一直以來都希望減輕刑罰,關志義這麼幹,純粹是和李世民過意不去。

    另一個法令就更不容易被接受了。

    強搶民女的,關志義認為凡是執行者,被抓獲之後,殺無赦。背後的真兇杖責五百,永遠不許入境。若是已經強女幹了,那麼強女干犯被直接閹割。

    這種事情,就要靠宣傳。

    你想要女人可以,那麼你按正規的法子來。若是違法亂紀,那麼關志義只會嚴懲。那些被騙的,自願的,關志義覺得沒有必要去管。

    只要司法軍曹、司禮軍曹同意了,那麼這次花魁大賽將成為這個律令的宣傳良機。

    關志義不僅會安排專人講解,讓所有衙門的人知道這個律條。那些里正、耆老、各家族族長都將接受專門的培訓。

    全岳州的人都知道了這個律條,那麼犯罪的人就沒有理由辯駁了。到時就是李世民來了,關志義都不會同意更改。別看皇帝是金口玉言,可是對於某些問題,他還是必須做出讓步的。

    一邊考慮要不要加入其它強買強賣之類的案例,一邊想著如何說服幾個功曹。

    關志義不知道,他這個律條交給李世民之後,會引起多大的震動。更不會知道,若是沒有公主、武將的支持,他可能就要被調回京城了。

    想想也是,那個地方的保守勢力,都不會輕易讓出自己的地盤兒。更何況習慣了高人一等,不把別人生死看在眼裡的皇親貴胄。他們是不會容忍這種律法出現的。

    再說,哪個官吏家中沒有點兒不爭氣的親戚,要是他們惹出事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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