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李略,請進!」夢桐一句話喚醒了一臉傻笑,正自想入非非的李略。
偏僻的小巷中,一棵古槐下,一個不算太大的小吃鋪。
神遊太虛回來的李略,這才注意到,這是一個較偏僻的里巷的小吃鋪,店裡邊倒是非常涼爽整潔,一間不太大的廳里,只能放下七八張桌子。
「阮爸,阮媽想我了嗎?」夢桐甜甜地衝著笑咪咪看著她,已經不太忙碌的倆老喊。
「小夢桐,你要再不來,阮爸,阮媽就要關門了,今晚你來得太晚了!」阮大媽滿臉疼愛的看著她,顯然已經注意到夢桐身邊有些桀驁不馴的長髮男子,心裡暗自高興,莫不是這個小妮子有男朋友了?天天看到這小妮子獨來獨往,身邊從沒有出現過一個男孩兒,心裡想這麼優秀的女孩怎麼就沒人追呢?也許這小丫頭眼界太高了。
六十多的阮大伯仍然精神氣兒十足,依舊是那張笑嘻嘻的胖彌勒佛的樣子,矮矮胖胖的身材裹在有些瘦的白色圍裙下,笑嘻嘻端過來兩份涼拌小菜兒,邊絮絮叨叨著:「夢桐妮子,今天太陽怎麼從西邊出來啦,肯把男朋友帶出來了,今兒阮爸看在這小伙子第一次來的份上,苦菜和杏仁兩份小菜,阮爸、阮媽免費奉送!記住你的婚禮上不要忘了阮爸、阮媽!」
「阮爸,你這次可猜錯嘍,當我的男朋友的人哇,現在還在南極洲冷凍著,沒有解凍呢!這位呀!是我在半路撿得一個迷路的小弟弟,他的肚子餓了,所以我才好心帶他來吃餛飩呀,阮爸別再問了,快來五碗餛飩,讓我快點補償一下早餓得咕咕亂叫的肚子吧,一會兒我還要送這位小弟弟回家哪!」
夢桐邊吃著阮伯端上的自己愛吃的兩樣小菜,邊岔開繼續想問東問西的阮伯話題,今天她可不想再和阮伯多說些什麼,免得被這個李略聽去。
阮大媽已手腳麻利的把餛飩下到鍋里,在五隻碗裡放好各種調料。
李略快被夢桐和胖胖的阮伯對話逗笑了,看來自己以後是有機會來找這個謎一樣的夢桐了,看到她和老闆、老闆娘的熱絡熟悉,就知道她一定來這兒非常頻繁。
五碗熱氣騰騰的餛飩,李略有點兒呆了,當他是大肚漢呀!沒去請什麼大餐,也沒有必要在這種小店多要餛飩來撐死他吧!每次自己帶女孩兒去吃飯,哪個不是驕矜地左挑右撿,拼命地表示自己不吃油膩,沒有一個像夢桐這般毫爽到這種小店來吃價廉物美的餛飩。自己也是第一次光顧這種小地方,心想這個夢桐,一定是窮苦人家出身,可是看著她心滿意足、一臉饞相地嗅著餛飩的香氣,他真覺得她和以前交往的女孩有一種截然不同的味道!
「李略小朋友,別光看著,嘗嘗阮爸的小菜,阮媽的餛飩!好吃極了!」看著只顧看著她吃的李略,唐夢桐咽下一口清香可口的苦菜,好心讓他趕緊嘗嘗這些美味小菜和在別的地方根本就吃不到的美味餛飩。
李略挾起一口快要被夢桐吃掉一半的那盤綠油油的小菜,哇!好清香!沒想到這種小地方會有這種美味。看夢桐心滿意足地吃著餛飩,自己也食慾大振,端過一碗餛飩,喝了一口湯,好吃!真的很好吃!一向錦衣玉食,僅上大飯店,西餐館的他,從來沒有享受過種美味,一下子愛上了這種滿齒留香的美味,哇!想不到眼前這個身材有些瘦弱的唐夢桐,一連吃下三大碗餛飩!比梁山好漢武松還要歷害,還在進攻那盤子杏仁,真是人不可貌相。
以前那些女朋友可只是像貓一樣只嘗那麼一小點兒,心想那麼拼命節食的她們,為什麼反而沒有眼前這個夢桐的身材玲瓏有致,心想如果這位小姐豪放吃法被那些女人看到,非要氣得半死不可!自己今晚的食量頗讓他意外,已兩碗餛飩下肚,可還有些意猶未盡。
「噯!吃飽了嗎?我怕你吃不下,所以想想自己多要了一碗,就很不客氣地把它吃完了。」唐夢桐笑笑,站起身。
「阮爸,阮媽,謝謝你們好吃的餛飩,今天我吃的餛飩太飽了!錢放在這兒,我先走了!」看到已好心地躲到廚房的兩位老人,夢桐把錢放到桌子上,和李略一前一後走出了這家小店。
李略把頭髮往後掠了掠,往左右看了看,一定要記住這個地方,靜靜小巷口,一棵古槐下,「阮記老雲吞」的牌子,他死死地印在腦子裡。
「李先生,請上車!」夢桐俏皮地做了請的姿勢,心想有人陪著吃飯,感覺還是不錯,不再那麼排斥這個大男孩兒。
「飛飛!不,夢桐,我明天可以回請你去吃西餐嗎?」李略知道所有的女孩都喜歡高級西餐廳那種浪漫的氛圍,認為那種氛圍有助於陪養戀愛的感覺。
「李略,告訴你,以後在白馬歌舞廳不要喊我的名字,唐夢桐這三個字最好不要向任何人提起,如果你敢對別人說,以後別怪我不認識你。喲,對了,還有一件事,最近這段時間你不要在白馬王子露面,記住我這句話,不然你的身上,臉上又要挨幾下嘍!」唐夢桐邊啟動車子邊回頭認真地叮囑李略。
「夢桐,你有什麼難言之隱嗎?或許我會幫助你,既然我們已經是朋友,我一定會幫助你的。」李略一臉真誠,是他從沒有過真誠的語氣。
「嗨!傻小子,你以為你是什麼人呀!大俠客?快說你的府第在哪兒?不要光耍嘴皮子,用膝蓋想想,我是為你好,今天鬧事兒的那幾個人,這些日子肯定會找你的麻煩!」夢桐先丟給這個身材高大的黑小子一句他心寒的話,李略沒有想到自己一輩子都沒有對哪個女人討好過,沒想到第一次討好唐夢桐竟然換來一句根本不賞臉的話。
「可是,我實在不放心你一個弱女子,不如,你不要去歌廳上班了,我明天帶你去我哥的公司,找一份不錯的工作,那種地方太不適合你這種女孩子了——」李略輕揚濃眉,試圖勸服這個小女人。
哈,弱女子,夢桐心中覺得好笑,她這種「弱女子」對付他這種大男人,十來個照樣打趴下,夢桐覺得還是不要跟這個小子拉扯不清,以免他攪進這場混水,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故意冷下來一張臉,冷哼一聲,又是一個標準的冷麵女郎。
「李略,你看不起我這個小歌女嗎?告訴你,如果在一個月之內,我再看見你在白馬歌舞廳出現,我會永遠不理你!」夢桐威脅道。
李略只好舉手投降,他太害怕這個小妮子會不理他,他會把她的一言一句當做聖旨,不敢違背。不過心裡打下主意,一定要幫助她,明天就去找孟斯文大哥,今晚他不能去「黑狼」那兒了,怕自己會隨時惹怒這個夢一般的女孩兒,只好乖乖地指給她自己回家的路,不過沒告訴自己家的確切方位,深怕這個自己準備一直追進結婚禮堂的小女人,會愛上他家的毫宅,而不愛他這個人。
一路上,東一句西一句扯著,試圖過多了解眼前這個夢桐,可她根本不理他這一套,從她嘴裡問不出句她的住址,她的家庭,她的一切。李略心想,不能太急,他一定要用一顆二十二年來從未沒有動用過真情、真心去感動她,一定要讓她愛上他,他畢竟是華大有名的瀟灑帥哥,沒有他追不到的女人。
從車子上下來,李略第八次重複他那幾句話:「夢桐,我什麼時候能請你吃頓飯?」
「不用破費了,李略,還是想想辦法多賺點錢,再買輛車吧!」說完關上車門,絕塵而去。
李略望著遠去的車子,高興地揮拳大喊:「我找到意中人了!我找到意中人了!」以百米衝刺的速度往家裡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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