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修仙 第五十九章 版權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王崎抬起手,指了指天邊黑色的月球:「你看,我只是個有辱斯文的工匠而我這次的活兒,就是把那隻巧手給做出來。」

    這話一出,宙弘光就搖搖晃晃的走了兩步。他只感到天旋地轉。但是,他瞬間就站穩了身子,問道:「這就是格物……這就是格物?哈哈哈哈哈哈……原來在你眼中,我們也屬於『物』嗎?」

    王崎指了指自己:「我自己都是『物』呢。」

    宙弘光眼中居然煥發出了新的神采:「原來如此……這一切都在你的預料之中?」

    王崎笑了:「只不過是有一些預想,覺得文道多少也應該給予一些反應罷了。」

    「你這麼肯定,文道一定會給予你想要的『反應』嗎?」不知為何,王崎明明是斬斷了毓族的一條坦途,但是宙弘光卻絲毫沒有文心破碎的跡象。正相反,這個年老的外星文人,身上爆發出了新的生機。

    他是文人。

    「文學的終結」對他而言,確實是滅頂之災。

    但是,也是機遇。

    或許,就是跳出過去的世界,抵達新境界的機遇。

    老者指著月球,道:「誠然,那裡面的詩句,近乎無窮無盡。但是……這裡面的絕大多數,其實都沒有被毓族閱讀吧?」

    「你們想要閱讀隨時可以閱讀啊。」王崎眨眨眼:「以長生者……也就是你們聖人的手段,去趟月球並不難吧?」

    何止是不難?王崎在月球上發現過無數介於「垃圾」和「文物」之間的東西在毓族文人看來,自己的月球,根本就是踏青的好去處。

    「但是,它們現在沒有被閱讀過,毓族完全可以當它們不存在……」

    「它們存在被閱讀的可能性,所以文道沒辦法當它們不存在。」王崎笑了:「如果非要等其他人讀了之後,文道才獎勵文氣,那文章落成之時的異象,不久成笑話了嗎?」

    「那是文道的規則……」

    「所以,左相大人是要擺脫文道的規則嗎?」

    王崎直白的詰問刺入宙弘光的新龍。年老的毓族張開嘴,想要說什麼,但是卻只是吐出了一股空氣。

    什麼也沒有。

    毓族是不能離開文道進行創作的。五十三萬年來,所有的創作都是「文道」。

    實際上,此時此刻的宙弘光已經明白了什麼,可他也不敢說出口。

    即使是真相,他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到時候,說不清就是整個遇阻對他的攻訐。

    王崎看著宙弘光的目光帶上了一絲憐憫。他眼神掃了掃周圍,似乎是看空氣。

    但是宙弘光明白。他目光所及的,是眾聖的感知。

    明白了麼,你們只是在娛神。

    五十三萬年,你們所有的行為,都是在取悅「文道」。

    文道的規則不一定是「文學」的規則,但是毓族在如何喜愛文學,也只能依賴文道的規則。

    他仿佛理解了王崎的目光。

    一瞬間,宙弘光所有的困惑所有的雄心以及所有的緊張都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則是前所未有的哀傷。

    如果是往常,他會將這種哀傷寄托在詩歌上吧。但是,他已經沒辦法寫詩了。不是不想寫,而是不想寫。

    這就是毓族的命運。

    哪怕在心靈上,他跳出了過去的桎梏,但是對於整個種族來說,卻沒有多少的意義了。文道不給予文氣,那麼這一重「超脫」就不存在意義。

    「五十三萬年,其實你們只搞懂了文道的一條規則相同的文字,不會兩次賦予文氣。」王崎道:「這在你們看來,是理所當然的吧?」

    「難道說不是嗎?」子虛易愣了。

    「當然……不是。」王崎笑了,他第一次發出無節制的暢快笑聲很明顯包含嘲弄的意味:「哈哈哈哈仔細想想,這一條準確的『規則』,本身就與你們追求的『情感』存在衝突啊。這是律法的規矩。」

    文道之中,很自然的包含著「版權法」的理念。


    這乍一看應當是自然而然的吧?畢竟,抄襲者又如何有資格封為聖人呢?

    但是,違和感卻就在這裡。

    「我族也有類似的規矩啊。」王崎停下笑聲,喘了口氣:「當大眾需要更多的作品,當作品被具備了正面的社會意義,一個文明,就自然而然的會開始鼓勵創作者進行創作藝術面向市場的時候,財帛就必然會出現。哦順便提一句,對於你們來說,這個『財帛』可以替換成『文氣』。作者們認為他們應該擁有複製自己作品的權利。版權概念隨之產生。」

    幼帝愣愣的問道:「保護這個……『版權』,難道不對嗎?」

    前世的記憶實在是太過混亂了。王崎記得一個「藝術家反對版權保護」的故事【指斯派德·羅賓遜《憂鬱的大象》】,一個叫亞倫什麼什麼的黑客【《網際網路之子》亞倫·斯沃茨,因反對「智慧財產權」而被聯邦政府「迫害」並最終自殺】,以及北歐的某些盜版支持政黨。他一時之間竟無法分清這些人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虛構作品當中,甚至沒辦法分清這些不同個體或群體是為什麼反對版權保護的理念。

    但是,他不會為此詞窮。

    王崎點了點頭:「當然對啊但是,版權有一個規矩,那就是只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

    這句話過於直白而粗俗。但是沒人會去為此而指責王崎了。

    版權只能保護表達,因為作品的相似度是可以衡量的。但是,作者的思想無法在法律可接受的範圍內進行衡量。

    如果用音樂來說,那就是「翻唱」與「變奏」吧。

    同樣的歌謠,同樣的樂曲,在不同的演繹者手中,可以表達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樣的一段旋律,或許有些人會用它表現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則會用它來表現愛戀的美好。

    而同樣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學上。岳飛一曲《滿江紅》,那是千古忠義。而若是同樣的句子,出自秦檜之手,那這首詞怎麼看都透著慢慢的虛偽。若有人說譚詞同寫了「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那這詩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實際上,它的作者叫汪精衛。

    但是在法律面前,岳飛寫的《滿江紅》與「如果存在」的秦檜《滿江紅》,必然是「一樣」的。

    「表達」與「思想」,實際上是分開的。

    也正是因為如此,法律上,還存在著「無意識抄襲」的罪名。

    披頭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喬治·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襲。他的作品《my sweet lord》被指控抄襲一首叫做《he''s so fine》的歌這是地球歷史上第一次鬧上法庭的「音樂抄襲」案件。

    而最終的結論,則是哈里森曾經聽過原告的歌,然後忘了它。而在創作的時候,他又無意識的引用了這一首歌的旋律。

    而這個案件甚至燒到了披頭士的每一個成員身上。查克·貝里和約翰·列儂的《e together》被指控抄襲《you can''t cath me》。小野洋子則被指出《yes, i''m your angel》與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複。

    到了八十年代末,歐美流行樂壇就變成了一個可怕的狩獵場每一個有名望的音樂人都在獵人的目標之內。

    你不可能記住自己聽過的所有旋律。如果你不自覺的引用了,哪怕是用來表達與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那麼在法律上,這就是「抄襲」。

    甚至於說,被認定是「無限可能」的幻想類文學,同樣存在這樣的困擾。

    范·沃格特《太空警犬之旅》與《異形》,1980 年科幻作家本·波瓦和哈蘭·艾里森《碧露》與《未來戰警》……

    文學之中,甚至存在一個詞語,叫做「文本間性」。其提出者茱莉亞·克里斯蒂娃甚至認為,僅從文字上看,並不存在完全原創的作品,一個作者讀過的書,聽到的話,也不可能完全隔絕於其文字之外。

    王崎張了張嘴,沒有說完。他只能朦朧的記得一些例子。

    但是,毓族五十三萬年積累的文化,卻使得宙弘光迅速的理解了王崎所說的一切。即使沒有多少例子,他也聽得懂。

    「實際上,和左相您的對話呢,我就確認了,毓族的文論,是無法完全否定『客體論』。而在客體論成立的前提之下,『保護表達』就顯得很怪異了。」

    王崎如此說道。

    宙弘光則跌坐在地上。

    毓族面對兩重絕望。

    第一重,是「發明」與「發現」的絕望。

    人族的學者,目標一直都是「發現」。他們從不認為自己能夠發明物理定律。而他們的終極目標,則是窮盡道路最好讓後世再沒有可以研究的東西。

    而若是有人將天人大聖的資料庫擺在他們面前,他們絕對會無比喜悅因為他們「發現」了,署名的不是自己。

    而毓族卻一直都是「創作者」。

    因為,他們明白,「創造」是「無窮」的,而「發現」則是有盡的。這是兩重不一樣的概念。

    儘管文化上的「熱寂」,理論上是不會到來的。

    而第二重,就算他們能夠越過第一重絕望,建立客體論,他們對文道的信仰也必然會崩塌。

    他們便從自由的文人,變成了「文道」這尊神的祭祀。

    而悖逆了「文道」固有的意志進行的創作,將不會有文氣。



第五十九章 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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