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雪梅自己都覺得丟人:「我現在真是覺得丟人,這也就是我親弟弟,我真是沒辦法說,但是這次不能讓秀紅再吃虧了。」
陶妃想了想,賀秀紅這個女人還是挺善良的,但是過分的善良就是軟弱的表現,所以她要去問問賀秀紅對離婚的看法。如果賀秀紅這次堅決離婚,她肯定會幫她守住她現在的店,以及孩子的撫養權。
至於撫養費,像姜海明這麼賴皮的人,就算官司贏了,也要不過來。
姜雪梅又唉聲嘆氣說了一會兒家裡的破爛事,等說完天色也暗了下來。
何芸上樓時姜雪梅才離開回家。
陶妃去洗了個澡,回屋靠床上看書,她準備趁開學前把四門先考的看完,到時候考試才能勝算大一點兒。
熄燈後,周蒼南回家又是從窗戶爬進來的,這次看陶妃還沒睡,先敲了敲窗戶,示意陶妃給他開窗。
陶妃納悶了,這人是什麼毛病?從前面繞回來很遠嗎?再偷摸爬幾次窗戶,紗窗都要貼滿膠布了!
瞪著眼睛下床去開窗。
窗戶一開,周蒼南敏捷的翻了進來,轉身關了紗窗順手拉上窗簾,就摟著陶妃往床上倒。
陶妃笑著使勁推他:「你能不能收斂點,一回來就幹這個?」
周蒼南也不理她,上下其手亂摸了一頓後,才翻身摟著陶妃趴自己身上,從口袋掏出一把小袋子:「你要是不想現在生孩子,咱們有這個!」
陶妃瞪眼看著周蒼南手裡的東西,氣的捶他的胸口:「你拿這麼多幹什麼?你們那裡很多?」
「戰備物資。」周蒼南似真似假的說著,還順手撕開一個,他要研究一下一會兒怎麼戴這個玩意兒,平時用的挺多,這次總算是用到正途了!
陶妃哭笑不得,伸手奪過周蒼南手裡的東西:「你是不是琢磨一天這個了?」
周蒼南很謙虛的摟著陶妃翻了個身,將她壓在身下,手已經熟門熟路的摸向他最喜歡的地方,揉捏抓握的。
人類最原始的欲丨望一旦打開,就像放出來的猛獸,攔也攔不住。
一室春色遮不住,夜晚在沉淪翻轉中度過。
陶妃覺得自己像被擱淺的魚,只能張大嘴用力呼吸,身上那個人永不知疲倦的努力耕耘。這個男人的好學精神讓她剛到可怕!
在昏昏沉沉中睡去,感覺有人幫她清洗戰場。暗暗下定決心,以後要給周蒼南這個小狼狗拴個小狗鏈,不能總是放出來啃肉骨頭。要不她早晚得死在這張床上。
第二天一早,陶妃不敢睡懶覺,聽見起床號忍著腰酸腿軟爬起來,愉快的跟何芸一起吃了早飯,然後想想如果在家估計又要睡回籠覺了,不如去找林萌萌她們聊天。
林萌萌這兩天因為周蒼南回來了,也沒去找陶妃聊天,這會兒正非常淑女的在屋裡做手工。
陶妃驚訝的看著林萌萌的手裡的做的手工藝品,是很多細小的珠子穿起來的帘子,還要編出來上面的圖案,非常考驗眼力和耐心。問題林萌萌壓根兒沒有樣圖!
「哎呦我去,你這是大工程啊?你編這個幹什麼?」陶妃上下左右看了一遍,穿這個珠子實在太費眼了,珠子還沒有半個米粒大。..
林萌萌很淡定的說:「閒著玩兒唄。」說著呼啦啦把手裡的東西都收起來,把裝珠子的小盒子都蓋好,非常利落的把東西都塞到床底下,然後拉著陶妃:「你找我幹嘛?」
陶妃驚嘆的看著林萌萌利落的動作:「林萌萌,你這身手不錯啊!當過賊啊!」
林萌萌白了她一眼,真真假假的說:「我練這個是為了靜心,我從小我媽就說我是個猴,一分鐘也靜不下來,所以我就練這個了,我已經穿了好多帘子,回頭送你一個啊。」
陶妃佩服的豎起大拇指:「這個可以有,對了,這兩天怎麼不去我家找我玩兒?」
林萌萌盯著陶妃的脖子,好一會兒嘖嘖感嘆:「你是遇見吸血鬼了嗎?都吸成這樣了!」
陶妃臉紅了一下,夏天的衣服本來領口就低,她都使勁提醒周蒼南了,結果還在脖子下面留下了痕跡,還是帶著齒痕那種青印,她儘量把衣領往上提,這樣才會被遮蓋住。
可是這個林萌萌盡然還能看見!
「林萌萌!你的眼睛是不是會透視啊!」陶妃白了林萌萌一眼,到床邊坐下。
林萌萌沒正形的點頭:「對啊,我就是能透視。」
陶妃撲哧樂了:「那你是不是能透視到周蒼北沒穿衣服的樣子?」
這次換林萌萌臉爆紅了,過去要掐陶妃:「你怎麼這麼能胡說八道啊,我又不是怪物,怎麼可能看見他不穿衣服的模樣!」
陶妃看見林萌萌翻臉,就心情大好:「這兩天你天天窩在衛生隊多沒意思,應該多出去轉轉,和我大哥來個偶遇,你可要記住,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啊。」
林萌萌心說她都偶遇周蒼北一次了,非常不愉快,最近她不想偶遇他,她需要修煉一下,沉澱沉澱。
陶妃見林萌萌不說話,刺激她說:「蔣珂,就是那個周蒼北他們師的女軍官,可是走婆婆路線了啊,不怪我沒提醒你啊。」
林萌萌不屑的撇嘴:「我才不要這個呢,如果他不喜歡我,把婆婆哄的再高興有什麼用?而且我也不想因為感情太委屈我啊,所以我才不會為了靠近他去討好誰呢!不就是喜歡他,憑什麼我就要低聲下氣的。」
陶妃一拍巴掌:「說的很對,繼續保持啊!」
林萌萌樂了:「我保持個屁啊,我就是想一出是一出。對了,你給我說說蔣珂去你家,周蒼北什麼表情?」
「你希望他什麼表情?」
林萌萌默:「我怎麼忘了,他最會的是面無表情。」
兩人說著話,就聽走廊里有人喊叫:「柳燕!柳燕!你給我出來!」
陶妃和林萌萌對看一眼,兩人的八卦因子一起冒出來,趕緊跑出去看熱鬧,就見走廊里站著一個男人,五十多歲,赫然是她們那天在市里見到的那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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