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江浩手裡還帶有2036年第18次印刷字樣的世界地圖可不能明晃晃的拿出來。一筆閣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他只準備等文學院那些人把海圖找全之後,自己對照著現代的世界地圖幫忙核實一下那些海圖,只要大體上沒問題就行。
有問題他肯定也會在找到的海圖上做出一定的苗補修正。
怎麼著也不會讓未來出海的人照著海圖弄迷路了的。
在凌秘書把那一堆相關資料全部都抱走之後,姜浩便再次打電話給新建立不到一年的造船廠,詢問他們目前的進度。
他不是沒怎麼把希望放在鄭和下西洋時的造船資料上嗎?
因此,在那些資料沒有找到之前,姜浩就已經開始尋找造船方面的匠人,並且建廠了。
這一類人才其實不少,而且也蠻好找的。
明朝中後期,朝廷雖然一直都在禁海,但實際上,出海的海商還是有很多的。
那些海商總不至於是游泳過去的吧,所以此時造船技術雖然沒多大發展,但也不至於太落後。
當初打仗的時候,雖然有不少海商逃了出去,但是,他們逃走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工匠都帶走。
而且,也不是所有海商都逃走了,多少還是有些漏網之魚的。
有那些海商和造船匠人在,造船廠自然能夠順利建起來。
「總理!
比較原始的那些船隻建造方面倒沒什麼困難的,現在也差不多造了有十來艘了。
可是那種新式的,加了蒸汽機的船隻我們還在研究,具體該怎麼做還在實驗狀態,所以……」
造船廠那邊的廠長接到催促電話也有些無奈,但是他這邊進展的確也不咋樣,只能如實說道。
「我知道,新式船隻的建造的確有些困難。
不過你們也不用擔心,更不要怕浪費,多做實驗,多做驗證,總會找到解決辦法的!
我這邊已經找到了當年鄭和下西洋時寶船的建造資料,等過兩天整理好之後,就派人快馬加鞭送到你那邊。
對了,有一點忘了提醒你們!
建造新式船隻,你們沒有必要一開始就建大的,剛開始,肯定是有很多困難的。
所以你們可以先造艘小船,只能載三五個人的小船,先做一兩個出來看看情況,看看具體標準,然後再慢慢的往大里造,應該會更容易一些!
當然了,這只是我個人意見!
具體的,你還是多問問那些會造船的人!
好了,以後多努力吧,缺資金的話,記得向上面打報告!」
姜浩也沒太失望。
科技的發展本來就不是一蹴而就的,發電機,蒸汽機之類的東西之所以能夠那麼迅速的出現,那是因為姜浩給他們開了掛。
還是直接給圖紙的掛!
可是,現在造船方面,姜浩也實在給不了什麼幫助,所以自然也不會太過於心焦。
只能邊催促,邊加大投資。
……
半個月後
也就是黃帝歷4339年三月。
全國最高會議再次召開。
這一次召開,是專項召開。
也就是說,是專門為了一件事情特別召開的。
這件事情,就是立法。
史稱華夏國第二次立法,也稱華夏國憲法確立會議。
在建國之初,第一次全國最高會議召開的時候,姜浩就草草的提出了一個華夏國憲法草案,把總理十年一任,三代以內血親不得繼任之類的事情明確寫入了憲法,並且在當時順利的通過。
但是,那個憲法草案的編寫比較匆忙,裡面內容包含的也不是特別全面,基本只相當於一個草創的大綱。
比起劉邦當年提出的約法三章也全面不到哪裡去。
憲法草案在當時勉強夠用。
畢竟當時治理的範圍也不是很大,而且,偶爾還會把大明律拿出來配合著一起用。
可是,自從第二次全國最高會議召開之後,姜浩就知道,該正式修法了。
國家在不斷改革,法律自然也得不斷的修繕完善,這個時候再抱著草案配合大明律就是十分不恰當的事情了。
因此,在第二次全國最高會議結束之後,姜浩就迅速在全國招攬了一批法家殘存人員,讓他們以自己的憲法草案為基礎,把大明律當中的一些律法編寫進去。
當然了,說是編寫,肯定也不可能死搬硬套。
只是把一些姜浩看過覺得沒有問題的律法編寫進去,有問題的是需要彼此互相商量,決斷出一個都能接受的律法寫進去。
什麼是沒問題的呢?
大明律裡面,拐賣兒童者判凌遲,拐賣者家屬判流放這點,姜浩就覺得沒有問題。
什麼是有問題的呢?
有問題的太多了。
像子告父,婦告夫,要先進衙門打板子,沒打死才能繼續。
還有絕嗣者家產沖入宗族,女子沒有繼承權等等。
這些姜浩都有意見。
應該也能看得出來,他對律法的修改,基本都是秉承於他自現代培養出來的三觀。
經過千餘人,為期整整一年的商量討論,這才終於能趕在黃帝歷4339年年初,把華夏國憲法正式草案徹底編寫好。
當然了,目前叫草案,如果通過了的話,就可以正式改稱為華夏國最高憲法了。
會議上,姜浩給每個人都發了一份憲法大綱和備註書。
大綱內容很簡單,主要就是描述一下憲法的主要內容,備註書當中則是備註了修改比較大的律法。
原大明律本來就有的律法,並且本身也沒怎麼修改的律法,自然是沒必要再拿出來討論。
主要討論的,還是新律法,就是修改之後的那一部分律法。
事實證明,在坐的這些基本三觀還都是有的,大多數新修改後的律法,基本都通過了。
唯一僵持不下的,主要還是與宗族相關的部分和支持男女平權及婚姻制度的那部分。
這部分,是真的根深蒂固到每個家族,乃至於每個男人,每個婦女腦海當中的封建思想。
也是最難改變的一點。
大家雖然接受了一夫一妻的相關條例,但是夫主外,妻主內,男尊女卑的思想依舊根深蒂固,並沒有得到太多的改善。
宗族方面也是同樣如此。
當年分田的時候,即使已經儘量將同宗族人的田打散了分。
但是,田散了,他們心沒散。
依舊還維持著同宗同村的一些古老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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