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1981 686 做事不能太出格

    英子出去,跟家裡人傳達了三倉已經到了省城的消息。筆硯閣 www.biyange.net

    先讓這些天一直為三倉擔心焦慮的家裡人放心。

    然後就急匆匆回來屋裡。

    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大哥對面,先拉起了大哥的手,不由得心疼地說:「大哥,你的手這麼涼!」

    一邊說,一邊用柔軟纖細的小手把大哥的手捂起來,給大哥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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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沒好氣說:「都是讓那混蛋給氣的!」

    英子使勁攥了攥大哥的手,微笑道:「大哥,你也別太生氣了。

    我覺著這事,雖然三倉做得不對,但也不算什麼大逆不道。

    你這麼生氣,關鍵還是你自己太傳統了。

    或者說,你對家庭責任看得太重了。

    你自己這樣的思想,當然希望自己的弟弟們要跟你一樣,也要有家庭責任感。

    但是你想啊,你是家裡老大,不管有什麼事,老大責無旁貸。

    可是弟弟們就沒你身上這麼大的責任了,他們從小就是被保護和照顧的對象。

    也就是說,老大身上擔負的是責任,弟弟們卻是習慣了享受權利。

    這就是家裡老大和老小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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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反手把英子柔滑的小手攥在手裡,撫摸著,也算享受享受福利消消氣:

    「我看就是我把他慣壞了,慣得他心裡只想著自己,不為家裡其他人想想!」

    「這是沒辦法的事。」英子笑道,「誰讓你是老大,他是老三呢!

    在家裡所處的位置,決定了他的思想觀念。」

    「那小四兒比他還小,怎麼就不這樣?」

    「我還沒說完呢。」英子微嗔的語氣,「除了在家中所處位置,還跟個人的性格有關。

    三倉從小就是個跳脫性格。

    用一句文詞來形容,他就是生有一顆不羈的靈魂。

    讓他老老實實,安分守己地做事,過日子,還不如殺了他。

    一句話,他就是個不走尋常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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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這種性格其實很不好,不走尋常路,註定他會有更多摔跟頭的機會。

    有時候還會出現危險。

    可這也沒辦法,生就的骨頭長就的肉,任何人是改變不了他的。

    讓他走尋常路,他覺得索然無味,不夠刺激啊!

    你想想他小的時候,放學回家,明明大門開著,他偏偏不走大門口,非得要爬牆進來不行。

    對他來說走大門口太平淡,只有爬牆頭才夠刺激,他就享受刺激。

    到現在為止,他還是一如既往那種風格,不喜歡平淡做事。

    他只享受刺激。

    說遠了,再說他帶女朋友回家過年這事。

    你真的不能太怪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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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們的思想太傳統,可他的思想卻是最前衛,或者說,他就是逆反慣了。

    凡是那些古板的、守舊的東西,不管是精華還是糟粕,他都想打破。

    跟咱們就是另一個極端。

    其實從小到大,對他來說,有你這個大哥在他頭上壓著,就像給他戴上了緊箍咒。

    當然,如果沒有你管著,他現在成什麼樣兒也說不定呢。

    可是設身處地跟他換位思考,他肯定覺得緊箍咒太難受了。

    他肯定無時不刻想著擺脫大哥的管束,想要屬於他自己的完全的自由。

    大概這也是他半年不往家裡打電話的原因之一吧。」

    一聽這話,大哥不由得輕輕抽了英子手背一巴掌:「照你這麼說,還得怪我咯!」

    「聽不懂話嗎!」英子笑道,「我猜是原因之一,意思是也有他害怕你,不願、也不敢往家打電話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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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你說得對,最大的原因還是他享受權利慣了,沒有家庭責任心。

    根子的原因就是他的跳脫性格。

    一旦畢業上班了,覺得自己終於長大成人可以自己做主了。

    於是就跟在籠子裡關久了的狗突然撒出去一樣,那肯定得瘋狂狼竄!」

    「對,這小子本來屬狗,就是個狗!」大哥也笑了。

    近距離臉對臉,相視而笑。

    如同冬去春來的一縷春風,吹面不寒讓人愜意。

    大哥心裡舒服多了。

    臉色恢復正常,手也熱乎了,也不哆嗦了。

    其實他也知道,自己就是有點太傳統了,傳統得有點像封建家長。

    讀者身份證-五六37四三陸七伍

    應該說,三倉帶女友回家過年這事,要是放在後世,實在不算什麼事。

    甚至越往後,整個社會內卷越來越厲害,結不起婚生不起孩子的時候。

    誰家的父母不盼著兒子能領個女友回家過年啊!

    花錢租個女友回家過年,糊弄父母和親朋好友的都有。

    這些事對於具有後世記憶的大哥來說,他比別人看得都明白。

    但是明白歸明白,那都是後世的事兒啊,不是現在的事。

    同樣的事情,在對的時間和地點做,就是對的。

    反之,在不當的時間和地點做,就是錯的,甚至會大錯特錯。

    比方有人在文章里說過,每當夜色漸深,望著鱗次櫛比的居民樓,可以想像到不知道有多少張床上在上演不可描述的一幕。

    但是,不可描述就別描述,人家做的這是繁衍生息的人間大事,沒這事的話世界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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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你要把這事換個時間和地點,中午十二點去市中心十字路口乾干試試?

    在那車水馬龍喧囂繁華的地方,即使兩條狗要干那事也得找個人少僻靜的街角。

    即使野蠻的原始人,也都是把女人砸昏了扛到山洞裡進行,而不是在野外眾目睽睽下進行呢!

    何況現在是文明社會。

    一個人做任何事,都要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去做。

    而不是非得要為了表示自己特立獨行,故意去挑戰自己身處環境那約定俗成的規則。

    做人做事一旦出格了,那只能表明你這人的品質有問題。

    所謂下等人做事出格,中等人做事及格,上等人做事破格。

    其實就是說,下等人做事隨心所欲,一切以滿足自己的意願為標準,不喜歡循規蹈矩,也從來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他們認為這是對自己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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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社會上混,有各種各樣的秩序需要你去遵守,你不想遵守,只能說明你沒有自制力。

    只能說明你只注重自己的感受,注重自己的感官享受,而不知自製。

    此時的大哥不由得又想起黃秋艷來了。

    在十年前,那還是思想相對保守的年代,她居然在訂親以後就公然住到婆家。

    於是不可避免地遭到左鄰右舍的指指戳戳,各種背後的議論譏諷。

    對她的行為表示不齒。

    認為這女子的品行不端。

    這以後的事實證明,她確實是品行不端。

    因為她當時只想滿足自己的意願,只注重自己的感官享受,而不管自己的行為是不是壞了規矩,更不在乎這樣做會損害自己的品行。

    可是過了十年,等二倉和雲麗訂親,人們的思想已經認可了訂親後就可以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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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訂了親不去婆家住下都成另類了。

    婆婆和(那時候的)小姑子還處心積慮下套,讓雲麗跟二倉睡在一個屋。

    同樣的事,不同的性質,全在於「規矩」二字。

    規矩,就是要求你做事,必須要在合適的時間和地點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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