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歸笑,話還是要說的。
等翠峰一字不漏的說完,苗翠花才拉了他一把:「行了你,你當你少瑾表哥跟你似的從小摔打慣了呢?人家又沒吃過苦,身嬌肉貴的,你拍他一下,他還不得疼上好幾天?說不準不光手疼,那胳膊,那腿,那全身上下,都得疼得跟針扎似的呢。」她這姥娘可是個明白人,她就不信沒看穿二太太和齊少瑾這是惡人先告狀。
誰知,齊老太太還真就順著苗翠花的話問了:「少瑾,身上可疼?」
齊少瑾不知所以,看了眼自己母親,然後才遲疑著說:「身上還好,就是手上疼些……」這個野小子是吃什麼長大的,竟然用那麼大力氣打他,這口氣,他遲早要討回來!
「恩……雖說你表弟小了些,可當時被你一激,說不準用的力道就大了些,萬一傷著了你就不好了……」
聽齊老太太,苗翠花神色一凜,難不成她這姥娘心疼孫子,所以明知那小子是找茬裝病,卻也要為那小子出頭麼?
真是嗶了狗了,明明裝病是她的強力技能好麼。
不過,二太太卻是笑了。到底老東西還沒老糊塗,知道少瑾是親孫子,那才剛回來幾天的外孫,怎麼跟眼前頭長大的親孫子比。
「你這幾天也別到處亂跑了,免得再傷到傷處。」齊老太太說著,招手讓丫鬟過來,「去,取些藥膏來給少瑾擦,再去配些黃柏來給他煎了喝。」
黃柏?苗翠花的嘴角不由得抽動了下。
跟白蘞混了這麼久,對於一些常見的藥材,她也算是有些了解的,這黃柏,當初給華為配藥的時候,白蘞就提到過。
苦啊,那玩意兒苦的很。
她不由得同情的看向了齊少瑾。
從齊老太太這隨口一句話里,苗翠花就發現。這位姥娘可不好糊弄。黃柏清熱燥濕,瀉火除蒸,解毒療瘡,從藥效上來說。給受了「重傷」的齊少瑾用,是沒什麼大錯的。
當然,到底是用於「清熱燥濕」,還是「解毒療瘡」那就不知道了。
唔……應該是降火的作用更強一些吧。苗翠花撓了撓下巴,再次投過去同情的目光。
二太太強笑道:「老太太。傷得也不重,擦點兒藥膏也就罷了,不用再另外吃藥了吧?」哪裡就傷得那麼重了,胡亂吃藥也不知會不會吃出什麼病來。
恩,從這一點來看,二太太估計是不通藥理。
「哪兒的話,小孩子不懂事,你做大人的也不懂?回去好好的哄著少瑾吃藥,免得他那傷再加重。」齊老太太一邊說著,一邊對苗翠花姐弟兩個擺了擺手。「你們兩個也別站著了,坐下吧。」
她就知道,這兩個孩子回來,難免會有人心裡不舒坦。可她沒想到,竟然還有人會當面欺辱他們。
上不得台面?哼!
姥娘還是站在這邊的啊。
苗翠花笑眯眯的帶著翠峰坐到了旁邊的小凳子上。
端過換了熱茶的茶杯抿了一口,齊老太太繼續慢慢的說:「翠峰,你們兄弟之間應該和睦才是。要知道,這裡是你的家,這裡每一個人都是你的家人。若是你連家人都相處不好,將來長大後。又如何能與外人相處得好呢?你今日打了表哥,明日或許就會打表弟,乃至其他兄弟姐妹,這可不是好孩子應該做的事情。」少瑾倒是提醒了她。翠峰如今不小了,是該儘早啟蒙才是。
聽齊老太太數落苗翠峰,二太太心裡頓時舒坦了起來,點頭附和道:「可不是,不能縱著他這性子亂來呢。我們少瑾受點委屈倒不值什麼,可就怕翠峰自此養成了這麼暴戾的脾氣。唉。說起來,也是翠峰從小在那樣的家裡長大,沒念過書,不知聖人道理,不然,也不至如此。」少瑾都已經學過《子言》和《史論》了呢。
喂,你在鄙視我的天才弟弟是個文盲嗎?苗翠花拉長了臉,乾巴巴的說:「二太太,我得插個嘴。」
二太太正說得痛快,被苗翠花這麼一打斷,頓時皺起了眉,點點頭道:「你說。」哼,到底是粗鄙庸俗的野丫頭,半點禮儀規矩都不懂。
翹了翹嘴角,苗翠花扭頭對翠峰道:「來,隨便挑你覺得不錯的文章背給咱們二舅媽聽聽。」
嫌「舅媽」這稱呼土是不是,我偏要叫。
苗翠峰點頭站了起來,隨意想了下,朗盛誦道:「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
那個稚嫩身子站在姐姐的身旁,吐字清晰,語句通順,稚嫩清冽的聲音響徹了整間屋子。
「……不夭斤斧,物無害者,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
直到餘音消失,屋裡眾人都還愣愣的看著苗翠峰。
苗翠花得意的挑了挑眉,問已經直了眼的齊少瑾:「少瑾表弟,聽說你早就跟著先生在念書了,翠峰背了這麼大一篇,你可是懂得?表姐我一向不怎麼愛念書,你來講給我聽唄?」
被點了名,齊少瑾才回神,張了張嘴,然後又閉上了。
翠峰這小子先頭開始背的時候,他還知道是哪本書上的,可背到後邊,他就聽得暈頭轉向了。這明明是六哥他們現在才剛開始學的文章,他哪裡就學得這麼早了。
「早先學這篇的時候,我總覺得沒什麼意思,可時間久了,卻覺得這篇文章越讀越有味道呢。」苗翠峰笑得無比平和淡然,「少瑾表哥,你說你念書好幾年了,學得太深,我不能跟你們一起念書,那你們啟蒙的時候學的是什麼,也是這些嗎?」
苗翠花繼續同情的看著齊少瑾。
二太太抿了抿唇,不甘心的咕噥了句:「小孩子家死記硬背了一篇文章,難免有些得意忘形,做人還是要謙遜些才好。」
看來,你還是嫌臉蛋不夠疼啊。苗翠花嘟了下嘴,沖翠峰使了個眼神:「來,給咱二舅媽背一背咱平時最用得著的東西。」
苗翠峰會意,笑嘻嘻的背了起來:「《大盛律》第三卷第十一條:凡租賃房屋與他人者,不可擅自提高房租,不可在租期內將房屋轉租他人……《大盛律》第四卷第四條:與他人合夥生意者,不可私下篡改字據,如果修改,必有雙方證人在場……」
恩,這就是他們平時最用得著的東西。
齊老太太打量苗翠峰的目光已經不能用欣喜來形容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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