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感謝人形野熊貓、21351215大大的打賞!
--------------------------------------
在梅艷芳家裡打了一上午的牌,隨後四人又一起出去吃了頓午飯,吃完飯之後陳朗就離開了。
因為陳朗身上帶的錢全部輸光了,不過今天結識發哥的目的已經達到,陳朗也算不虛此行。
至於張國榮和梅艷芳,三人算是脾性相投,關係十分親密,加上兩人的成名曲都來自陳朗,所以對於以後請兩人拍片,陳朗還是有些自信的。
一個星期的時間轉眼即逝,在此期間,媒體們對於即將到來的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投入了極大的熱情。
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因為有香港電台這個官方性質的主辦方,加上以往的評選雖然偏向資歷深厚的歌手,但是其公正性和權威性還是值得大家信賴的。
更因為香港樂壇新老交替的原因,所以各大媒體熱炒不斷,尤其是許冠傑和陳朗這一對新老代表性歌手之間的對決。
前不久的商業電台中文歌曲擂台陣,許冠傑可謂是完敗,不過很多人都說是因為電台受眾的原因。
那麼在十大中文金曲這個最具權威的頒獎典禮上就不會存在這個問題了。
誰能夠在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上獲勝,那麼就代表得到了業內、官方和歌迷的三方肯定,這才是最權威的認可。
同時在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上獲獎,對於隨後的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來說也影響極大。
因為十大中文金曲的權威性是得到了香港所有人認可的,那麼才舉辦第一屆的十大勁歌金曲為了頒獎典禮的差異性或許在個別獎項上會有所不同,以此來顯示典禮的獨立性。
但是在一些重要獎項的評選上,為了保證權威性和公正性,肯定還是會受到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的影響,所以十大中文金曲獎具有極大的前瞻性。
也就是說,誰贏得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那麼誰就極有可能獲得最受歡迎男歌手的稱號,所以現在全香港的市民和歌手都聚焦在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上。
不過在1月18號的頒獎典禮前一天,《開心鬼》正式上映了三周,本周獲得了403萬港幣的票房,三周總計獲得票房1497萬港幣,讓所有人都激動不已。
陳朗更是開始計算自己能夠獲利多少。
早在電影上映之前,陳朗就向王晶請教過了電影票房分成的比例問題。
以100塊票房為例。
第一,國家直接先扣掉5作為電影專項基金,5元。
第二,營業稅,占據票房的3.3,3.3元。
這兩塊去掉還剩下91.7元,觀眾買的每張電影票,其實已經自動給國家交了稅,看電影順道當了納稅人,這8.5,影院、院線、發行和片方都見不到錢,直接被划走了。
第三,剩下91.7元里,差不多有超過一半左右,直接分給院線和影院。
根據影片強弱勢按57-62分成,這個比例是有上限和下限的。
根據影片的投資、類型、演員陣容、導演等在區間徘徊,有大牌明星和導演或者投資較大,院線和影院分的比例就小,相反純粹是新人新電影,那麼院線和影院就按照最大比例拿票房分成。
其中院線大概在2-5左右,也就是100元里,有個1.8-4.6元,剩下的屬於影院。
第四,院線、影院分完之後,發行方還要收一個發行代理費(發行佣金),目前行規是發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
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總票房─5電影基金─3.3稅款─院線和影院分成款(57-62不等)
發行總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發行收入(電視、音像、網絡、政府獎金、海外……)
發行方要在發行總可分配收入中逐項減掉下面幾項內容後,才是片方所得:
1、發行佣金
2、導演或主創明星獎勵(有或者沒有)
3、代為墊付的發行成本(拷貝費+宣傳費等)
4、稅金(往來發/票都是要交稅的)
當然,如果你的公司具備發行能力的話,那麼發行費自然也屬於製片方,就像現在的嘉禾、新藝城、以及邵氏都具備發行能力,這筆發行費用就不必支出了。
但是很多的獨立電影公司是不具備發行能力的,所以還是得去掉這部分發行費。
將上面的四項全部減完了,剩下的才是片方的淨收入。
能剩多少呢?
一般來說,100塊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5元左右,在這個基礎上,再加其他渠道發行收入,最終能不能回收成本,就聽天由命加撞大運吧。
所以,電影如果只有票房收入的話,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電影都是虧本的,除非你的票房能夠達到成本的3倍以上,好在還有其他發行渠道可以慢慢收回資金。
500萬製作電影,如果也拿500萬做宣發的話,整體投入1000萬,如果你打算只靠票房回成本,那最最安全也得票房有3000萬,才剛剛打平。
當然國內和國際還是有些不同的,在國內,顯然院線和影院的票房分成較多,發行和製片方所得較少。
在國內也只有大牌導演才能夠拿到43的票房收入,但是在國外,製片方最多能夠拿到60,相差還是很大的。
電影票房分成中,製片方的分成算是很小的,為了能夠節約成本,於是出現了廣告贊助的形式,拿前不久的《私人定製》來舉例。
《私人定製》的投資成本在1個億,那麼票房必須要在2.8億以上,華誼才能收回成本。
但是,《私人定製》影片內的廣告就賺了8000萬,所以對於華誼來說,只相當於投資了2000萬左右。
那麼影片的票房只要達到6000多萬就已經保本了,剩下的就完全是賺的了。
所以,廣告植入的確是片方和廣告商一舉兩得的金點子。
再來說說影院的分類,院線下屬影院的影院主要分兩種。
1、直直屬關係,即資產關係,比如萬達院線中絕大多數都是萬達集團自己投資商業地產中的地皮項目,影院全資歸母公司所有,這種院線對影院的控制力非常強。
像萬達院線旗下影院的排片,都是院線直接統一排片,影院經理都沒有排片權,其實就是一個店長的意思,主要工作就是伺候好觀眾就行。
2、加盟關係,影院所有權與院線所有權不是同一家,跟上面不同。
這種影院就可以自由選擇加入不同的當地院線,看哪個院線給自己的條件待遇好,就加入哪個院線,而院線為了自己的業績排名,也在儘量爭取優質影院加盟自己的院線。
3、還有其他混合的關係,太亂,就不多說了。
還有就是製片、發行、院線和影院的關係。
投資方也就是製片,是一部電影投錢的人,所以一部電影拍完之後,這部電影的版權、相應收益、周邊權益等都歸投資方所有,最主要的是票房分回來的錢,他拿。
但是電影光拍出來不行,得去放映,這就需要發行方的工作。
發行方去做拷貝、申請密鑰、排檔期、把拷貝寄發影院、做宣傳、購買廣告、談判分帳比例、跟院線簽合同(雖然這一部分很多是中數代簽)。
還有體力活,放幾十號人去全國各地的影城做活動、做宣傳、定影城的廣告位、盯排場、做監票等等。
這些工作都是專業活,一般製片公司不做(製片公司有發行業務的除外,當然大的製片公司現在都有發行業務)。
發行方就做這些工作,賺票房分賬的錢,最後片子賣完了,投資方應得部分裡面,分一部分給發行方作為代理費。
院線是個管理公司,旗下有不同的影城主要是加盟形式,院線承擔的是個管理工作。
畢竟發行方不可能每一部電影都去面對全國接近4000家影城。
大部分調配拷貝、宣傳物料,一部分排片指導、影院廣告位銷售、貼片廣告銷售,乃至一些人員培訓、影城裝修設計、營業系統管理、影院管理的工作,院線也有一些指導。
院線大部分不擁有影城物業,也不擁有影城經營權,所以他就是收個管理費,全年票房的2-5就是他們的收入。
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是投資方的片子拍完了,委託發行方來代理發行,發行方拿著片子找到院線,院線安排旗下的影城放映。
放映完了,除了交稅費,57的錢留在影院,影院從裡面拿出2-5給院線管理公司,剩下的是自己的。
投資方分回來40左右,從裡面拿個4-6(這個比例差的很大,取決於很多因素)給發行方作為發行代理費,然後一部電影的票房分賬就差不多分完了。
再來說一說國內電影除了票房之外的版權收益。
國內版權獲利的最主要方式是電視台,網絡版權以及產品周邊的銷售,但是對於國內大多數電影來說,產品周邊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一般一部過億大片的網絡版權,一家家電視台和視屏網站賣下來也能夠有千萬左右的純收益。
另外還有海外版權的銷售,向東南亞,韓國,日本,美國,歐洲每個國家都可以賣賣,片子不好的賣的就便宜,質量好的自然價格就高,這些版權收益所需要的成本是微乎其微的。
並且注意,這些版權收益,是毫無疑問都歸屬於製片方的,明星導演是拿不到的,所以製片方只要有渠道,還是可以賺到錢的。
所以電影的成本,都是一個一個渠道慢慢的回收的,並不是說指望著某一個渠道能夠一下子把成本填滿的。
反正電影拍完了,接下來除了一些營銷投入,版權可以重複無限制的獲利。
打個簡單的例子,邵氏電影這麼多年,那些老電影,先是賣票房,接著賣海外版權,再賣vcd,賣dvd,賣網絡版權,過個幾年這些版權再賣一遍,過個十年再賣一遍,等差不多了,把所有電影版權一次性打包再賣香港天映娛樂,天映娛樂再出碟,賣網絡版權……
總之對於電影的票房分成以及其他的收益是十分複雜的,而且現在ll電影公司的發行部門只是初建,所以《開心鬼》的發行時邵氏帶著ll電影公司在做,發行費還是得支出。
發行、院線、影院這些邵氏都具備了,所以陳朗才會如此的眼饞,光靠自己慢慢建立的話無疑需要太多的精力和時間。
現在ll電影公司只是獨立製片,而且作為新公司獲得的分成只有35的比例,再去掉發行費5,以及許諾給邵氏的10,ll電影公司只能夠分到票房的20,ll電影公司一共投入了120萬港幣,也就是說電影票房得達到600萬才有收益。
好在現在票房已經達到了1400多萬,ll電影公司總算是有的賺。
但是相比起邵氏製片、發行、院線和影院的全面分成,所有票房的75都歸於邵氏,兩家公司一對比相差太多,陳朗現在恨不得立刻就到1985年,好收購整個邵氏,那時候才是自己在影壇真正大展拳腳的開端。
...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175s 3.7275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