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不會做人,但他本心並不是壞人。或者說,他心思單純,很難搞得懂其他人怎麼想的。
比如,跟周星馳合作很多年的吳孟達,原本以為《功夫》有他的份,為此推掉了幾個百萬元的片酬戲約,結果,周星馳的《功夫》裡面,並沒有吳孟達的角色,這讓吳孟達感覺到很是生氣。
其他的藝人、導演,跟周星馳翻臉的,多不勝數。
大多數都是因為,周星馳性格使然——他雖然不是刻意的跟別人做對,但別人對他期望太高,以至於,周星馳根本沒有注意到別人的渴望,自然就容易讓很多人失望!
要說做人,劉德華就非常會做人,交遊廣闊,兩岸三地都混得開。就拿劉天王賺了不少錢,可以拿出一部分搞亞洲新星導演計劃,投資一些幾百萬小成本的電影,捧年輕的導演。
比如,星輝公司立下汗馬功勞的演員和編劇林子聰,想要拍一部小成本電影,也得不到星輝公司支持,林子聰無奈只能找劉天王,參加劉天王的亞洲新星導演計劃,才得以實現自己拍片的夢想。
簡單說,星輝公司成功是因為周星馳,發展不起來也是因為周星馳。如果,周星馳在商業上稍微聰明一點,真正把星輝公司搞成一家公司的樣子,而不是周家班,那麼,星輝恐怕可以成就一番大業。
不僅僅是星輝,即使是後來,周星馳入股比高集團,成為這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把影視事業注入到比高集團,但比高集團的業績。並不是如同想想中那樣,因為周星馳的加入就變好了,相反。比高集團在周星馳加入後,除了一部《西遊降魔篇》短暫貢獻了一點業績之外。其後,幾乎是沒有做出多少貢獻。
由此可見,周星馳應該是一位優秀的導演和演員,卻是一個非常不適合當老闆,但一直都在追求當大老闆的老闆。
「星哥,這次見面,主要是談談合作的事情!」王啟年笑道,「我們可以有很多的合作機會!」
「比如呢?」周星馳問道。
「《功夫》電影改編網路遊戲。我出1000萬買遊戲改編版權!」王啟年說道,「另外,《功夫》遊戲的代言人,配合宣傳,每年500萬元代言費!」
周星馳想了想說道:「可以!」
星輝公司完全是周星馳做主,所以,他說行,就完全沒有問題。
至於遊戲版權,周星馳也有所了解,他的《大話西遊》版權。也就300萬出售的。之後,請他去參加遊戲宣傳活動,每次出場費不少於百萬元。所以,每年額外可以賺數百萬。
而其實的遊戲改編權,即使是金庸的小說改編,每次授權,不過是幾百萬元。
當然了,王啟年提的第一個合作,是最容易達成的。
「第二件事,星哥有沒有新片的計劃?」王啟年問道,「如果有的話。投資和各種合作,我們小夥伴公司都不會拒絕的。」
「暫時還沒有考慮好!」周星馳思考說道。「如果,有下一部電影。需要合作,我可能會找你。」
「好的!」王啟年心知道,《長江七號》還要等幾年。貌似,周星馳的電影高產期,都是早年還未在給別人打工階段,當初也是一年拍多部電影的勞模。但自己當導演和老闆之後,漸漸的就開始精益求精,拍片的速度也慢了下來,幾年一部電影節奏。
這也是星輝公司的很多人感覺到難以出頭的主要原因。
「對了,《功夫》裡面的那個女孩黃聖依的經紀合約,是不是在星輝公司手中?」王啟年問道。
「是!」周星馳肯定答覆。
黃聖依因為參演《功夫》成為星女郎走紅,代價自然是經紀合約被星輝公司拿下。在電影裡面露了幾次臉,也沒有給多少發揮空間,就把她的賣身契簽下了。簽下之後,星輝公司對她有不怎麼捧。
後來,黃聖依感覺到上當受騙,星輝公司完全束縛她的發展和成長,寧可出600萬高價錢贖身,提前將自己的經紀合約買了回來。
「我出500萬元,買她的經紀合約怎麼樣?」王啟年問道。
「不行,太少了!」周星馳猶豫了半晌後,並不是拒絕報價,而是覺得,覺得價錢有問題。
「那就800萬如何,圖個吉利!」王啟年笑道,「你我這樣級別的導演,一部電影,捧一個花瓶還不容易?」
周星馳聞言想到也是,說道:「好,800萬元。但需要黃聖依本人同意!」
這個價位,遠遠比黃聖依歷史上自己花600萬元贖身的經費要高得多,主要是王啟年知道,未來明星的身價會有多高!尤其是,後來資本時代,明星和股市結合,大家都在說故事。
一些影視公司沒有多少資產,隨便挖一些明星的經紀合約作為資產,一上市之後,估值暴增幾十倍。投入一塊錢,很容易變成幾十塊錢!因此,上市公司往往是非常瘋狂,為了做大市值,更好的圈錢,也不在意出天價去拉攏一些明星加盟了!
比如,一個明星一年賺百萬的話,算作上市公司的資產,往往會把這個藝人估值1個億!
而一個億什麼概念,如果這個藝人繼續大紅大紫還好說。若是不能再進一步,有可能終其一生,都難以賺到一個億……
總而言之,現在挖黃聖依,出800萬元,相對於未來而言,不算很貴。
而黃聖依底子比較不錯,北影科班畢業,基本功是不錯的。再《功夫》裡面當花瓶,已經小有名氣。
如果,再給她幾次機會,在高票房的電影裡面露臉,很容易包裝成一線明星。而一線明星稍微挖掘一下潛力,一年給公司貢獻幾百萬經紀利潤,並不是太難!
按照王啟年對黃聖依的估值,十年內黃聖依賺1億不成問題,經紀合約抽成20%的話,則可以帶來2000萬元的經紀收入。足以連本帶利的把買斷黃聖依經紀合約的成本賺回,並且,略有盈餘。
更何況,簽約了藝人之外,除了經紀抽成的好處之外,安排藝人的商業活動,也蘊含著更大的商業利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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