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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話,吃飯自然快,其他桌上用餐的人,陸陸續續地走了,頂樓就剩下方默南他們這一桌了。
服務生上了飯後甜點,程世喜的咖啡,賀軍堯的溫水,方默南和元肇鷹的檸檬水。
幾個人,這才有閒情逸緻看窗外的景色,淅淅瀝瀝地下雨還在下個不停,隔著玻璃窗子,眼前的羊城朦朦朧朧的,有一種柔和的美。遠處的高聳的大廈,在雨中增添了一種柔美。秋雨綿綿,時時而來的雨已經司空見慣,雨卻總是給忙碌的人們添上了一分亂。
方默南低頭看著街頭上的螞蟻似的人們, 雨給人們造成出門不便、道路積水、交通阻塞等等,這樣反而放慢了都市的節奏。習慣了快節奏的人們,總是望雨興嘆,期望雨快點停,讓節奏重新快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沒有人有心情,去欣賞雨中的城市。
都市的節奏快得讓人騰不出時間,去感受、去回味一個雨中的城市。也只有方默南他們有這閒情逸緻欣賞雨中的美景。其實雨中的城市,只要你稍微留意,就能發現其中的美。雨將空氣一洗而淨,讓空氣比平日更加清新;雨也洗落城中的花草樹木上的灰塵,讓這些景物更加嬌艷;花花綠綠的傘也是一種景致。
這讓人想起一首當地歌謠: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擔柴上街賣,阿嫂出街著花鞋,花鞋花襪花腰帶,珍珠蝴蝶兩邊排。
方默南雙手支著腦袋,看向窗外,也讓她想起了小學的時候自己挽著褲腿淌過黃泥翻滾的街道,撿起一塊石子扔向下水道里蹦出來的癩蛤蟆;嚇得小夥伴兒們直蹦!也想起了午後校園裡突然陰雲密布,白天成為了深夜,整個走廊傳來了孩子們尖利而又痛快的呼叫聲;也想起了高中的時候騎著車傳過舊城蜿蜒的街道和雨後的河道,半路便能感覺到褲管里浸潤的泥漿。
「想什麼呢!這麼入迷。」程世喜手在方默南面前揮揮。
「想水浸街啊!」方默南笑道,好像全國哪個城市都會發生,即便京城也未能倖免,一場暴雨,把京城給澆了個底朝天,也澆出了與世界的差距——一條下水道的差距,可就是始終解決不了,也許是擱置留給後任。
「噗嗤……」
「笑什麼呢?說來分享一下。」程世喜手肘搗搗方默南道。
「下雨的時候,披著編織袋,摩托車,人們狼狽地穿過狹窄的街道,不時傳來嘀嘀咕咕罵罵咧咧的聲音,卻又不長見到路邊打傘的人——只有在學校修長的林蔭路上才會有撐著雨傘踱過的人們;入夜了,他們收起雨傘,穿上雨衣,跨上自行車或者摩托準備回家。一個人走進房間,收起雨傘,抖抖胳膊甩掉傘上的雨滴,就好比甩掉一日累積下來的人間塵坷。」
方默南的話勾起了兩個人的回憶,嘴角上彎,勾起唇角,露出一抹會心的笑意,看來都看見過,甚至本身就被雨搞的狼狽過。唯一只有元肇鷹,吃甜點吃的倍兒香,想不到他喜吃甜食。和他的氣質一點兒都不搭。
「喂!小子,你就自己一個人。」程世喜看著元肇鷹道,「家裡的大人也放心。」
「在自己的地盤上有什麼不放心的。」元肇鷹拿著小叉子,抿了下紅唇,嘴上的奶油被舔乾淨。
「這酒店你家開的。」方默南抿了口水問道。
「嗯!黑社會也要吃飯,總不能打打殺殺的。」元肇鷹皺皺小鼻子,鎮著一張小臉嚴肅地說道,「再說 了,國家又不會放任黑社會發展,還是趁著內地開放,洗白了好。」
可惜元肇鷹在怎麼一本正經,和這萌萌的臉蛋兒,配在一起,很滑稽搞笑,實在太可愛了。
「想不到你家當家的還挺有頭腦的。」程世喜笑著道。
「呼!難怪我評價這裡的員工素質高,你那麼高興,看樣子這進入角色挺快的。」方默南眯起眼睛,笑著打趣道。
遊蕩了千年,拿什麼排遣寂寞的千年,看多了什麼學不會。「小case!」
「為什麼要夸員工素質高,有什麼我不知道發生的事。」程世喜雙手搭在沙發的後背上,修長的雙腿交疊著,軟骨頭似的,就像躺著一樣。
指望賀軍堯和元肇鷹兩人解惑,那是不可能的,方默南只好把剛進餐廳,他到來之前發生的事說了一遍。
「筷子愛情啊!」程世喜眯起眼睛望向天際,喃喃自語,眼神清亮而堅定。
「可不是一次性筷子。」方默南笑著打趣道。
程世喜琢磨了一下,訕笑道,「有一種筷子,叫方便筷,這種筷子,簡單、粗糙,用之即棄,是一次性的。一次性的筷子,與愛情無關。這就與一夜*一樣,與愛情無干。」他頓了一下接著道,「你說的對!愛情之所以像一雙筷子,最根本的一點在於,他們之間誰也離不開誰,為了生活,永遠不離不棄;他們總是一起品嘗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共同承擔著人生的風風雨雨。是人都會嚮往的。」
「我看你就像這一次性筷子。」元肇鷹語不驚人死不休道。
「噗……」程世喜把口中的咖啡給吐的玻璃上都是。「咳咳……小子,我跟你有仇啊!至於這麼損我。」
賀軍堯哆了口溫水,閒閒地看著窗外的雨景,唇角扯出一個似有若無的弧度,顯然心情非常的愉悅。
「哼哼!」元肇鷹冷哼一聲,撇過臉,叉著碟子裡的甜點繼續吃。做人還是比魂魄好,起碼人能品嘗到如此美味。
「我沒那麼差吧!」程世喜上下一揮手,「咱好歹也小有資產,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單身,無不良嗜好,身心健康的。」
「噗嗤……哈哈哈……喜哥相親呢!」方默南眼神上下打量著他,點點頭,「就憑喜哥這條件,相親市場上絕對的NO.1。」
程世喜哭笑不得,賀軍堯為他鞠一把同情的淚水。元肇鷹似笑非笑地看著他,一副我們都是男人他懂的眼神,真是氣的他吐血三升。
程世喜還是決定自救的好,他們這些只會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傢伙是指望不上。
程世喜手握拳,放在嘴邊,輕咳一下,清清嗓子道,「啞巴英語,你形容的還真像。」
方默南心裡腹誹,可不是,學了那麼多年的英語,有幾個用於生活和工作的。「「啞巴」英語,有痛自然說不出!我就怕哪天學出來啞巴漢語,可就是滅頂之災嘍!」
「危言聳聽!」程世喜和賀軍堯眼神投過來,明顯的不認同。
「以現在的教育制度,想不變成事實都難,只是早晚而已。」方默南給了一個你們還別不信的眼神。
程世喜沒有這種想法,是常年生活在國外,賀軍堯早已出了校門多年。
「這些還是你們自己觀察吧!」方默南多說無益。
「走吧!」方默南拍拍手起身道。「回房休息。」
「嘖嘖……你捨得把布鞋脫掉了。」程世喜一臉的誇張,總算不再穿那麼『丑』的鞋子了,雖然布鞋對腳好處多多,可也總不能一直穿吧!偶爾換換也改變心情。
「嚴大哥買的,布鞋丟去洗了。」方默南聳聳肩,低頭看著自己的腳丫子,嗯!好久沒這麼穿了。
「喂喂……這大好的天氣怎麼能浪費在睡覺上。」程世喜摩挲著下巴,桃花眼微微一閃計上心來。
「那你想幹什麼?外面下著雨,上哪玩兒去。」方默南看著窗外漸漸大了的雨勢說道。
「幼時聽老人講貧苦的書生借宿地主家,地主留書曰,「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書生機智,點了句逗,「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下雨天,留客天,對我來說是下雨天,睡覺天。蓋上棉被睡大覺。」方默南一臉愜意地笑著道。
天空的雲層像是壓箱底的棉絮,看樣子這秋雨有的下了。太喜歡這樣的天氣了,潮濕、爽氣、也不用開空調。 酷熱的天氣,因為雨水降臨而頃刻變得涼爽,躺在床上,傾聽雨聲,就像在傾聽世界……多好的催眠曲。
「不用去外面,酒店裡面就經營這各式的專賣店。」程世喜拍拍方默南的肩膀道,「放心淋不著你的。」然後他又拉著兩個強有力的後援道,「他們兩個也想去逛逛。」
「對呀!正好微服私訪。」元肇鷹道。
「我也要買換洗衣服。」賀軍堯出聲道。
其實三人一致的想看看,方默南穿上別的衣服的樣子,總穿著一種衣服,多沒意思。
「少數,服從多數。」程世喜笑得很『奸詐』,一臉的得意。
方默南只好從善如流的跟著他們三個去了酒店的商廈。裡面的商品來是自歐洲的一些奢侈品,雖然不是應有盡有,但有些知名的品牌還是看得見。
男裝部里了,賀軍堯買了兩身的換洗衣服,就坐在一邊,和方默南他們一起看花蝴蝶程世喜的模特秀了。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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