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了參賽人選後,曹吾就基本上解放了。
設備和燈光方面有公司和承包方看著,前期籌備有何洪波盯著,節目理念和思路他已經給老何解釋透了,老何比他專業,基本上就沒他什麼事兒了。
因為私底下已經確定黑洞將會是第一組補位選手,曹吾這邊也在考慮選歌的事兒。
香城演唱會的時候,老媽玩得挺開心,他便考慮要不要再請老媽一起演出,上上電視。
但是,回家給老媽說了後,張佳倩倒不是很有興趣。
待了半天以後,曹吾就知道她的興趣上哪兒去了。
張佳倩現在三句話離不開方綠筱。
張佳倩:「筱筱喜歡吃魚,我專門學了蒸魚,你快嘗嘗嫩不嫩。」
曹吾:「媽,那也不能一天三頓都吃魚吧?」
曹文皓:「笑話!你爸我吃了一個星期的蒸魚,我說什麼了嗎?快吃!這一條都是你的!」
……
張佳倩:「小吾,你看,這件衣服好看吧?筱筱穿著肯定好看,我添加進購物車了,你一會兒把它清空啊!裡面都是我給筱筱挑的衣服和包。」
曹吾:「她衣服挺多的,學校里也用不到手包……再說為什麼讓我結賬啊?」
張佳倩:「那是你對象!學學你爸!當年追我的時候,吃穿用度根本用不著我開口。」
曹文皓:「這話沒錯。」
……
張佳倩:「吃完飯還不走啊?你不是忙嗎?我們不用你看,倒是筱筱,一個人在京城,孤孤單單的,多可憐?你得多去看看她,女人是需要陪伴的知道嗎?」
曹文皓:「就是!」
曹吾:「……」
只待了半天,第二天一早,曹吾便直接回魔都錄專輯去了。
新專輯歌曲的伴奏樂完成了大半,速度有些慢,但是是因為一開始王典和樂隊磨合得不是太好。
就技術而言,王典是完全不差的,如果分開錄的話,速度可能會快一些。但那樣的話,用曹吾的話來講就是太乾淨了,沒感覺。
曹吾回來後,就直接進了棚,距離官方預告的單曲發布時間只有不到三天了,他得儘快把單曲錄出來。
巴圖他們也停下了伴奏的錄製,一起進棚錄和聲,曹吾把王典也叫來了。
這首歌是他們錄的第一首伴奏,他們磨了將近一個星期。
這首歌的編曲並不複雜,樂器演奏也算不上難,但王典加入後,總是差那麼點意思。
王典沒辦法,回去把《別來糾纏我》翻來覆去聽了幾天,才算找到點感覺。
他對這份工作很重視,公司不知道多少人在羨慕他,能在黑洞樂隊的新專輯裡彈吉他。
要知道,到時候單曲發布,他的名字是可以出現在歌曲信息中的。
吉他:王典。
雖然只是四個字,但也能夠成為他重要的音樂履歷之一。
把這首歌磨出來以後,王典就找到了狀態,合作起來也融洽了不少。
曹吾回來後聽了伴奏,很滿意,因此在錄歌的時候把他也喊來了,一起錄錄和聲,也挺好玩。
霍猛是孫翔的老朋友,也是行業內挺有名的獨立音樂製作人,因為曹吾在忙《歌手》籌備的事,孫翔便把他叫來幫忙了。
錄了一下午,狀態不是太好,曹吾果斷提前下班,回去找感覺。
第二天上午,睡了個懶覺,神完氣足的他又回到棚里,繼續錄,但唱了幾遍,效果還是不怎麼好。
又唱完一遍,曹吾出來聽了下,眉頭輕鎖。
「其實已經很好了,技巧很完美只是稍微有那麼一點點刻意。」霍猛翹著二郎腿,輕輕晃著,說道。
「我也覺得。」曹吾若有所思,繼而用話筒對錄音室里的巴圖他們說:「咱們休息一會兒啊,喝點水。」
「你聽聽看呢?」霍猛把凳子拉過來,放在曹吾身後。
曹吾順勢坐下,戴著耳機,仔細聽起了錄音。
一遍,
兩遍,
三遍……
忽然,他按下暫停,又將《別來糾纏我》找了出來,聽了即便。
終於,他找到了問題所在。
竇仙兒是他的偶像之一,因此他才在三張專輯中都選了竇仙兒的歌。
在錄音的時候,他總是無意識的在學竇仙兒,想要模仿出那一股桀驁不馴的感覺,嗓子總像是在捏著一般,有些不自然。
但是,當初在錄《別來糾纏我》的時候,就自然得多,沒有這種刻意的感覺。
回憶起當初錄歌的時候,曹吾發現,影響自己錄製質量的重要因素,是情緒。
在錄製《別來糾纏我》的時候,剛好是因為樂隊被抹黑,他才選擇了這首歌作為反擊。
那時候的自己是充滿憤怒的。
《高級動物》的問世,也是因為青松的事,他將這首歌唱成了他的歌,完全沒有了竇仙兒原版的感覺,卻更加讓人毛骨悚然。
那個時候,他也是憤怒的。
憤怒,是早期搖滾樂的核心精神。
是安穩日子過得久了,自己憤怒不起來了嗎?
曹吾竟生出了一絲羞愧感。
摘下耳機,曹吾起身。
「怎麼樣?有感覺了?」霍猛挑眉問。
「有點想法,試試看。」曹吾進了錄音室,重新準備錄音。
五個人戴著耳機,各自站在電容麥前,隨著前奏輕輕晃著腦袋,曹吾則微微垂著腦袋,醞釀著情緒。
「yi~yo~o~o~!」
巴圖四人離話筒大概半米遠,但和聲依然力度十足。
曹吾抬頭,開口。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識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裝作正派面帶笑容。」
「不必過分多說,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麼。」
「不必在乎許多!更不必難過!」
「總有一天你會明白我。」
……
如果說黑豹的原版是憤怒的桀驁鬥士發出的怒吼,那麼曹吾此刻演唱的這版卻更像是看透世俗的老炮兒的那幾句嬉笑怒罵。
錄音室外,霍猛戴著耳機,讚許的沖隔音玻璃後的曹吾幾人比了比大拇指。
是真的強,霍猛不由感慨。
他曾經幫一個三線樂隊做過一首單曲,那是幾個富二代組的團,很捨得花錢。
他們就是模仿黑洞樂隊之前的那首《別來糾纏我》寫了一首歌,想錄出來,但是錄了一個多月,都錄不出來。
味兒差得太遠。
此刻,聽了黑洞樂隊又一首和《別來糾纏我》風格相同的歌,他更加確信,這世界上就是有天才,一般人還真就學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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