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槁的臉,清晰的出現在廉價的小化妝鏡子中,鏡面太小了,照不見全臉,只見蠟黃的近乎死人顏色的皮膚。曾經明媚晶亮的眼睛深深的陷在暗青色的眼窩中,沒有一絲的活氣。舒曼看著鏡中的自己,輕輕的笑,容顏枯槁,笑容清淡而平靜。
她才三十五歲,一年前得知自己患癌時,已經是晚期,拖拉了一年,已經沒有幾天好活了,人生也沒什麼遺憾,就是想在臨死前再見兒子一面。
舒曼是個農村姑娘,十八歲時,嫁給城市戶口的丈夫,夫家在三線城市開超市,家境不錯,丈夫是獨生子,十九歲時,她生了兒子,按農村的思想,生了兒子,就在婆家有地位了。村裡的人都羨慕她嫁得好,命好。只有她知道,她嫁的是個吃喝嫖賭的渣。
婚後兩年,公公車禍去世,婆婆沉溺麻將,丈夫在外鬼混,公然帶女人回家,她多說幾句,就拳腳相加。為了孩子,她咬牙忍著,獨自帶著孩子艱難的維持著超市,還要忍受婆婆和丈夫猜忌的目光,他們總懷疑她偷拿超市的錢補貼娘家,而實際上,總把超市營業款拿走揮霍的是這對母子。
很快超市周轉不開,關門轉讓,這對母子開始賣房賣車,曾經不錯的家境,就這麼敗了,日子越來越不順,母子倆輪番指著她的鼻子罵掃把星,說是娶了她,壞了運,家才敗了。
當丈夫開始打罵孩子時,舒曼沒法再忍了,果斷離婚。帶著兩歲的兒子,淨身出戶。孩子留在父母處,她孤身在外打工,為了給孩子好的一切,她想盡一切辦法拼命的掙錢,嘗遍艱辛,日子漸漸好過了,她才把孩子接到身邊。
兒子五歲時,窮困潦倒的前夫找到她痛哭流涕懺悔,然後要求復婚,而她因為太忙,沒有時間照顧兒子,就同意復婚,條件是,她在外掙錢,丈夫只要照顧好孩子就行,她每個月會固定給家用。當時她想,她再強,也沒法給孩子父愛,親的總比後的好,只要對孩子有好處,她什麼都肯做。
卻不想,這個決定成了她生命中最後悔的事。
本性難改的丈夫在生活有保證後,又開始老一套吃喝嫖賭,沒耐心帶孩子,就把孩子扔到遊戲廳里,稍大一些,父子一起泡網吧。她知道的時候,已經晚了,兒子已經十三歲了,進入了叛逆期。
而她多年忙著掙錢,和兒子早已生疏。整日裡廝混在一起,要什麼給什麼的父親,在兒子心裡,已經是偶像加榜樣,明知道兒子這樣下去就廢了,可卻毫無辦法,打不得,罵不得,心裡又愧疚,又無計可施,加上工作忙碌辛苦,精神和身體雙重煎熬下,她終於也到極限了。
身體不舒服拖了很久都沒空去醫院,直到暈倒在廠里,才被送到醫院,檢查結果出來,肝癌晚期,已經擴散,醫生說積極治療還能熬幾年,由著病情發展,最多活一年。
當丈夫知道她是癌症晚期後,立即和她離婚,並且以照顧孩子為由,要走了兩人名下的房產和存款。而她十六歲的兒子,只是猶豫了一下,就跟著父親走了。
反而是父母弟妹哭成了淚人,砸鍋賣鐵也要救她。
活了三十五年,到生命的終點,她才發現自己錯過了很多。這麼多年,為了自以為對孩子最好的一切,她像個機器人一樣的不知疲累。忘了生命中並不是只有兒子,忘了自己也是別人的女兒,她也有父母親人希望她好的。
只是明白的太晚了。
舒曼擦掉了沁出眼角的眼淚,吸了吸鼻子,拿起化妝包,在蠟黃的臉上塗上厚厚的遮瑕膏,精心的裝扮了一下,讓臉色看起來不是那麼的糟糕。
她約了兒子,周末,中心公園的人流如織,舒曼很快就在人流中認出了兒子,瘦瘦高高,鶴立雞群般的帥氣逼人,雖還是個青澀的少年,已經十分的引人注意了。
拉過兒子的手,感覺到他明顯的退縮之意,舒曼緊了緊手,沒讓他掙脫,找了個樹蔭處的長椅,兩人坐著,她側過身,靜靜的端詳她的孩子,她生命中的最重。
「抱抱媽媽,好嗎?」她說。
孩子愣了一下,生澀的伸開雙臂,抱住了他的媽媽。
母子一年多沒見的隔閡被這個擁抱沖淡了很多。
「對不起,媽媽沒能陪你成長。」舒曼靠在兒子懷裡,閉上眼睛,腦中浮現兒子幼年,兩人相依為命的日子,她笑了。
「崇崇,你小時候很黏媽媽的,又乖又懂事,真是可愛的不行,還記得小時候媽媽帶著你賣煎餅的日子嗎?你才兩歲,話都說不清,就會幫媽媽招呼顧客,真是個好孩子。媽媽當時想,我家寶寶這麼聰明乖巧,長大一定是個很有本事的人,媽媽現在辛苦點,等你長大了,就能享福了。」
「媽……」少年哽咽的開口,眼淚掉下來,「不要死……」
「爸爸把房子賣了,錢都花完了,我已經在西餐廳上了三個月的班了。」
舒曼聽著兒子的委屈抱怨,苦笑:「寶寶,生活本就不易,媽媽不能再陪你了,以後學聰明點,多看看書,多學點知識,誰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經不起揮霍的。做決定之前慎重的想一想,不要輕率。」
「媽媽,我不想你死。」十六歲的少年哭得像個孩子。
沒有了媽媽無條件的物質供給,跟著爸爸過了顛沛流離的一年,少年已經長大了很多。
「謝謝你,寶寶。讓媽媽沒有遺憾的離開。」劇痛襲來,舒曼咬牙堅持著從兒子懷裡站起來,對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展露了最後溫柔的一笑。
她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告別了兒子,她急匆匆的沒走幾步,就在猛烈的眩暈中控制不住的要摔倒,她倒在了熟悉的懷抱里,耳邊兒子在撕心裂肺的叫媽媽。
心好痛,最難割捨的就是骨肉情,不過還好,兒子還有基本的良知,他本性是好的,只是被帶壞了。
得知患癌之後,舒曼放棄了治療,只服用大量的止痛藥減輕痛苦。她變賣了她苦心經營了十幾年的服裝廠,湊了一筆不算少的錢,分成了兩份,一份留給父母養老,一份給兒子存到基金里。按照她的安排,十年後,會以創業資金轉到兒子名下。
同時她留了一封信,在她死後,會由母親轉交給兒子。裡面有她所有對兒子想說的話,對生命的感悟,對兒子未來的簡單規劃,以及……濃濃的牽掛。
像這樣的劇痛眩暈對舒曼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了。她每次都以為自己再也醒不過來了,可好多次她還是在疼痛中漸漸清醒。
這一次,她預感自己是真的要走了,可慢慢的,她發覺自己又有了知覺,而且,這一次居然沒感覺到任何的不舒服,就像是過去健康時每天清晨醒來一樣。
睜開眼睛,她看到漫天的桃花,粉紅粉紅的,濃郁的桃花香充斥在鼻端,一切似曾相識。
夢?還是幻覺?
「咔嚓」「咔嚓」
幾聲輕微的快門聲響起,舒曼本能的朝著聲音來源看去,不遠處的桃花樹下,一個二十出頭,長得挺帥的男人正站在樹下,手中舉著一個看起來很專業的單反相機,鏡頭正對著她的方向。
對上她疑惑的視線,年輕人笑著朝她揮了揮手,落落大方的朝她走來。
這時舒曼才發覺自己坐在一株桃花樹的樹枝上,背靠著粗壯的主幹,雙腳懸空,等等,她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剛剛掃過腳時,她看到自己穿著黑色的布鞋,媽媽做的那種黑色條絨布鞋,這種鞋,她只在少女時穿過。視線緩緩的掃過扶著樹枝的手背,皮膚光滑細膩,絕不是絕症病人的手,甚至不是三十五歲的女人該有的手,這是一雙少女的手。
「嗨!需要我幫助嗎?」年輕的男人站在樹下,朝著舒曼伸出手。
「幫助什麼?」舒曼怔了一下,她這會兒無心理會這個年輕人,她想搞清楚自己怎麼了。
「幫助你爬下樹呀!」年輕人指了指她,「難道你不是下不來朝我求救?」
「什麼?」舒曼看了看地面,距離她坐的位置差不多有一米多高,她朝著年輕人擺了擺手,輕輕一躍,跳下了樹,踩在鬆軟的地面上,她感覺到一絲熟悉的愜意感,她似乎想起來這裡是哪裡了。
小舅舅承包的桃園,十多年前。
「謝謝,我不需要幫助。」舒曼對年輕人笑了笑,轉身離開。
憑著多年前的記憶,舒曼在桃林中穿梭,身後的腳步聲始終不緊不慢的跟著,她停下來,轉身問:「有事兒嗎?」
「沒事,桃林太美,我想多拍幾張照片。」年輕人若無其事的回答,舉起了相機,咔嚓咔嚓的拍了幾張,表情動作十分自然,沒有絲毫窘迫感。
「哦,那你拍吧。"舒曼點點頭,轉身繼續走。
又走了一會兒,舒曼看到不遠處的小水泥房子,終於確定這裡就是小舅舅承包的桃園。十多年前,她還是少女時,每到春天桃花盛開的時候,她就到園子裡疏花賺錢,對這裡很熟悉。
這個桃林小舅舅只做了幾年,她十八歲嫁人那年,園子換了承包人,改建成了工廠,難道她回到了十八歲?
身後始終跟著她的腳步聲在她停下後,也停了下來。
「要拍照嗎?我可以幫你拍。」年輕人很熱情的看著她。
「今年是九八年還是九七年?」她問。
他愣了一下,回答:「「九八年,農曆三月二十七日。」
「謝謝,我不拍照。」舒曼客氣的笑笑。
「我叫衛崢,保家衛國的衛,崢嶸歲月的崢。你呢?」衛崢跨前一步,縮短了和舒曼的距離。
舒曼後退了一步,笑了笑,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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