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克華盯著林凡手指落下的地方,過了一會,聲音低沉的道:「林總,這個位置可是難度很大啊。」
林凡挑的位置可以說是賣場出口處最佳位置了,而且是一個拐角店,在整個商店街內場,可以說是最好的位置,沒有之一。
來客數如此巨大的超市,加上百里挑一的位置,在這裡做生意,就算是個白痴恐怕都很難虧錢,事實上原本在這裡的經營戶,靠著賣一些散貨,每年淨利潤額可以達到200萬,在這幾年裡,賺取了很多人一輩子賺不到的財富。
林凡笑道:「剛剛施總還提及以後要全面合作,我想大家既然要合作,首先有一個問題是必須要弄清楚的,那就是『雅熙』這個品牌進入『客必多』超市,她的位置應該在哪裡?不應該是最好的位置嗎?」
施克華不能不承認,「雅熙」是目前自己場內當之無愧的第一品牌,無論是品牌的影響力,還是時尚度,「雅熙」的進駐無疑能從很大程度上提升商超形象。
「如果是新開店,在品牌落位時,我一定讓林總先挑位置,可現在這裡是老店,不好做調整啊。」
林凡看著一臉為難的施克華道:「那沒關係,我可以等,等到可以調整出來的時候,我再進駐!」
施克華見林凡這麼堅持,苦笑道:「林總,其實其他的商鋪真的不差的,只要『雅熙』進駐,利潤額絕對非常可觀!」
林凡搖搖頭道:「商人固然重利,我們做零售的做生意也肯定會考慮到投資收益,但利益有長期與短期之分。短期內看,我在場內任何一個位置做都會賺到錢,有錢賺是沒有道理不做的,但是如果我這樣做了,會對品牌的形象造成傷害,不利於品牌的長期發展,給我未來的開店布局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一個是長遠規劃,一個是一時之利,換位思考一下,易地而處,施總你會怎麼選擇?」
施克華苦笑著道:「林總一席話,讓我啞口無言,好吧,林總我答應你了,無論壓力有多大,我一定把這個位置搞定,否則也無言再與林總談全面合作。」
林凡知道施克華的為難,他的壓力無非來自兩方面,一方面是原有客戶的工作根本不可能做的通,既然做不通思想工作,那就只有強制調整,如此以來必然與人結怨;另一方面,原商戶這幾年在這裡賺了大筆的財富,只要不傻也知道上上下下的打點關係,施克華對其揮刀,無疑也會得罪公司內部的一些領導層。
歉然的道:「讓施總為難了,感謝施總的理解!」
施克華擺了擺手道:「沒什麼,林總的話點醒了我,做招商的還是要按照商超的遊戲規則來,不能有太多的顧慮,否則超市的形象如何提升,等強大的競爭對手出現時,那時我們再來做調整,恐怕為時已晚。」
「施總深謀遠慮,不過事實卻是如此!」
「嗯,那我們來談論一下具體的合作細節吧,這個位置有140平方,都給你?會不會太大了?」
其實以「雅熙」品牌的現有sku數,賣場面積50平方足夠了,再大的話,就要重複出樣了,倉庫一般情況在15-20平方之間也夠了,考慮到這家店鋪的日銷量,倉庫再大一點,40平方已經完全可以支撐了。但林凡沒有提這些,而是道:「這邊租金單價是?」
施克華非常坦誠的道:「現租戶的租金單價是5塊錢。」,他沒有說與林凡合作租金多少錢,而是提了下現租戶的租金單價。這裡的5塊錢指的是5元/平/天,以這家140平方的店鋪計算,年租金就是5元x140x365,合計25.55萬/年。
這麼大面積的商鋪,這麼高的投資回報,這麼一點租金比起中海步行街來性價比也不差的,但是林凡知道5塊錢的單價相比超市的成本來說已經翻了很多倍了,「客必多」當初拿下這處物業的租金成本絕對不超過1元/平/天。這家超市商店街的面積有4000平,自有賣場面積在12000方左右,也就是說單單商店街的租金收益已經可以維持整個超市的運營成本了。
林凡毫不客氣的直言道:「5塊的價格貴了!」
施克華明白林凡的意思,你給一個散貨品牌5元/平/天的租金價格,「雅熙」這樣的品牌進駐自然不能跟之前一個價格,不然如何能夠彰顯「雅熙」品牌的江湖地位。
「那林總覺得多少合適,我現在場內租金在下一期合同開始起,全面漲租,場內最低的租金都在4.5元/平/天以上,位置可比你這個差的遠了。」
林凡道:「我沒去現場看,你圖紙上的這個140平方是建築面積,還是去掉公攤之後的實用面積?」
施克華道:「是實用面積,計租也是按照實用面積來計算的。」
林凡點了點頭道:「我覺得3塊錢的價格差不多了。」
施克華當然不會同意,3塊錢那已經是白菜價了,他道:「3塊的單價肯定不行,我上報集團,根本就不可能通過。」
林凡道:「最高3.5元/平/天,不能再高了。」
施克華為難的道:「林總,不是我不通融,這個價格確實太低了,4塊錢的單價,已經是我能夠爭取到的最低價格了,你知道這家店的來客數,如果這家店的租金都給你到4塊錢單價以下,以後的新開店租金要低成什麼樣子?」
其實4塊錢的單價,林凡已經占了天大的便宜了,這處位置如果可以價高者得,別說4塊錢單價,就算是14塊的單價原租戶也願意給,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品牌在恰談物業時的優勢了,也就能夠明白林凡為什麼那麼在意樹立品牌形象,雖然這不是他自己的品牌。
點了點頭,林凡道:「4塊就4塊吧,這一點不讓施總為難,但合同期我要求籤5年。」
施克華一聽,臉都綠了,悶聲道:「林總,你在開我玩笑呢,我們場內品牌都是一年一簽。」
林凡知道商場為了方便調整以及漲租,一般都是與商戶合同期只簽一年,等你合同期到期了,想調整你位置就調整位置,想漲你租金就漲你租金。
「一年太短了,沒過幾個月就要過來談續約,這樣吧,折中一下,3年合同期。」
施克華聽林凡沒有再堅持5年,而是改為3年,他估摸著能夠申報下來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就點頭答應了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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