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拍賣會上,林榮亨在和黃氏父子爭奪一番後,拿下前世永安中心的地皮,這副瀕海地皮僅95萬平方尺,可以簡稱一個組合建築,用於購物中心和寫字樓,足足花了林榮亨9500億港幣,單價合計1000港幣每平方尺。燃字閣 http://m.ranzige.com
接下來,林榮亨和黃氏父子依舊打的火熱,最終還是強龍不壓地頭蛇,林榮亨最終拿下了當天的兩幅瀕海地皮,總計面積23萬平方尺;代價也是巨大的,兩幅地皮足足花了林榮亨21億港幣
至於內側的另外兩幅地皮,則被信合地產拿下,林榮亨也沒有客氣,足足讓他們付出了16億港幣的代價。
很顯然,雙方都打出了火氣,其他地產商根本不敢叫價,因為已經脫離了當前地產的價值。
而且據林榮亨所知,前世1976年,港府全年拍地所得的資金也不過才5億港幣;這就說明了,今天至少多比前世拍出了約1億港幣的天價,溢價高達三成左右。
拍賣會結束後,黃氏父子主動來到林榮亨面前,說道:「林先生果然是香江的地產大好友,今天我們輸的不冤!」
伸手不打笑臉人,林榮亨也客氣的說道:「尖東確實是一塊寶地,黃老闆不也看好它嘛?」
黃廷芳認真的說道:「林老闆,我們信合地產和黃氏家族論實力,確實不及恆大地產和林氏家族,但我們也確實很想購買像尖東這樣的優質地皮!不知道能不能商量一個事情,下一次拍賣,我們不和你搶瀕海地皮,你也不和我們競價內側地皮!」
林榮亨頓時猶豫起來,良久才說道:「內側地皮約120萬平方尺,你們拿得下?這地價可是一年就有可能翻倍的,香江的其它地產公司實力也是不弱!」
黃廷芳說道:「我的意思只是我們兩家無需像今天這樣惡意競爭,具體情況自然是公平競爭!」
林榮亨說道:「那好吧!若是信和地產在內側地皮競價激烈,我可以不參與進來,畢竟我的主要目標是瀕海地皮!」
林榮亨根本沒有說瀕海地皮該如何,信和若是願意來競價,自己也是不虛。
雙方簡單的聊了幾句,便分開了。
第二天,全港的媒體都在報道恆大置業和信和地產在拍賣會上的激烈交鋒。
兩家地產公司出價之高,甚至被業內人士譏諷為瘋狂。
林榮亨可沒有理睬那麼多,拍下地皮後,立馬在兩幅地皮上籌備一家酒店及一個綜合中心大廈。
1977年1月初,地鐵公司宣布:公開接受招標,地段是郵政總局原址(中環站),郵政總局原址拆卸後,興建車站上蓋物業;有意競標者,需要在4月1日前提交標書。
夜深人靜,寒意沁人。
林榮亨在深水灣66號別墅的花園(前院)散步,無心觀賞月下的花木,而是陷入長思。
地鐵車站上蓋物業投標之事,自己不能馬虎,絕不可能拱手讓人。
地鐵工程是香港開埠以來最浩大的公共工程,整個工程計劃八年完成,大約耗資約205億港幣。首期工程由九龍觀塘,穿過海底隧道到達港島中環,全長156公里,共15個站,耗資約56億港幣。
地鐵工程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由港府提供擔保獲得銀行的各類長期貸款、地鐵公司通過證券市場售股集資、地鐵公司與地產公司聯合發展車站上蓋物業的利潤。
中環站和金鐘站,是地鐵最重要、客流量最大的車站;中環站是地鐵首段的終點,位於全港最繁華的銀行區;金鐘站是穿過海底隧道的首戰,又是港島東支線的中轉站,附近有香港政府合署、最高法院、海軍總部、警察總署、紅十字總會、文物館等著名建築,與中環銀行區近在咫尺。
有人說,中環站、金鐘站,就像雞的兩隻大腿,其上蓋物業可建成地鐵全線盈利最豐厚的物業,地產商莫不垂誕欲滴。
林榮亨又何嘗不為之心動,不過林榮亨並不是看中其豐厚的利潤,而是恆大地產的聲譽。
如今,恆大地產和置地公司的實力可以說旗鼓相當,恆大地產市值高於置地,置地的底蘊高於恆大地產。林榮亨進入地產業也已經七年,一直最大的願望就是超越置地,可以說這一次中環站上蓋物業,正是一次契機。
恆大地產有兩個競爭對手,一個是置地公司,一個是長江實業。
香港商界有句十分流行的話:「撼山易,撼置地難!」,林榮亨估計這次參加競投的有置地、太古、金門等英資大地產商、建築商,也有華資地產五虎等地產商。
奪標呼聲最大的恆大地產和置地公司,兩家公司實力強勁。
港島中區是置地的『老巢』,置地在中環擁有10多座摩天大廈,置地廣場和康樂大廈又於中環站兩翼,中環站又恰好落在遮打道上,遮打道的南側則是遮打花園廣場,就憑這些物業和街道的名稱及主人,就可知道置地在中區的地位。
甚至,很多公眾和媒體都把中環站稱之為遮打站。
至於金鐘站,離遮打花園廣場僅100多米,簡直就是處在置地的眼皮子底下。
奪得了中環、金鐘站的發展權,恆大地產和林氏家族就相當於打入中區的心臟,從置地的虎口奪食。
前世,長江實業奪得了中環和金鐘站的發展權,那麼一定是有什麼絕密妙招。
所以林榮亨絲毫不敢小窺長江實業,雖然此時的長江實業只有前世的七八成實力。
置地未必會屈尊,冷靜的去研究合作方意圖,並迎合地鐵公司,但李超人肯定會想到如何打動地鐵公司。
林榮亨在院子裡踱步,是希望從腦子裡努力回憶——前世看的李嘉誠傳記的描述,隨著時間的流失,林榮亨似乎想到了三條關鍵點:
第一:李超人首先肯定是所建物業全部出售,因為這樣回款快,是地鐵公司要見到的;倘若有投標公司在標書上備註所建物業用於收租,地鐵公司絕不可能答應。
第二:地鐵公司急需現金,中環站的地皮只有24萬平方尺,港府卻開口向地鐵公司索要24億港幣,單價合到10000港幣一平方尺;雖然最終不知道談到多少,但應該不會低於2億港幣。而中環站上的物業,建成了一幢27層的商業中心和寫字樓的綜合商業大廈,一共銷售了6億港幣;而金鐘站上的海富中心,更是銷售了98億港幣。
第三:前世李超人在標書中,打破了意外五五開的分成模式,而是讓地鐵公司享受51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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