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功夫,他們的第一首歌算是錄製好了,剩下的功夫就要花時間去細細打磨了。這種工作通常都是音樂製作人和歌手一起來干,艾力克斯他們尚未熟悉,只能請求魯迪來幫忙。
魯迪本人是有些狡猾,但其敬業精神還是不錯的。在巴特繼續支付第二天費用的情況下,他還是非常盡責地微調著這首歌的細節部分。
這個是一個沒有電腦的時代,至少音樂製作的時候沒有用到電腦。完全都是依靠人工手動的方式去剪接編輯,是一個精細活。
卡朋特兄弟兩人也沒有閒著,他們跟在魯迪的身邊充當助手。他們從中學會了很多東西,特別是對聲音的處理方面。最關鍵的是,艾力克斯時刻依照著原版來調整,給出了許多讓魯迪眼前一亮的意見。
當天夜裡,巴特在附近找了間旅館,為了省錢,他們三人擠在一個小房間裡休息。這是一家非常簡陋的旅館,就連熱水都要等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才能正常供應。
洗完澡之後,理察打開房間裡的收音機,收聽他最愛的音樂節目。這些節目裡,播放的都是些爵士樂或鄉村音樂。在艾力克斯看來一點都沒意思,不是他喜歡聽的音樂,不過在這種情況下聊勝於無。
1950年的美國,還是處於城市大發展的階段。電視依舊是個奢侈品,電視台非常至少,覆蓋的範圍也小。只有在一些大城市才會有電視信號,當時的音樂傳播,依靠的是唱片和收音機。
特別是唱片,人們想要聽特定的音樂時,就會去買一張唱片來播放。當時的唱片公司是最賺錢的行業之一。
喬治·斯托達德於1919年所寫的歌曲《瑪麗》是通過錄製唱片而成為一首流行歌曲的。當時勝利唱片公司在三個月內出售率該曲的三十萬張唱片。
到1939年,唱片公司能在一年內出售四千五百萬張流行歌曲唱片。十年後,唱片出售額又增加率三倍。
唱片不但使歌曲流行,而且還培養率一批群眾所熟悉的「歌星」。無線電在這方面也不示弱,到三十年代,不但美國各大城市都設有廣播電台,連小鄉村都不滿率小的廣播站。
賓·克羅斯比、凱特·史密斯等歌星的歌聲經常蕩漾在美國上空。好歌曲培養率歌星,名歌星又使歌曲流行。有時,有些歌曲與歌手通過一次廣播,在一夜之間就出了名。
艾力克斯就是想通過這種方式來成名,而成名的關鍵在於唱片的質量,以及電台對他們歌曲的喜愛程度。
忽然間,他想到了貓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現在的貓王應該還在孟菲斯,需要等到貓王19歲,也就是1953年的時候才真正出名。
貓王埃爾維斯也是為了給母親慶祝生日才會跑去錄製唱片,結果被唱片公司的人挖掘出來,然後一舉成名的!
「貓王出道的那首歌叫啥來著?」艾力克斯心裡想著,趕緊在自己的記憶庫裡面查詢貓王相關的信息,最終他找到了:「《that』sallright》,就是這首了!這首歌還是貓王翻唱的歌。不過,貓王加入了自己的風格,融合了搖滾的節奏和布魯斯歌曲的特色!」
這首歌曲最終成為貓王在sun唱片公司的首張單曲唱片,並征服了當地的歌迷。此後貓王順勢推出了幾張唱片,並開始進行了巡迴演出。他那種體現了鄉村音樂和節奏與布魯斯結合的音樂以及狂野不羈的姿態引爆搖滾樂前所未有的風暴。貓王從此走上成功之路,一顆超級巨星開始冉冉上升。
「理察!你聽過《that』sallright》這首歌麼?」艾力克斯一邊問理察,一邊拿起吉他!
「聽過,我是在收音機里聽到的!怎麼了?」
「那你聽聽我唱得如何?」艾力克斯深吸了一口氣,然後用貓王埃爾維斯的方式將這首歌演繹了一遍。
這首歌其實很簡單,來來去去就那麼幾句歌詞。不過,奇妙的是,這種結合了搖滾節奏和布魯斯風格的演唱方式很是悅耳。特別是理察,他只聽到了一半就高興的將艾力克斯抱住。
「你,你是怎麼做到的?」理察激動地問。
「怎麼做到的?什麼意思!」艾力克斯有些不太明白地問。
「這,這怎麼說呢。你之前唱的那些歌曲,雖然很好聽,但是總感覺有些怪!這首卻不一樣,不一樣!」理察喃喃地說著。
「不一樣?」艾力克斯有些摸不著頭腦了。
其實,這比較好理解。艾力克斯畢竟是來自六十年後的人,他一開始接觸到的音樂都是經過半個多世紀發展的產物。經過那麼多年的演化,流行音樂早已經歷了不知多少代了。如果直接將後世的音樂拿給五十年代的人來聽的話,一開始很有可能接受不了。
貓王埃爾維斯演繹的這首個就不一樣了,它既有搖滾的節奏又有布魯斯的風格,算是起到了承前啟後的作用。貓王為何那麼有名氣,不僅僅是因為他開啟了搖滾時代,而是做到銜接布魯斯時代和搖滾時代的作用。
這些東西對於艾力克斯而言,是無法理解的,畢竟他不是這個時代的人。
在他看來貓王埃爾維斯的歌太過老舊,毫無新意和激情。
相對地,在理察的眼裡,這首《that』sallright》簡直戳到了他的爽點似的。
「這首歌有那麼好聽麼?」艾力克斯有些搞不懂這個時代人們的鑑賞能力了,在他看來這首歌只不過是一般般而已。
不過,他已經決定要複製貓王成功的路子,那就不再繼續猶豫了。
「理察,我們明天有時間就把這首歌也錄製了吧!」艾力克斯將手中的吉他放下說。
「媽媽會喜歡這首歌嗎?」理察有些猶豫,他深知安吉爾的性格脾氣,對於保守的人們來說,這首歌太過於粗野了。
「怎麼了?」艾力克斯有些弄不明白理察在想什麼,他繼續說:「我們兩首歌都刻錄下來,一起送給媽媽不就行啦?」
「可是《that』sallright》這首歌太粗野了,我還是有點擔心大人們不喜歡這樣的歌曲!」
「好吧,要不這樣!我們合唱《獻給媽媽的歌》,而這首《that』sallright》讓我來獨唱吧!」艾力克斯為了說服理察,不得不想出這樣的辦法來。
「隨便你吧!我們還是早點睡,明天還要去錄音棚。」理察拿他沒辦法,只好這樣子說。
第二天一早,卡朋特一家就來到了錄音棚。經過大半天的努力工作,才將第一首歌給調整好。
母帶經過後期處理之後,歌曲變得更加好聽了。魯迪將最終版本播放出來。聽著那美妙動人的歌聲,大家都覺得很激動,好像在做夢似得。
理察高興地說道:「那真是我唱的麼?真的麼?」
巴特心裡總算稍稍有些放心了,他認為聽了這樣動聽的歌曲,那些電台的人肯定會搶著播放的。
「總算是完成了!」艾力克斯莫名地感到一陣輕鬆,他身上的壓力也不小。
就連魯迪也被這首歌給感動了,他覺得,這是他這輩子製作出的歌曲中最動聽的。他作為這首歌的實際製作人,心裡也有種說不出的滿足感。
至於那些作為伴奏的黑人,他們更是一個個笑容滿面。這首歌雖然不是他們唱的,但卻是他們伴奏。要是這首歌登上了周榜,他們以後也有炫耀的資本。
歌聲放完之後,大家還依舊沉浸在那種奇異的氛圍。一直持續了差不多一分鐘時間,都還沒有人開口說話。
「嘿,你們的租用時間還只剩下2個小時了,還要繼續錄麼?」魯迪看了看時間,然後提醒道。
「當然還要繼續錄啦!我們還有一首歌沒有錄呢!」艾力克斯連忙回答道,他的話讓巴特感到有些意外,好像和計劃的不太一樣。
「還有一首?」魯迪笑了:「你們錄的這首歌都花了將近兩天,難道你們以為可以在2小時之內錄好?」
「這首歌大家都應該聽過,」艾力克斯一邊說,一邊彈奏起手中的吉他:「你們跟著我的節奏來!」
「咦?」眾人果然對這首歌很熟悉,但是節奏怎麼有些粗野的感覺呢?而這種感覺就好像將果汁兌入白酒,混到一起喝一般。甜美卻火辣刺激,能夠令人們腎腺激素快速分泌,血液上涌。
很快,伴奏的音樂響起,幾個段落之後,大家都已經配合得天衣無縫。
艾力克斯唱的時候,身子開始輕輕晃動,幅度越來越大,最後整個身子都在搖擺著。不只是他,這間錄音室裡面的人都不由自主地伴隨著歌聲搖擺著,搖擺著!
這首歌是貓王埃爾維斯一個人獨唱,他的嗓音帶有一種磁性,聽起來就好像一名黑人在唱歌。正因為如此,剛剛開始時很多電台的白人dj不願意播放貓王埃爾維斯的歌曲。
如今卻完全不一樣了,艾力克斯的嗓子尚未變聲,嗓音清澈透明、情感豐沛,響亮脫俗,猶如天使般的聲音。經過他演繹之後,這首歌有著不一樣的感覺。
這首《that』sallright》錄製得很順利,艾力克斯的狀態表現的很完美,幾乎一兩遍就通過了。他這可是自己的實力,完全沒有使用「模擬記憶」的能力,最多也就是稍微使用了「追溯」能力,一邊在腦海里回憶貓王唱這首歌的音頻,一邊錄製歌曲。
由於只有艾力克斯一個人在唱,他的這種唱歌方式錄製起來更快,不用配合理察的唱法,更加適合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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