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遙之馬力,日久見人心,我給了你十三年的時間,幾千個日子……,這人心我也看出來了。」帶著目地而來的根老叔是不會給他有任何可以曲解事實真像的機會,他要的就是把葉簡的戶口從葉志帆家中摘出來!
要不是夏少校昨晚給他一通電話,他這個老糊塗還真沒有想到。
考高中還好,可高考就不成了!
尤其是考軍校,戶口可是有很大的關係!萬一葉志帆以監護人的身份,在中間搞一點小動作,毀了的就是葉丫頭的前程。
武書記有些不太明白為什麼這位一級軍士長讓自己留下來,暫且聽著看著,在沒有知道為什麼要讓自己留下來前,不隨意發話便是。
沒一會,把葉志帆的話都堵死的根老叔便問起了武書記,「我聽說武書記上回過來了一趟,是在孩子的個人檔案上得知監護人是葉鎮長,這才親自找過來的,對吧。」
「沒錯,若不是檔案上登記,我還真不知道葉簡同學的監護人是葉鎮長。」做好準備的武書記不急不徐的說著,一臉的從容,「您可是有什麼疑問嗎?」
要不然,也不會突然間提到監護人身上去吧。
此時,葉志帆像是想到什麼般,瞳孔微地收了下,連著嘴角也開始緊抿起來。
根老叔微微頷首,又道:「我想諮詢一下,如果把戶口遷出來,將監護人更改他人,檔案上面能否更改?」
心口猛跳的葉志帆在暗中攥緊雙手,果然如他所猜測!
根老叔是要把葉簡的戶口從自已家遷出去,他想讓葉簡就此以後與他們一家再無任何關係!
「當然可以更改,這並不是什麼大事。」武書記淺笑回答,並詳細地解釋了下,「……不過未成年人是不能單獨為戶主,一旦戶口發生變化,必須是需要監護人方可,直到成年。」
為什麼未成年人一定需要一個監護人呢?
這是關係到我國的未成年法中的條例,結合《民法通則》第16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3條來看,父母是未成年人第一順序的監護人,除非死亡、喪失監護能力或被剝奪監護資格。
而葉簡雙親皆亡,母親又是烈士,那麼,做為遺孤的她第一監護人便是她的直系親屬,屬於「特定親屬法定監護」。
而這個對於特定親屬的法定監護,監護能力是個非常重要的影響因素。
葉志帆便是這個特定親屬的法定監護最佳人選。
如今,想要把葉簡的戶口遷出來,並連特定親屬的法定監護人選都要更改的話……,還是有一點難道。
法院,還是需要看看第二特定監管人是否具備對未成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
根老叔需要了解的就是能否在檔案上更改監護人!
「根老叔,你的意思是想把葉簡的戶口遷出來?」葉志帆是明白故問了,坐以待斃可不是他的風格,雙手微微交叉,鎮定道:「問題是一旦戶口遷出來,誰是她的監護人呢?您嗎?怕是不合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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