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寧坐在總裁辦公室,點了根煙。
他的私房錢不多了,存在滙豐銀行賬戶的十幾萬港幣,以及港股賬戶里的85萬股藤訊股票,加一起480萬港幣。
創業太難了,每天累得吐血,不僅賺不到錢,還特麼虧錢!
還是炒股來錢快啊,不到一年的時間,藤訊股票給羅寧帶來了超過200萬港幣的盈利。
藤訊,好女兒,招商銀行。
南瓜視頻,傻兒子,建設銀行。
咚咚。
有人敲門。
「請進。」
王燦進入總裁辦公室,說道:「羅總,向你匯報一件事。之前我們和5e俱樂部簽了商務合同,想要圍繞5e.xiaot選手開展商業活動,然而,前不久5e俱樂部因經營不善,整體賣給了京城的hunter俱樂部。我們以前和5e簽的合同作廢了,如果我們還想與小t選手保持商務合作關係,需要跟hunter重新簽一份商務合同。」
「我感覺hunter也活不了太久啊」
羅寧思索片刻,說道:「暫緩與小t的商務合作吧。等等,我查查,hunter戰隊,喲,sky選手也在hunter呀不對,這是過期新聞,最新的消息是,sky選手已經加入了友菱戰隊。」
「羅總,又有更新的消息了,前幾天,友菱戰隊被美國的ige公司收購,現在更名為we戰隊,sky選手的遊戲id全稱是we.sky。話說羅總為什麼對sky選手如此關注呢?」
現階段的sky是國內war3項目的新秀,他有點兒名氣,但論名氣絕對比不過「左手會跳舞的男人」suho、「抗韓大師」magicyang等明星選手,就連「中國獸王」小t的名氣也比sky大。
「我們能否跟we合作?」羅寧問道。
「應該可以吧,咱們南瓜視頻贊助we,把南瓜視頻的logo印在we選手的隊服上,這對南瓜視頻來說是一種宣傳,we的選手取得的成績越好、曝光度越高,南瓜視頻品牌宣推的收益就越大。我們作為we的贊助商,當然可以跟we的所有簽約選手開展商務活動,不僅僅局限於sky一位選手。」王燦已考慮好了合作方式。
「嗯」
羅寧陷入沉思。
電子競技是他的愛好。
玩一玩遊戲,看看電競比賽,輕鬆又愉快。
如果把愛好當作事業,則另當別論。
贊助電競戰隊,這是最基礎的操作,有點意義,但意義不大。
真想將電子競技打造成為重要業務板塊,需要建立集遊戲運營、賽事、明星選手包裝、媒體於一體的綜合性電競產業體系。
有錢啥都能做。
沒錢?
做夢去吧。
「布局電競,暫且緩一緩。」羅寧無奈地說道,「先做好南瓜視頻的本職工作,等投資到位了,我們再來深度研究布局電競產業的可行性。王燦,辛苦了,五一假期還在加班,你早點下班回家休息吧。」
5月4日,羅寧收到了路易斯發來的投資協議條款清單。
每家風投商的投資協議條款清單在形式上大同小異,還是得談談具體的內容。
5月5日晚,路易斯飛到江城。5月6日,路易斯與羅寧、李一帆當面洽談。
「路易斯,我希望把一些重要條款談清楚,雙方達成了一致了,我們再簽字確認。」羅寧說道。
「這正是我來這裡的原因。」路易斯點點頭道。
「員工股權激勵池,我建議設置為10%,你們進場後再設置激勵池。」羅寧提議道。
「羅總,不是這麼玩的哦。」路易斯並不贊同,「當然是先從你和李總的股權里拿出一部分,構成激勵池,我們再購入新股。」
羅寧的提案是:
假設富達創投第一輪投資500萬美元,擁有南瓜視頻30%的股權,羅寧和李一帆的股權被稀釋了,稀釋後的股權比例為,羅寧持股63%,李一帆持股7%,富達創投持股30%。
然後羅寧、李一帆、富達創投按比例各自拿出一部分股權,構成10%的員工股權激勵池。
最終的股權比例為,羅寧持股56.7%,李一帆持股6.3%,富達創投持股27%,員工股權激勵池10%。
路易斯的提案是:
羅寧、李一帆先按比例拿出一部分股權,構成10%的員工股權激勵池。
然後富達創投第一輪投資500萬美元,持有南瓜視頻30%的股權。
最終的股權比例為,羅寧持股54%,李一帆持股6%,富達創投持股30%,員工股權激勵池10%。
第一種方案,員工股權激勵池裡有富達創投的一部分股權。
第二種方案,富達創投不分配股權給員工股權激勵池,激勵池的股權全部來自於羅寧、李一帆這兩位創始人。
對於羅寧而言,如果按照第二種方案執行,他的股權會被進一步稀釋,他將減少2.7%的股權。
通常來說,員工股權激勵池設置為5%-20%。
如果按照20%來設置激勵池,且採取第二種方案,羅寧的股權稀釋度將達到最高值。
路易斯說道:「羅總,你前幾天也說了,考慮引入業內知名的職業經理人,以及各方面的頂尖人才,為了保證團隊的穩定性和高昂鬥志,我們建議激勵池設為15%到20%,並採用我說的這種股權分配方案。」
羅寧眉頭緊鎖道:「不是,你們完全不貢獻一丁點兒股權給激勵池嗎?你們基金其他的投資企業,都是這麼玩的?」
路易斯面帶自信表情,笑了笑:「right,都是這麼玩的。第一輪員工股權激勵池,理應由創始人團隊貢獻。後續的投資輪,視情況有可能對激勵池進行調整。」
這麼玩的話,那沒得玩了呀!
根據路易斯的玩法,南瓜視頻拿到第一輪投資後,羅寧所持有的股權將在基準線的標準上再減少四到五個點。
不要小瞧這四五個點,第一輪它或許值不了太多錢,但是越到後面它越值錢。
縱觀國內外的創投史,許多創始人都曾面臨「不拿錢等死、拿錢屈辱活著」的兩難局面。
公司業務飛速發展,帶寬、服務器、人力等成本急劇增長,然而營收並沒有增長。
連續虧損幾個月,公司賬上沒錢了,就連員工工資也發不出來了。
生死存亡之際,創始人要麼賤賣公司,要麼破產清算。
無論是哪一種選擇,創始人肯定不甘心。
此時,風投商寫了張幾百萬美元的支票,砸在創始人的臉上。
哪怕簽的是不平等條約,創始人多損失了幾個點、十幾個點,甚至幾十個點的股權,也得簽訂投資協議。
簽了還能苟活。
不簽直接抬去火葬場。
因此很多創始人首先考慮的是讓公司活下去,並且依然由創始人團隊實施管理權。
代價就是,創始人拿出更多的股權與風投商交換生存的權利。
公司發展過程中糟糕的股權設計所埋下的隱患,日後或許會對創始人團隊造成致命一擊。
「員工股權激勵池這項條款,再議吧。」羅寧不再與路易斯爭論,雙方進入下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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