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黎靜貪污問題,沐陽還是找來張三羅向,這種事交給他處理最合適。
沐陽直接撥打電話,嘟嘟響了一會,羅向接通。
「董事長,你好。」羅向接到沐陽的電話,就知道不是什麼好事。
「在公司吧,來我辦公室一躺。」
「在的。」
羅向掛完電話,從董事長的語氣中,看出來董事長心情並不是很好。
這剛過完年,是誰這麼大膽讓董事長心情不好,那下一年,對方肯定過不了好年。
公司案件不少,再過幾天,他就不在公司了。
秘書辦公室的蔡小坤和羅志澤看到羅向走進董事長辦公室,感覺就有大事發生了。
反正能叫到這個羅向,再結合剛才董事長拍桌,肯定不是什麼好事。
羅向這個人,已經成為一種大事方向標了。
羅向站在董事長辦公室門口整理了下衣領,才敲門走進去。
沐陽看到羅向進來,直言說道:「公司發生了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黎靜那邊」
「董事長,你的態度呢?」
「還能什麼態度,該怎麼樣處理就怎麼樣處理,他這不是涉嫌貪污受賄嗎?」
「黎靜不是國家人員,就談不上貪污受賄罪。如果董事長你只想輕罰他,讓他把索取的財產歸還公司就行,然後開除;如果董事長你不想放過他,那可立的罪就多了。」
沐陽看他賊笑了下,然後又偷偷地歸於平靜,就知道這傢伙一肚子壞水,就忍不住笑了:「這種人,牢底坐穿都不為過。」
「那可定的罪名就多了,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恐嚇威脅罪、偽造公司印章罪」
羅向一連說了七個,沐陽趕緊喊停了:「停,說說靠譜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達到三百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黎總的情況,已經超過三百萬元,運氣好就十年以上,運氣不好就無期徒刑。」
沐陽聽完這第一條,疙瘩了下,吐槽:什麼叫運氣不好,說到底還是看原告方律師的本事。
「那恐嚇威脅罪,是怎麼回事?」
「那黎總有沒有恐嚇外協商,如果不給回扣,就威脅對方不給訂單,或者其它的,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如果有,這個在某種形式上,可以判就是,這得看如何說。」
「行吧,這件事你去處理吧,多收集一些證據,沒問題就報警抓人。」沐陽揮揮手,不想再多聽羅向說了,聽他多說,自己也會學壞,學法律的人,還是少惹。
羅向拿到證據退出董事長辦公室,當天就去多收集證據。
此時,負責業務的副總經理辦公室,黎靜正在審閱霍明的文件,看了一眼,丟在桌上,冷冰冰說道:
「霍明,你這個文件格式不對呀,得重新做。」
霍明看了一眼四十多歲的黎靜,眉頭一皺:「黎總,一直都是這樣做的,已經按照你的要求修改兩次了。」
「還達不到要求,這樣發出去是不行的。」
「黎總,請問一下,哪裡不行了?」
「格式不對呀,你是執行者,得好好檢查,我總不能親自幫你做吧。」
「好吧,我再修改。」霍明很生氣,問他哪裡不行,就一直強調格式不對,問題是沒有說哪裡的格式不對,明明就是想刁難他,讓他知難而退。
一兩次不服從他,就多次刁難他。
不過,他這一次並沒有修改,同時也在反思,然後問同級經理,對方也沒說有問題。
第二天早上,黎靜要求霍明提交昨天的文件。
黎靜看了一眼,嘆了一口氣,說:「文字語法有問題呀,你這格式沒有修改過吧?」
「黎總,你能不能一次性提出問題,我一次性修改完。」
「霍經理,你對我有意見?」
「沒有,我覺得是黎總對我有意見。」霍明這一次直接爆發了,頂撞上司是不對,他忍受不住了。
「指點批評你工作,這不正常嗎,你這態度,怎麼當經理的。」
霍明反駁道:「黎總,我當經理是董事長提拔的,你有質疑就去問董事長吧。我只是說,如果工作上有問題,麻煩你認真指出來,詳細一點,我好修改。你是領導,比我懂,反正我是看不出來哪裡有問題。」
「董事長提拔你是讓你好好工作,而不是頂撞上級,先不談做事,你這為人處事都沒有做好。我們做業務的,就是要跟客戶跟合作夥伴打好關係,雖然我們公司是厲害,但是,不能給合作夥伴傲氣凌人的形象。」
霍明被蓋道德大帽子也是很無語,讓他跟黎靜扯這些大道理,他是說不過黎靜的,只好笑了笑:「黎總你說的有道理。」
這種事情,不是一次兩次,而是很多次了,只是今天這一次比較和氣一點。
董事長說過專業的事專業的人做,不要搞形式主義,影響工作效率。
當然,霍明也不是不能接受意見,只要是對的,他都能虛心接受。
另外,他對黎總有意見,主要還是他做了對不起公司的事,他想了又想,如果不舉報,感覺對不起公司,對不起董事長,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霍明正糾結著,看到法務部羅向帶四個警察進來,向黎靜說:「黎總,有一件事,需要你到警察局配合調查一下。」
黎靜看到警察進來,心跳加速,在回想自己做錯了什麼事。
他搞不清楚狀況,對羅向這個人不太熟悉。
「什麼事?這裡是星海集團副總經理辦公室,就在這裡說清楚。」
羅向賊笑了下,然後變得淡定:「黎靜,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恐嚇威脅罪、偽造公司印章罪等七罪,根據刑法相關條例,在這裡說,還是不太合適,還是到法庭上說更為合適一點。」
「我CAO,羅向,你污衊我!」黎靜越聽越惱火,這麼多罪名,這不是想搞他嘛,太明顯了。
「我已經向董事長申請過了,並取證完成,董事長同意調查。你有疑問,還是到警察局再狡辯吧,我是代表公司利益的律師。就你剛才的話,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我可以再加一條罪名,侮辱罪,現場有幾位警官見證,你可逃脫不了這個罪名。」羅向很不客氣,平平淡淡進行闡述,對他來說,想給一個人定罪,太過於簡單了。
羅向的話,周圍幾名警察不禁愣了一下:這律師真的是,不簡單呀。
一名老警察站出來,拿出一張紙,白紙黑字蓋有「XX公安局」的紅章,嚴肅說道:「黎靜,我們已經取證完成,根據相關流程,已經取得逮捕證,請配合我們調查。」
這下子,黎靜緊張起來了,喊了起來:「警官,我被污衊了。我要找董事長,我必須找董事長,這一切都是誤會。」
但是,黎靜的反抗,抗拒,還是被兩名警察鎖上手銬,這一下子,黎靜不得不冷靜下來一些:「你們不能這樣對待我,我要找律師。」
「放心,會給你機會的。」
警察還是給他面子,拿衣服遮擋著手銬,然後帶走黎靜。
霍明看到黎靜被抓走,他並沒有多高興。
舉報上級領導並不是什麼好事,如果公司公開是他舉報的話,今後他在公司,將被同事排斥,他們可怕哪一天被他一手舉報。
不過,羅向也沒有說是他舉報的,不知是不是考慮到他的顧慮。
看到黎靜走,他也準備走了,羅向說黎靜的辦公室的東西還要檢查,繼續取證,看看還有什麼遺留的。
「羅總,黎總這個情況,得坐幾年牢呀?」霍明還是忍不住多問了一句。
羅向略思索了下,笑了下:「證據應該沒錯的話,無期徒刑吧。」
「這麼嚴重?」
「還好,在我手裡的案子,無期徒刑還是比較容易的。」
霍明尷尬笑了下,然後離開這個瘟神,這是想讓黎靜往死里整呀。
不管怎麼樣,黎靜的事這麼大,還是被傳開了。
這事情真的大條,這是星海集團第二起高層被抓進小黑屋的事情,前一件是D莞工廠總經理貪污的事,這一次也是,而且還沒轉正呢。
很多員工想不通了,一年年終分紅兩三百萬,竟然滿足不了這人的胃口。
過了兩天,黎靜認罪,真正的罪名確定下來了,公司進行了嚴肅通告。
這一起事件,讓很多手腳不太乾淨的員工提心弔膽,以後還是少干那種事,不划算呀。
霍明這個舉報者,公司並沒有進行公開通告,但該獎勵的還是給他獎勵。
霍明拿到這個獎勵,直接找董事長:「董事長,這個獎勵我還是不要了,這個本來就是我應該做的事。」
「50萬獎勵,你就這麼捨得放開?」
「收了,我睡不著覺,本來這件事,我也有錯,直到黎靜和我鬧矛盾才舉報他,而不是發現了之後第一時間舉報他,或者阻止他。」霍明苦笑,五十萬可不少,他一年收入都沒這麼多,說沒有誘惑那是不可能的,但這件事,他看得很清楚。
「都是成年人了,阻止了一次,你阻止不了人家的野心,隱患太大,而且黎靜身居高層,未來對公司損失更加大。沒對你公開舉報,是考慮到你以後的工作,這事就我、張總和羅向知道,其它人都不知道。」沐陽嘆了一口氣,「你不要有心理包袱,獎勵給你就老實收下,否則,今後沒人再敢舉報,有罰必有獎,公司制度很明確。」
霍明最終還是收下了五十萬獎勵,算是給他一個提醒。
以後被誘惑的時候,時時刻刻想到董事長的話,也讓他不敢觸犯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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