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那些叫價的人,那都是沒錢的,真正有錢有眼力的大佬,都等後面的好東西出爐呢。
「接下來這件拍品比較有意思,它是一件唐代的官印,而且品相完整,保存非常不錯,有興趣的人,可以出價了,底價是兩千美金!」
光頭的聲音再度響了起來。
這東西底價並不高,畢竟只是官印而已,如果是隋代官印還更值錢一些,唐代官印就稍微差點了。
並不是說技術上的差距,而是因為存世多少有別。
隋官印遺存甚少,今見僅「廣納府印」、「觀陽縣印」、「桑乾鎮印」3種。
唐印遺存較多,羅振玉《隋唐以來官印集存》著錄近20種,近年各地亦時有發現,標準品有甘州藏族自治州牛頭城出土的「蒲州之印」、和疆吉木薩爾縣出土的「蒲類州之印」、和疆吐魯番文書上鈐印的「安西都護府之印」、「天山縣之印」等。
故宮博物院收藏的「中書省之印」、「唐安縣之印」也是唐印標準品。
就算是外行也知道物以稀為貴的道理。
不過如果東西是真的,買下來倒也不錯。
畢竟張天元的神羅博物館裡頭,唐代官印還是一個巨大的缺口,他一直就想著怎麼能夠將這個缺口給彌補住。
板刷頭接著說道:「下一件拍品,唐代通州縣印。」
還是跟之前一樣,願意買東西的,上去初驗。
張天元也走了上去,畢竟官印這玩意兒,距離遠了,你還真未必能辨別出來這東西的真假。
唐朝官印都以銅水直接鑄成,上面留有鼻鈕,鈕就是官印的把手,鈕上有眼酷似人鼻,故稱鼻鈕。
官印上署印與職官印並行。
官署印是指某官府衙門的公章,職官印是指某任官之官印。
晉以前的官印多是職官印,官署印少見,今雖發現有鈐於敦煌寫經《雜阿毗曇心論》殘卷上南朝南齊的「永興郡印」。
但當時這種印製並未普及,因而遺存的大量南北朝官印仍是職官印,至隋唐時才大量出現官署印並遺存下來,如隋「廣納府印」、唐「蒲州之印」。
唐代官印還喜歡使用寶、印、記等印章名稱。
「寶」是唐皇帝御寶的稱謂。
自秦至隋皇帝印均稱璽,唐武則天時始將「璽」改稱「寶」。
以後曾復稱璽,至開元元年,帝印稱「寶」遂成定製。
「印」是縣署一級以上的官印稱謂。
「記」、「朱記」名稱始見於唐,縣級僚屬或相當於縣僚屬的低級機構和官吏的官印用此稱。
寶、印、記是唐官印的等級區別,此制為宋以後各朝所沿用。
這個時候的官印淘汰了秦漢以來沿用的方寸陰文官印印式,全部使用陽文大印。
這時官印邊長多在5厘米上下,由於印大,已不宜於佩帶,因而印紐形態也逐漸改變。
這時官印先用環紐,它是從南北朝印的鼻紐演變而來的,隋官印環紐還基本保持了南北朝官印的鼻紐形態,至唐初,印紐紐體加高,跨度窄,孔長,形狀已完全不同,唐後期,紐已無孔,習稱橛紐。
隋唐官印印文均與印體一同鑄出,書體屬小篆系統,但筆畫圓轉特甚,印面布局疏朗,每印均加細線邊框,有時代風貌。
官印製作,個別是銅質朱文小篆。
由於印面加大,印文筆畫又細,顯得空疏,因此有的官印入手下手用屈曲迴旋的篆書,以求填滿充分其空間。
早年有很多人說:「唐官印印文用九疊篆。」此話欠準確。
其實九疊篆在唐官印中僅是入手下手階段,多數官私印有二三疊者,皆不夠九。
少許用九疊文於官印中,那是宋、元以後的事了。
在製作的編制上,一是承襲隋代用鑄,二因此蟠條入印。
在印文中的「印」早年,常出現有「之」字。如「xxx之印」。
應該說,這方官印不管是年代還是印文,似乎都與唐代的官印有著非常大的共通點。
但是卻有個問題,那就是沒有鼻鈕,這還不是最致命的。
最致命的是這官印居然不是金屬的,而是陶土燒制而成的,這差距可就大了。
很多人看了幾眼之後就紛紛搖頭放棄了。
張天元卻摸著下巴,若有所思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老闆,東西不對?」
張天元點了點頭道:「嗯,不是唐朝的官印,更不是隋朝的官印,官印不可能用陶土燒制,光是這一點,就不對勁了。」
「這麼說那些人也都是明眼人啊,一個個都看出了問題所在,所以才會表現的那麼失望吧。」
愛蓮娜指了指台上那些人說道。
張天元的目光卻投向了那個胖子牧場主。
此人這會兒也處在思考之中,這讓他不由露出了幾分訝色,還真是行家啊。
難道這傢伙也發現了那個了?
「老闆,看您這意思,那東西不是唐代官印,但同樣值錢?」
愛蓮娜可是一個察言觀色的高手,看到張天元那表情,再看看那邊那個胖子的表情,就知道那東西不簡單了。
「嗯,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應該是唐代的殉葬印!」
張天元點了點頭道:「我老師認識一個喜歡拽文的老學究,是個搞考古的,他曾經講過殉葬印的事兒。
說是『積年以來在考古發掘中,於古璽印用途類別獲悉不少。
有前人之所不及知見者,如近年漢利倉墓出,有長沙丞相及軑侯之印,與《史記》稱利倉以長沙丞相封軑侯正合。
此以范書王允傳證之,稱帝思允忠節,使賜東園秘器,贈以本官印綬云云。
由此推知,軑侯二印亦以殊遇贈印者。
今審其印文知出於急就,是屬明器非實用物。
蓋漢官制度,官吏遷死必上印綬,遇殊恩可另刻本官印綬以斂。
由是悟傳世漢魏官印多半出墟墓,多是卒後所贈明器官印非實用品也。
獲此例證。
始悟傳世官印中,恆見一印中有上具官職下附姓名,前人多不得其解。
今知是亦明器非生人所佩。
殆貴顯者卒後得賜印綬,中下級官吏可自刻官職而附姓名印以殉。
前此朝鮮漢墓出樂浪太守掾王光木印,可為例證,有此啟發,知傳世劉延俊靡丞套印,及晉菅納宣威令六面印,以至唐瓦制尚書兵部之印,又近年宋王耀墓出耀字木印、僉蒿里中明器無疑。
可見宋史記載有賜官印殉葬之例,其亦有所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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