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張天元的表情不怎麼好看,似乎有些憂慮的養子道:「那時候快要畢業了,所以便租了個房子,房子隔壁住了個女孩,名叫琳琳。
琳琳的男朋友是我大學同學,所以平常我也挺照顧琳琳的。
我記得那天是周末,家裡就我和琳琳,我倆實在是無聊,於是我就想到玩筆仙。
說實話,我當時只是想捉弄一下琳琳的,我想在請筆仙的時候嚇唬嚇唬她,甚至我都想好了到時候我要寫哪些字上去。
於是在我的勸說下,琳琳答應和我玩筆仙。
我倆在客廳的桌子旁邊坐下,拿了一個新的筆記本,琳琳還專門拿了一隻新筆。
果然,在我刻意的挪動中,筆開始動了。
我先是問了一些亂七八糟的問題,最後又問了琳琳的一些事,比如我倆問:琳琳今年多大了?
我就故意使勁寫了一個21。
漸漸的,我感覺琳琳有些相信了。
心裡還很得意。
於是我趁熱打鐵,又說,要不我們來請你前世的愛人出來吧!
琳琳猶豫半晌,問我:能請出來嗎?我說當然能了。
其實那會玩筆仙,好像最喜歡請的仙就是自己的前世啦,前世的愛人啦。
我倆口中念念有詞,不一會筆就開始動了。
可是這一次,我發現我的手好像使不上太大的力氣了。
特別是琳琳,突然之間變得很興奮,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的問,漸漸的,我沒有再用力,但是筆卻一直在動。
當時我就想:小樣的,還想嚇我,嘿嘿,我才不上當呢。
這時候,琳琳就問了一句:你現在在哪呢?
就看到紙上出現了幾個字:在你身邊。
當時我嚇了一跳,因為這幾個字寫得比較工整。
我心想,喲,還很歷害嘛,一隻手寫字,還能寫得這麼好。
可是漸漸的我卻覺得不對勁了。
筆的力量好像突然大了起了,我甚至能感覺它帶動著我手動,紙上就寫了那四個字:在你身邊,在你身邊,在你身邊。
我當時有點嚇著了,就對琳琳說:好了,你別動啦,別開這樣的玩笑了。
這時候我卻看到琳琳臉都白了,說:我沒動啊,不是我啊!
我有點生氣了,就對琳琳說:開玩笑也不帶這樣開的。
可是我說完這句話,琳琳眼淚都下來了,說:真的不是我啊!我以為是你在動呢!看到她哭了,我也嚇著了,因為如果是琳琳在嚇我的話,她怎麼可能被自己嚇哭呢?
手上的筆仿佛停不下來了,不停的在紙上寫那四個字:在你身邊。
我倆不敢停下來,只能把本子一篇一篇的翻頁,直到把整個本子全都寫滿了的時候,我實在是受不了了,因為手當時又麻又疼,我心一橫,使勁把筆給甩了出去。
這次的事情把我和琳琳嚇壞了,我倆再看當時的本子,上面密密麻麻的寫著那四個字,而且字體還比較工整,聽朋友說如果強行甩掉筆仙的話會有麻煩,那段時間嚇得我倆天天不敢睡覺,生怕會遇到什麼恐怖的事。
但幸好,後來並沒有再發生些什麼。
我對當時的事還是很耿耿於懷。
因為我實在不能確定是不是琳琳在騙我。
我在想,有可能是琳琳發現我是故意嚇她的,來捉弄我的吧?
後來找到工作了,琳琳和男友去了南潯,過了幾年,我又問過她一次,琳琳說:我沒有騙你。而且,後來我夢到他了。
我還想知道些詳細的情況,但琳琳怎麼也不願意說,只說了一句:都過去了。」
說到這裡,張天元就看到主人家身體一直在哆嗦。
他壓低了聲音道:「先生,我家裡雖然沒有異響和自移,但我可能中邪了。」
張天元聽到這話,不由一愣。
他記得書中說,成癮性既是魔性,什麼事情都能夠成為干擾身心性命的魔性,因為我們對什麼都能成癮。
很多出入於這些邪靈聚集之地,消耗生命出賣靈魂的人,有時性情大變,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有些本來老實本分的少男少女,忽然如中魔咒,不良嗜好油然形成,做出許多別人費解,自己後悔的荒唐事,並且難以戒除。
此類現象,有眼功者能夠觀到,皆是有陰靈附體,不能及時化解者,最後此人將被毀掉。
當然陰靈附體也分很多種。
關於仙家附體的現象,如今是最多的,去年我在雲龍山道觀,遇見一位高功,善於鬼門十三針,敬著九天伏魔上相,天醫院醫神藥神,每天排隊,真是河裡沒魚世上看。
附體的不知咋那麼多!
說到這裡,張天元想起一位師傅,終南山的一位隱居師傅,師傅從民國隱居終南茅棚,人跡罕至之處,後有探險者迷路,見到他,鬍子頭髮很長,類似野人,他見那人首先就問,現在是民國幾年?
其人目瞪口呆。
師傅就名聲響了,後有香港弟子發心為他建造了寺廟,一日,該弟子用大奔非拉著師傅逛城,師傅本不想去,看在弟子盛情難卻,就去了。
誰知剛進環城,師傅眼一閉就讓回來。
弟子沒法了,就開車返回了。
師傅回來後,整衣在大殿燒香拜佛,完畢半晌才緩過來。
弟子就問咋回事。
師傅說,哎呀!我在這山幾十年,以前兵荒馬亂的,這山里虎豹狼蟲的很多,如今多年也不打仗了,山裡的野獸也沒有了,我時常奇怪這個事呢,今兒一進城我知道了,都在大街上晃著呢!
這個現象是真的,我們小時候,常見的青蛙蜥蜴壁虎螞蚱蟈蟈蛐蛐……現在誰還見著啊!
連老鼠也很少見到了,可是自然界講,物質不滅,能量守恆,不在這頭,在那頭啊!
所以就有了如今大量的邪靈附體,也有了層出不窮的疑難雜症。
嘆了口氣,張天元估計這主人家怕是也被邪靈附體了,而且很可能就是筆仙,不然不會問筆仙的事兒。
他有意引導主人家把話說明白,於是就說道:「記得一年夏天,有朋友介紹的一個女孩,大二的學生師專的,長的很好穿著也很時髦,外表看不出什麼。
他家人說,以前很老實,從暑假開始,不學習,一到晚上就亂跑,不是迪廳就是酒吧,抽菸喝酒,晚上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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