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法醫自己拍的,角度也是他選的,每一個角度都很別致,透過這些照片仿佛能看見拋屍者的目的。
裝碎屍塊的黑色塑膠袋比較常見,一般出現在農貿市場,用來裝魚蝦,具有很好的防漏性。普通家用也可以,用來裝廚衛垃圾。
塑膠袋是打包的,手法很特別,有點兒像繫鞋帶,但系成了死扣。
它不是被扔到污水井裡的,而是懸掛在污水井的上方,便於被人發現。根據附近村民所說,這污水井蓋平時都是蓋嚴實的,一般人不會去動這個。污水井蓋旁的抹擦痕跡也證實了村民們的話,這井蓋是被人故意打開的,其目的就是為了讓人發現懸在污水井中的碎屍袋。
「我不理解!」李飛捧著茶杯:「就算他把井蓋兒打開了,旁人也不一定會發現啊。這東西是臭,可污水井更臭,萬一人家直接把井蓋兒給合上了呢?」
「你能想到的他也想到了。」法醫放大了一張照片,照片中是一些微小的痕跡,不仔細看幾乎看不出來。
「這是什麼?」李飛剛湊近,手機就被梁志潔拿了過去。
「像是手指留下的痕跡。」梁志潔對比了一下自己的手:「是手指頭的印跡。」
「那個沒事兒找事兒的?」李飛問,瞪著眼睛:「可惜沒有完整指紋,否則一定能抓到他。」
「不像是他的,那麼謹慎的人,不應該會犯這樣的錯誤。」梁志潔將手機還給法醫:「應該是別人的,讓我猜猜看,這個拋屍者一定是在污水井蓋旁放了什麼,而這個東西,不僅能吸引到別人的目光,還能讓人注意到污水井裡的東西。」
「鈔票,粉紅色的百元大鈔,一共有兩張,井蓋旁壓了一張,碎屍袋上黏了一張。覬覦錢財的人,會為了拿到那張百元大鈔而將懸在污水井蓋下的那個碎屍袋撈出來。」法醫挑出另外一張照片:「這是人下跪時留下的痕跡,雖然不完整,但你若仔細看,還是能看出些端倪來的。」
「你們做法醫的都這麼厲害嗎?」李飛禁不住豎起大拇指。
「不是厲害,是經驗,我們對這個人的組織比較熟悉。」法醫謙虛道:「這拿鈔票的跟報案的是同一人,當時的情形她也跟我們描述了,被她拿出來的那些錢,也捐到咱們江城市的孤兒院了。」
「說來聽聽。」李飛湊到法醫跟前:「這事兒有點兒意思,難怪你讓我們梁隊小心呢,合著還有諸多內幕啊。」
事情很簡單,馬老太帶著小孫子出去遛彎兒,經過污水井旁時聞到了臭味兒。馬老太是個具有社會公德心的人,見井蓋兒開著就罵了幾句。
這老太太開罵的時候都有個特點,那就是對著讓她生氣的東西罵。這一看,就看見了那張粉紅色的鈔票。
看見鈔票不撿那是傻子,甭管是真的假的,撿起來驗了才知道。老太太將小推車放到一旁,走到污水井前,將壓在井蓋兒下的那張錢抽了出來。
這放錢的角度是精心挑選的,保證能讓撿錢的人在撿錢的同時還能看到黏在袋子上的那張。
有錢不撿是傻子,老太太跪在井蓋兒旁,將垃圾袋扯了下來。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老太太扯袋子時,不小心看見了裡頭的東西,她想起電視上演的碎屍案,生怕自己惹上麻煩,就趕緊給兒子打了個電話,兒子也怕老娘惹上麻煩,就撥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是順著地上淌落的血跡找到趙陽的,他當時半臥在路旁的草叢裡,兩隻手呈自然下垂狀,手上有幹掉的血液。走近些,能聞到他身上還沒有消散的酒味兒,他當時還在宿醉的狀態,是被民警叫醒的。
法醫到達現場的時間是早上的七點十四分,路上沒什麼行人,現場基本上維持了原樣。
「他這是故意讓我們看見的。」李飛摩擦著下巴:「萬一人家不報案呢?萬一老太太只想貪財不想惹事兒呢?一個袋子而已,直接扔到污水井裡,再把井蓋兒給蓋上,神不知鬼不覺,他拿什麼挑釁咱們?」
「既然是挑釁,就一定會有自己的後招。」梁志潔思索著:「趙陽手上的血應該是被人抹上去的,他就是個意外,增加了被我們注意到的幾率。碎屍袋裡只裝了一部分狗的組織,剩下的在哪兒?會不會被他拋到別的地方了。」
「梁隊,你說這個人想要幹什麼?」
「想要幹什麼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我們要做的是把這個人找出來,他要是不犯事兒還好,一旦犯事兒就是咱們的案子。一個墳場案還沒破,一個人皮燈籠把咱們領進了死胡同里,這要是再弄出個案子來,咱們可真就吃不上刑警這飯碗了。」
「梁隊您別嚇我,我才剛端上這碗飯。」李飛拿起水杯晃了晃:「我有個直覺,我覺得這個人跟趙陽認識,沒準兒還跟他住在同一小區。你們想啊,這人要是不認識趙陽,幹嘛多此一舉的把狗血塗抹在他的手上。就算他是為了挑釁咱們,找個宿醉的酒鬼,是不是太沒腦子了?跟挑釁比起來,我倒覺得,他是故意給趙陽找麻煩,他討厭這個男人,厭惡這個男人,只要能讓這個男人倒霉,他不介意搞點兒小惡作劇。」
「分析的很有道理,那你能不能把這個人找出來?」
「給我兩天,不,一半天就夠了。」李飛伸出兩根指頭,說話時,將其中一根略微彎了下:「我保證把這個人找出來。」
與此同時,負責偵辦人皮燈籠案的欒靜在工地上遇見了新的案情——工地上鬧鬼了!
事情是從夜間的巡邏開始的,自打出了人皮燈籠的案子,吳遠強就加強了對工地上的管理。他讓工人自願組隊,每隊兩人,輪流值夜。凡參與值夜的工人,月底可多拿三百塊的補貼,同時,還能在值夜的第二天帶薪補休半天。
事發當晚,負責值夜的是老范和老李。
老范今年四十八,十幾歲就在工地上干,幹了幾十年,已經把工地當成了第二個家。
老李今年五十四,原本是某單位職工,因為單位效益不好解散了。年紀大了不好找活兒,家裡還有個兒子等著結婚,不說彩禮,單是買房就是件大事兒。為了找錢,只能到工地上出苦力,就這活兒,還是親戚給介紹的。
兩個人住同一個宿舍,是上下鋪的關係,出門時,各帶了一個手電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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