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一個民國位面 第二百零三章:宋定伯

    第二天。

    雨越下越大,天空中電閃雷鳴。

    方韓頭上頂著個木盆,在寺廟周圍找啊找,終於在一處水窪地里,找到了三具被魚蝦啃食殆盡的屍骨。

    將屍骨打撈上來,用草蓆裹上,埋在寺廟門口的桃樹下。

    做完這一切,方韓來見張恆,開口道:「張大哥,我已經把三僧的屍骨收斂好了,一會就準備牽牛回去,買點元寶蠟燭祭奠他們。」

    語氣微頓,又道:「我算了算,那份銀錢分成四份後,大概有六七十兩的樣子,獨樂不如眾樂,錢是我們一起發現的,我們乾脆一人一半吧。」

    張恆搖頭:「爬上佛像把錢找到的人是你,為三僧收斂屍骨的也是你,無功不受祿,我是不會拿這個錢的。」

    方韓還想再說什麼。

    張恆便打斷了他:「你要是有心,逢年過節給三僧上柱香就是了,與其謝我,不如謝謝他們。」

    方韓若有所思,對著彌勒殿的方向拜了拜。

    分別前。

    張恆又把方韓叫住,問了他一句:「你是方家奴僕,現在你有錢了,以後你有什麼打算?」

    方韓撓了撓頭:「主人家待我不錯,我想回去與老爺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把賣身契贖回來,如果可以的話,我打算追隨大小姐去靈犀派學藝,以後做個向燕大俠那樣的人。」

    張恆笑道:「你最好的結局,是回去後給自己贖身,然後帶著幾十兩銀子盤個店鋪,依託方府和方老爺的信任做點小生意,至於學武成為大俠。」

    張恆搖搖頭:「大俠腳臭,好漢屁多,很多人看著光鮮,實則不然,這不是一條好出路。」

    為什麼這樣說。

    大俠行俠仗義,不拘小節,每天要走很多路,風餐露宿也是難免的,自然全身臭烘烘的。

    好漢呢。

    今天有了買賣就大碗喝酒,大塊吃肉。

    明天沒了收成就勒緊褲腰帶過日子。

    飢一頓,飽一頓,冷酒配冷肉,腸胃能好才怪。

    所以大俠腳臭,好漢放屁多,以張恆來看,真不如本本分分,拿著那幾十兩銀子做點小生意。

    畢竟。

    幾十兩銀子看著不少,拜師學藝的話恐怕就不夠做什麼了。

    方家的大小姐在靈犀派學藝,這靈犀派是豫州數一數二的武道宗門,眼下世道很亂,不知道有多少達官貴人的子女在其中。

    張恆只是想想,就知道學藝的花費恐怕不小。

    幾十兩銀子交出去,估計也就學一套普通劍訣,外加一套拳腳功夫,頂不了多大用處。

    「我,我不甘心。」

    面對張恆的勸諫,方韓是有話說的。

    不甘心,是啊。

    大丈夫生於天地,誰又會甘於平凡。

    方韓還年輕,這時候不去闖蕩一下,等到三十多歲,被社會磨平了血性之後,再想去闖蕩就晚了。

    而且,張恆知道方韓還有個理由。

    方家小姐在靈犀派學藝,以前方韓只是方家的放牛小廝,自然不敢多想什麼。

    但是到了靈犀派,萬一學有所成呢,是不是就可以癩蛤蟆吃上天鵝肉了。

    頂著雨。

    牽著牛。

    方韓急匆匆的往回趕,心裡美滋滋的。

    張恆則繼續留在廟中避雨。

    不多時,雨停了。

    就在張恆準備起身繼續趕路時,寺廟外傳來腳步聲,張恆抬眼一看,只見方韓滿身泥濘,神情恐慌的跑了回來。

    「張大哥救命啊!」

    方韓跌跌撞撞,語氣中滿是恐懼。

    「怎麼回事?」

    張恆盤膝而坐,目光中滿是困惑。

    方韓趕忙解釋。

    原來他牽著牛回家,結果到了家裡一看,方府大門洞開,院內空無一人,房間內有很多被打爛的家具。

    他找了許久,也沒找到方老爺和其他下人的行蹤。

    要知道方家可不小,府上有奴婢僕人三十多人。

    這一大早,總不能所有人都出門了吧。

    「張大哥,我家老爺一定是遇到歹人或者妖魔了,您是跟燕大俠有舊的高人,還請您仗義出手,搭救一二。」

    方韓急得不行,跪在地上就要給張恆磕頭。

    張恆尋思片刻,開口道:「你帶路吧,我隨你過去看看。」

    方韓趕忙在前面引路。

    二人一路向東,走了約莫三里,見郊外有一大宅,上書『方府』二字。

    張恆進去一看。

    果然跟方韓說的一樣,宅院裡的門都是開的,偏偏又沒有人在。

    再轉轉。

    張恆發現沒有財物被翻找的痕跡,若是強盜所為,衣櫃之類的地方早就被翻爛了。

    「應該是妖魔作祟。」

    張恆向方韓交代一聲,隨後睜開法眼四處查看。

    「奇怪!」

    法眼之下,張恆沒有見到妖邪之氣。

    讓他忍不住疑惑起來,難道不是妖魔所為?

    「天清地明,陰濁陽清,五六陰尊,出幽入冥,永鎮中位,護之仙成...」

    張恆掐訣念咒,向宅院中一指:「顯法!」

    刷!!

    一道金光閃過,不多時,二人面前出現一片海市蜃樓般的景象。

    入眼。

    幻境下的景象大概是晚上,下著雨,一名乞丐前來方府敲門。

    開門後,乞丐好似想要點吃的。

    一名員外打扮的中年人也沒拒絕,便讓下人端來了剩菜剩飯。

    乞丐見了卻勃然大怒,一把打翻了飯菜盆,與方員外爭執起來。

    結果沒說幾句,乞丐張嘴一吐,吐出一陣黑風。

    被這黑風一吹,眾人搖搖晃晃,轉眼就變成了一群羔羊。

    乞丐哈哈大笑,趕著羊群就走了。

    「不是鬼魅逞凶,而是遭遇了人禍!」

    張恆看完前因後果,與方韓說道:「你家老爺遇到了異人,將其當做乞丐,沒有好生招待,那異人覺得是你家老爺看不起他,仗著會點法術,就把方府上下全變成了羔羊,幸好昨晚你住在了寺廟,不然你也難逃此劫。」

    一聽這話。

    方韓欲哭無淚,直言道:「這乞丐邋裡邋遢,又是三更半夜的上門,給他剩菜剩飯吃便已經是恩德,沒想到他恩將仇報,還要害了我家老爺性命。」

    張恆默不作聲。

    有本事的人,很多都脾氣古怪。

    正常人覺得稀鬆平常的事,或許在他看來便是奇恥大辱,根本沒地方說理去。

    至於恩將仇報。

    張恆看過一個新聞。


    有個好心人資助了幾百名學生,然後他得了病,就沒錢資助了。

    換成正常人,肯定能夠理解。

    結果升米恩,斗米仇,居然有被資助的學生家長打來電話說:「你為什麼要拿錢治病,你知不知道,你不打錢,我家孩子就上不起學了。」

    世道如此,很難說的。

    顯然,乞丐也是個奇葩。

    出來要飯,求人施捨,還嫌飯是剩飯。

    他也不想想自己,就這一身乞丐打扮,上誰家要飯去,那戶人家還能給他額外做一桌飯菜不成。

    當然。

    張恆還有個想法沒說,這個怪人可能就是沖方家來的。

    剩菜剩飯,不過是藉口而已,哪怕真給他炒幾個新菜,再蒸一鍋米飯,他一句:「我不吃薑蔥蒜。」該殺人還是要殺人。

    「取你家老爺的一件衣服來。」

    張恆直接向方韓說道。

    不多時,衣服取來了。

    張恆拿出符紙,剪了個紙狗出來,口中念念有詞:「天清地明,賜汝真靈,上天入地,無所遁形......」

    拿衣服給紙狗聞了聞,張恆便命令道:「追蹤!」

    汪汪汪!

    紙狗不過巴掌大,但是從張恆手上跳下後卻健步如飛,跑得飛快。

    方韓在後面追,只追的氣喘吁吁,再停下時,已經出去五里有餘,到了一個山洞門口。

    咩!!

    張恆抬眼看去,山洞裡關著不少羊。

    數一數,大概有三五十隻,但是乞丐卻不在這。

    汪汪汪!!

    紙狗沖入山洞,跳在了一隻肥羊的腦袋上。

    張恆見了,向這隻羊一指,開口道:「這就是你家老爺。」

    「老爺啊!」

    看到老爺成了肥羊,方韓瞬間紅了眼圈:「你成了這幅樣子,我回頭怎麼跟小姐交代?」

    「不礙事。」

    張恆上前看了看,斷言道:「他們只是中了法術,我雖然不知道這是什麼法,但是就法術而言,沒人繼續施咒的話,短則三五天,長則十天半個月必定會自動解除。」

    法術不比其他。

    張恆不知道他們被施了什麼咒語,所以還是不要輕易嘗試解咒的好。

    要想解咒,就要對症下藥。

    一是打死施咒之人,一般施咒的人死了,咒語也就自然解了。

    二是讓施咒的人自己解開,咒語都有兩面性,有施咒的法子,就有解咒的法子,這是一體的。

    第三,就是交給時間。

    沒有什麼法術,是一次施法,能維持一輩子的。

    尤其是這種惡咒。

    惡咒的維持時間通常不長,或者有時間限制。

    到了時限,咒語自解,就像武俠中的點穴功夫一樣,只不過維持的時間長了點,往往要三五天才行。

    「宋定伯,宋定伯?」

    張恆二人守著山洞,本想等乞丐回來。

    結果等了又等,一直等到中午,乞丐沒見到,反倒等到了一名羊倌。

    羊倌拿著鞭子,呼喊著人名,一路來到山洞門口。

    到了這裡,看乞丐不在,反倒是張恆二人在,忍不住開口道:「宋定伯呢?」

    「宋定伯?」

    張恆聽到這個名字,詢問道:「宋定伯可是個乞丐?」

    「他不是乞丐,就是穿的邋遢了點。」

    羊倌一邊說,一邊向山洞走去:「這次的羊不錯啊,又大又肥,比上次的好多了。」

    「跟我說說這個宋定伯。」

    張恆攔住了羊倌。

    羊倌也不隱瞞,當即跟他說了起來。

    原來乞丐叫宋定伯,膽子很大。

    年輕時,曾走夜路遇鬼,換成正常人,肯定怕的不行。

    結果宋定伯不但不怕,反而上前與鬼問道:「你是誰?」

    鬼答:「我是鬼,你是誰?」

    宋定伯回:「我也是鬼,欲至宛城。」

    鬼大喜:「我也欲至宛城,你我可結伴而行。」

    走到半路,為了省力,二人相約相互背著走。

    宋定伯背鬼,只覺得身上輕若無物,鬼背宋定伯,卻累的跟死狗一樣,怒道:「你太重了,不像鬼。」

    宋定伯回答:「我新死,所以很重。」

    鬼信以為真,背著宋定伯走了十幾里。

    結果眼看到了宛城,宋定伯又問:「我新死之鬼,不知做鬼有何忌憚,還請鬼兄教我。」

    鬼說:「就怕人的唾液。」

    宋定伯吐口水到鬼身上,鬼化作一羊,隨被宋定伯賣與集市,得一千五百個大錢。

    「宋定伯從那以後,就經常抓鬼來賣。」

    「我本不想收,但是他賣的便宜,賣我才一千個大錢,我在裡面起碼有五六百大錢的賺頭,想不答應都不行。」

    羊倌如此跟張恆說道:「宋定伯還告訴我,這些羊賣掉之後,三天之內必須要宰殺掉,不然就可能再變回鬼了。」

    張恆一聽,尋思道:「這不是宋定伯捉鬼記嗎?」

    宋定伯捉鬼記,是老版小學課文上的一篇雜記。

    不過這裡的宋定伯,明顯不是普通人,而是會法術的。

    當然,捉鬼記中的宋定伯,大概二十多歲,還是個少年人。

    這裡的宋定伯,看著已經四十多歲了。

    可能在這二十年中,他又有奇遇,不但能把鬼變成羊,還能把人變成羊。

    「宋定伯每月的初一十五,都會讓我來一次。」

    「少則三五隻,多則十幾隻,每次來,都不會讓我空手而回。」

    「不過像今天這樣,一口氣弄來幾十隻羊還是第一次,也不知道哪的鬼這麼倒霉,被他給一鍋端了。」

    羊倌並不知道,宋定伯不但能變鬼為羊,還能變人為羊。

    他只當這些羊都是鬼變得,眼下世道不好,兩腳羊都有人吃,更別說這四腳羊了。

    所以買這些鬼變的羊,羊倌是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

    「你今天白跑一趟,我家有喜宴,宋定伯已經把這些羊都賣給我了。」

    張恆沒有點破這些羊是人的事。

    因為多說無益,只會造成恐慌,與其讓那些買過羊的人,整日裡琢磨自己是不是吃了人,還不如當這件事沒有發生過。

    「賣給你了?」

    羊倌楞了一下:「那他還叫我來做什麼?」

    張恆回答:「他賣我是一千三百文,價高,可能是叫你過來看看,以後惦記著漲價吧。」

    「漲價!」

    羊倌罵罵咧咧的走了:「一千三百文,都能買一頭真正的羊了,誰買他的鬼羊,我看他是沒睡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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