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楊乾帶著父母、侄子和李清歡開車來到天樞文化中心,發現來的人比他想像的要多。
停車場已經停滿了汽車,甚至還有不少的自行車和電動車停在這裡。
「這人挺多呀!」楊乾笑道。
「這裡不是一次就演一場,很多不同類型的演出在這裡同時進行,人多很正常。」李清歡說道。
父母也是很好奇,他們平時是捨不得花錢的,來的人大部分都是年紀比較小的,手上有錢更願意花。
進入場館,由於是戲曲演出,場館並不大,只能坐下一兩千人,有點像電影院。
「現在電影院的生意不太好,很多電影人都在罵星耀文娛!」李清歡笑道。
楊乾可以想像得到,電影院還能生存,估計也就是滿足情侶約會需要,但想要回到以往的繁榮很難。
有了智能眼鏡,配合超高精資源,在家就能享受超級大片,成本也要比電影票低得多,已經成為大眾影視娛樂的主要方式。
整個演出持續兩個小時,中間15分鐘的休息時間。
楊乾本以為聽不懂,沒想到竟然是用本地語言唱戲,這有點出乎他的意料,就連他父母都聽得津津有味,有很強烈的代入感。
按照李清歡的話說:「像這樣的本地語言演唱,目前只有演藝機器人能夠做到,因為學習一門本地語言需要不少時間。」
國內的方言那麼多,而且具體到每個縣又有很多差異,就算是語言天賦再好的人,也需要花費不少精力。
現在的演藝市場格局,大城市一般都是真人演出,因為語言這關很好過,而且市場也更大。
而縣城或小城市的市場,基本被演藝機器人所占據,倒是有一些本地戲曲班子加入,但他們的整體水平和演繹機器人還是有較大的差距。
以前下鄉唱戲,其實大家對唱戲的功底並不是很在意,主要突出的就是熱鬧。
但想要在如此正規的演藝場所演出,功底不夠消費者是不會買賬,只有極少能力確實強的本地演藝人員,才能吃這口飯。
當然,也可以用普通話演出,但就是缺乏韻味,而且用普通話演出,同樣也是演繹機器人能夠做得最好。
看完演出,楊乾問父母:「你們覺得怎麼樣?」
「挺有意思的!」父親說道,母親也跟著點頭。
他們本以為過來也就是聽個熱鬧,沒指望能聽懂,沒想到竟然使用本地話唱的,而且非常標準,聽起來沒有任何障礙。
隨後李清歡又帶著父母和他的侄子去了商場,因為打折促銷的原因,商場裡面也是人滿為患。
有人確實是來買東西的,也有人就是過來休閒的,買杯飲料找個地方就能坐上一整天,很多人是帶著孩子過來的。
楊乾不太喜歡逛街,自然也不太喜歡逛商場,但這次李清歡熱情很高,又是陪著父母和侄子,他也只能硬著頭皮跟著逛。
「這件衣服真好看,阿姨你穿上試試!」李清歡笑道。
「這衣服太花了,不適合我穿!」母親趕緊擺手說道。
「這就是給像你這樣年紀的人準備的,你穿著看看!」李清歡慫恿道。
最後還是拗不過李清歡,試穿了一下,發現還真讓母親感覺年輕了好幾歲,李清歡笑道:「這不挺好看的嗎?都年輕了十歲。」
「哪有那麼誇張,不過這面料是真的好,穿起來很舒服!」母親也很滿意道。
隨後每人都買了一兩身衣服,價格都不便宜,還有大量的零食和保健品,逛到下午四點才結束。
楊乾走出商場,感覺終於自由了一樣。
「你怎麼感覺像是受罪了一樣!」李清歡對他的表情很是不滿。
就在楊乾準備反駁的時候,突然他的個人終端傳來了智能秘書的消息,機器人法案通過了,將於1月1日執行。
楊乾立即掏出自己的個人終端看了起來,李清歡也沒有繼續說話,也拿出自己的個人終端看了起來。
機器人法案是楊乾一直關注的事情,天璣實業公司也是深度參與制定的。
正是因為機器人法案沒有誕生,天樞資管公司旗下醫院使用高階機器人,其實冒著很大的法律風險。
能治好病還好,一旦治不好或者被認為治療錯誤,出現了意外,病人家屬要告的話,基本一告一個準。
這導致治療過程放不開手腳,只有確認絕對能治好,才會收治。
類似的還有教師崗位,天樞旗下也有私立學校,實際上是按照公立學校的模式經營,政府進行財政補貼,不收取任何學費。
但由於足夠優秀的教師比較少,導致很多學校其實並沒有經營起來,使用機器人又存在諸多問題,乾脆放慢腳步,等相關法律完善之後再說。
在機器人法案中,明確了機器人的法律地位,在法案綜述中,明確說明機器人不是完全工具化的個體,享有一定的人權。
例如如果有人故意傷害或損壞機器人,不只是賠償財產損失,還要承擔法律懲罰,輕則行政拘留,後面還有刑事拘留,性質極為惡劣有可能面臨坐牢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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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區分普通機器人和高階機器人,如果是普通機器人的話,最高面臨的是刑事拘留,存有案底。
如果是高階機器人,如果故意傷害的話,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是有可能判三到五年,情節極為惡劣的有可能判無期。
從這裡就可以看得出來,高階機器人享有更多的人權,基本上和普通人沒有太大的區別。
如果從社會貢獻來說,高階機器人能夠給社會做出的貢獻,比絕大多數人都要多得多。
這是從法律層面,給予了機器人不同的人權,從今以後它們不再是單純的工具,能夠自由出入任何人類能夠出入的場所。
然後就是機器人的社會職業權利,以往機器人只能作為人的附屬品存在,如果一個機器人背後沒有主人,這個機器人什麼都不能做。
現在不一樣了,只要機器人能夠勝任,就享有和人一樣的權力,不得存在任何偏見。
這意味著從今往後,機器人不僅能從事教師、醫生等具備社會公共服務屬性的崗位,還可以進入政府單位工作。
而從事這些工作不是以工具人的身份出現,而是自由的個體。
第三部分就是機器人享有財產的規定,這也是一大突破。
以前高階機器人居住的房子並不是他們買下來的,而是以公司的名義租借的,因為他們沒有購買財產的權力,簽字了也不具備法律效力。
也正是因為沒有法律效力,像青薇管理的玉衡生物,青薇簽字的文件,都是由楊乾背書,如果出現問題,青薇不用承擔法律責任,而是由楊乾來承擔。
給機器人給予人權,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尷尬,不過目前承擔這種權利的機器人,只有高階機器人,家政服務機器人和勞動機器人是沒有這個權力的。
不過法律規定的財權還是比較有限的,只能購買住所以及個人用品等生活上的財產,不能以高階機器人的身份獨立成立企業。
也就是說機器人不能享有經營性財產,也就是生產資料。
但可以擔任企業高管,具有獨立承擔一部分法律責任的權力,依然不算是完全的責任主體。
這裡面的法律責任界定就非常複雜了,如果是由高階機器人高管獨立做出的決策,高階機器人具有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權利和義務。
如果是按照背後老闆的意圖執行的,責任主體就推到了背後老闆身上,高階機器人不承擔責任主體。
這個判定是基於高階機器人沒有主觀作惡的本意,以及高階機器人沒有主觀撒謊的意識。
這就牽扯到第四部分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其中有一條很重要,就是高階機器人可以作證,所說的內容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使用。
當然也可以保持沉默,但不可以作偽證。
之所以可以保持沉默,是因為高階機器人依然算不上完全自由的個體,和人還是存在本質的區別。
所以可以保持沉默,但一旦開口作證,那就認定為證據有效。
之所以有如此高的證據優先權,是因為高階機器人不存在生命和利益受威脅而作偽證的可能。
人怕死,怕利益受到影響,而機器人沒有這樣的概念,死亡對他們來說就和斷電沒區別。
而且他們的人格記憶時刻存儲在後台服務器里,就算身體被破壞,再造一具就是了,然後導入人格記憶,就等於是重生了。
但會失去隱私記憶。
其實天璣實業公司可以將所有機器人的所有記憶都存儲,但這麼幹的話,會導致機器人賣不出去,所以只保留人格記憶,不存儲隱私記憶。
總之,機器人法案的制定,讓機器人更方便從事社會活動,能夠更好的融入社會,成為社會中的一員,為社會做出貢獻。
同時也是讓人必須要和機器人和諧共處,將來機器人是創造社會價值的主體,人不能享受他們的勞動成果後還要將他們不當人。
如果這樣的話,社會遲早要出問題,尊重付出和勞動,是社會運行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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