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勃然大怒,也沒有因為生氣而砸東西或者語氣加重。可是現在我感受到羅秀的憤怒,那種隱隱要爆發卻不得不被另一道力量壓抑的憤怒。
也許因為她是警察,所以知道有些話不該說,可是她也已經在暗示我要做什麼,那就是不論對方是人是鬼,都得死。
我明白她此時此刻的心情,當我看到照片裡不論老小或者女人都被對方這樣硬生生殺死內心也很震撼,憤怒,所以他們確實是罪有應得。
「我明白了。」我開口道。
羅秀看著我,眼睛眨也不眨,最後說聲謝謝。
她現在的狀態很不好,應該至少有三天三夜沒睡覺了吧。她必須要休息才行了,不然繼續下去只會讓她丟了性命的。
「羅秀,有酒沒?」我開口道。
她楞楞看著我,然後說有啤酒。
我說陪我喝兩口吧,照片裡的場景怪嚇人的,我要喝酒壯膽。
羅秀聽到這裡又是呆了呆,然後說好。
她起身去拿酒了,拿了一打,是另一個警察的,算是酒鬼,不過執行任務不能喝酒,最後他還是偷偷買了一些啤酒藏好。
這是羅秀知道,這次也就順手牽羊搞了點。
聽完羅秀的解釋我笑著說你居然做小偷了?
羅秀苦著臉,說我跟他說了的,這種事情還用偷嗎?
對此我並不反駁,我來,不是和她鬥嘴的。
我們兩人開始喝酒,只可惜,一瓶還沒完,喝了幾口後的羅秀說頭有點暈,趴一會,一趴,立馬睡著了。
我還在喝著酒,喊了她幾聲見她沒反應我才意識到她睡了。隨即我放下啤酒,苦笑起來。
她是有多累呀,從喝酒到現在,前後不到5分鐘……
放下酒杯,我看著熟睡的羅秀,許久後我才再次舉杯喝了兩口,之後見時候不早我才找了個地方把她安頓好。
地方自然是附近的旅館,把她放床上休息是最好的,不然她也甭想睡個好覺了。
安妥好一切後我才帶李俊義離開,去找「兇手」。
原本我已經讓李俊義回去的,但是他卻說了句這些人老闆你對付不了的,而且是很認真的在對我說。
我知道我確實對付不了,所以原本我計劃晚上的時候讓紅袖他們幫忙。不過當時李俊義說這番話的時候表情很嚴肅,這讓我突然想看看他究竟有多強大。
我讓他跟著我,一起尋找「兇手」。
在我眼裡這些兇手根本就找不到,可卻能等到。
也就是說要通過所謂的指紋、還有留下的各種線索來找那三個人顯然是不可能的。初步估計他們肯定不是人,就算是人,也是借屍還魂的那種,所以對方要麼不會留下任何痕跡,要麼警方這邊一查,只朝到個死人,最終成為詭異事件處理。
最終只會浪費時間浪費精力,事情也得不到處理。
我的方法很簡單,等著他們作案就好了。只要一作案那麼立馬就會有人報警,這樣大概就知道對方在什麼範圍,再去展開尋找。
我相信以他們的大膽和肆意妄為不會像別人那樣逃竄,而是在案發現場圍觀人群里的某個地方,也許圍觀的人裡面就有他的存在。
這是一種自傲的犯罪心理,就像我是個廚師,做出美味佳肴的時候我總喜歡站旁邊看客人的反應。
是滿足?是享受?還是其他的。
食物就是我的「作品」,所以我希望別人欣賞我的作品,喜歡我的作品。沒有比從別人眼裡看到對自己肯定時更好的讚美之詞。
殺人,也是藝術。在對方眼裡,殺人就是他的「作品」展現。以他連續不斷作案的事來看,他是個期望得到別人肯定的人,這種人驕傲自滿,甚至自大,即便做了鬼也是如此。
我相信在作品完成後他不會離開,而是等待從眾人眼裡看到驚慌或者恐怖,看到警察們一籌莫展,愁眉苦臉……
這些,能滿足他,令他開心、興奮,然後可以更愉悅的繼續完成下一部「作品」。
所以我現在什麼都不需要做,也不用像羅秀他們那樣疲於奔命。
鎮子外的地段幾乎都處在在開發的階段,城市在發展在擴大,如今距離近一點的地方成天都是「轟轟轟」的,各種貨車、卡車、挖土機在運做,還有工人們拿著手上的大鐵錘等東西打砸石頭和路面等。
不過這樣的地方也有個好處,外來工多,活動做。
在這裡四周能看到打紙牌的人,也能看到一堆喝酒的,少不了談情說愛的。所以我此時也不無聊,在命案沒發生之前我有大把的時間去看別人打牌,看別人成雙成對。
再說我身邊還有個李俊義,這個傢伙愛喝酒,見到這些工人們喝啤酒立馬就湊過去要和別人比拼。
比是比了,倒是把人家都比怕了。連喝好幾箱,人家錢都要用完,而李俊義卻說了句沒過癮。
聽到在這裡人家不跑就怪了,還繼續喝,喝窮也未必能贏,還斗什麼斗?
最後我笑李俊義不會說話,這種時候就算能喝,也得假裝喝不成,起碼要表現出一副快醉的模樣人家才會繼續和你喝下去。
李俊義苦笑著說他哪想那麼多,喝酒不就圖了痛快嘛……
一直到晚上的時候,我和李俊義在外頭蹲著吃快餐,這個時候有名警察慌慌張張跑向警局裡。
連警用摩托車都沒放好,啪嗒一下掉地上。
我看到這裡碰了碰李俊義,這傢伙還在猛口的吃,見我碰他停下來問老闆怎麼了。
我讓他看警局,他看過去,眨眨眼什麼都沒說。
也許在他看來並沒什麼的,因為他沒留意到那個慌慌張張的警察。
「估計出事了。」我道。
我把手上的快餐盒放好,心道肯定是出事了。這正是我在等的事,所以必須在等下警察們出發的時候跟上。
「去喊車。」我對著李俊義說道。
那傢伙看我一眼,邊吃邊跑去叫車。
這裡因為在開發的緣故叫車並不好叫,而且大多是摩托車,所以等下警車出發的話我們要跟上就必須先得準備好。
事實上和我想的差不多,很快警局裡面跑出來十幾人,陸陸續續上車走人。
只是我現在卻沒辦法跟著去,因為李俊義還沒回來……
那傢伙做事確實有點不靠譜,早知道就不讓他去,我自己去得了。關鍵時刻哪還顧著吃飯?連走路都不行,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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