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割昏曉 第六百二十四章 吹枕頭風

    第二天上午9點多鐘,裴伙達清點人數,還不見囡英上班,便在考勤簿胡囡英姓名的對應格寫上曠工兩個字。

    剛剛放筆,一名警察就出現在面前,聲色俱厲地命令,跟我到城北派出所去一趟。

    裴伙達摸腦殼一想,自己沒做什麼壞事呀!便問,我犯什麼事了?警察說,到派出所接受筆錄再談。

    裴伙達見警察那麼威嚴的樣子,駭住了,老老實實跟警察出了辦公大樓,一起上了一輛停靠在公路邊的警車。裴伙達回頭稍微一望,發現辦公樓前聚集著一堆同事,均向他的背影投以怪異而驚詫的目光。

    他心裡忐忑不安地想:完了,同事都把我當壞人看,因為被民警抓去的人都犯事了,都不是好人。他又反覆考慮:自己到底犯了什麼事?

    這會兒,他上了警車,警察說,你沒有犯事,我們是不會輕易抓人的。

    到了城北派出所,剛走進走廊,就看到囡英的背影。裴伙達沒有叫她,這才知道她今天沒有上班,也沒有請假是來這裡了。可能是她出了什麼事,她身邊還站著一個老媽,老媽手裡還拿著一件水紅色的褲衩,上面好像有污漬。

    他可不明白出了什麼事,就看見面朝窗戶的囡英轉過身來,一眼就觸到了自己的目光。囡英沒有說話,臉上有明顯的淚痕,分明哭過。裴伙達望著她說,小胡,發生什麼了?警察都把我叫來了。

    囡英正要說什麼,警察指著敞開門的審訊室讓裴伙達、囡英及其那個老媽一起進去在一排長凳上坐定。

    裡面早有一個穿著女警服的警察,手拿本子和筆坐在一張青黑油亮的方桌前準備作筆錄。

    帶裴伙達進來的那位戴著大蓋帽的警察坐在一張大方桌前,顯得更加威嚴。尚未審訊之前,裴伙達心裡就慌,這是有原因的,適應不了這種特定的氣氛。他偏開頭看一眼牆上寫著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字,心裡就七上八下;再溜溜神,朝門外走廊那邊的一間房子裡看,發現一個青年正跪在地上,面朝一位警察說著什麼,背對門外。

    裴伙達悚懼不已,心想:這間房裡的民警沒有讓他下跪說事兒還是對他客氣的。這一下,他的心理就崩潰了,大蓋帽警察問什麼,他就說什麼。那個作筆錄的女警察的筆在本子上不停地搖動,耳聰的,還能聽到沙沙的響聲。

    這位警察提到,據胡囡英說,她喝下你給的那杯飲料,幾分鐘就不清醒了。你到底在飲料里放了啥?之後發生了什麼事,你老實交待。

    此刻,身體已經在微微顫抖的裴伙達竹筒倒豆子似的一點不剩地把實話都倒出來了。他說,是田副縣長的兒子田雨叫他幹的,他在事先準備好的飲料里放了迷魂藥,只管3個小時,人就會清醒,不會要了人命。還說田雨這樣做的目的,也不是想害胡囡英,只是想趁她迷迷糊糊的狀態和她親熱。田雨追了她許久,她總是對田雨有些冷,所以田雨就要我幫他這樣做,並不是想害她。

    還不是想害她?站在一邊的那個老媽把手裡的褲衩一抖,忿然地說,你看,這上面是什麼?是幹壞事的證據呀!我女兒無辜遭到強姦,派出所不處理,我就要上告。

    民警向那個老媽做個手勢,示意讓裴伙達說完,裴伙達卻不講了。民警說,你知道放迷魂藥在飲料里,瞞著胡囡英給她喝,是什麼性質嗎?


    裴伙達把腦袋恨不能栽進兩腿間的褲襠里一言不發,他當然知道這不僅僅是一種錯。民警說,我們還要繼續調查,假如田雨侵犯囡英的情況成立,那麼你就是幫凶,也脫不了干係。

    那個老媽說,他和田雨兩個,到底是哪個強姦的,還說不清楚。說到這裡,她逼視著裴伙達:假如是你乾的壞事,你就得坐牢去。

    裴伙達突然抬起頭申辯,我沒有幹壞事,我沒有做案的時間,昨天晚上,是我的生日宴會,我們單位的幾個同事都可以作證,我一直沒有離開他們。要說離開,只離開了5分鐘左右,就回到一家人酒樓,和大家一起喝酒。

    民警說,犯強姦罪5分鐘足夠了,我們不排除你和田雨共同作案的嫌疑。裴伙達受委屈似的繼續辨解,我走出酒樓是送田雨和囡英離開,主要是打個招呼,作個別,沒有別的。他向民警強調,你可以問一問田雨,是不是這樣的。

    這時,田雨也被傳喚過來了,他交待的情況基本與裴伙達說的相同,有點出入的是田雨給1000元錢他辦生日宴,以及今天早晨田雨酬謝他1000元錢的情況沒有講。

    民警當即命令裴伙達交出那1000元錢作為罰金。這件事對裴伙達造成了很壞的影響,4天後,其單位就撤消了他所擔任辦公室主任的職務,這也是他的政治污點,可以說幾乎斷送了他的政治生命。

    榮幸的是,他雖然在女民警筆錄的紙張上按了手印,照說要抓進拘留所關押15天,可是最終沒有關押,當天就放了,應該說是沾了田雨的父親——一位副縣長的光。田雨死活不承認自己侵犯了胡囡英,只說和她是戀愛關係,而且也有人作證,說他自從認識了胡囡英,幾乎天天開車接送她,對她是精誠所致,只是囡英那塊金石不開,還反倒說田雨侵犯她。

    受理案件的民警及其城北派出所在上面指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況下,也就不了了之。

    囡英的媽媽古槐英鬧著要上告,活動了幾天後,也就收斂了,後來還與田副縣長成了親家,這是後話。

    這件事,田雨也受到了家法處置,他父親大發牢騷,立即沒收了他的藍色轎車,看他還敢不敢亂風光。不過,不久後又把藍色轎車還給了兒子。

    矛盾這麼深的兩家人後來怎麼成了親家呢?這還得從田雨有個當官的爸爸說起,田副縣長畢竟在官場混的人,兒子出了這種事,他自覺臉上無光,再怎麼懲治兒子也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根本問題是如何讓囡英的母親古槐花不上告,上告了影響更加不好,縣以上的市州(省)領導問責下來,還會影響他的仕途,這是相當不划算的,雖然是兒子犯錯,不,是犯法,但是田副縣長還是有很大的責任,起碼你是教子不嚴,你這個縣級幹部就會在人民群眾的心目中大打折扣。

    一天晚上,他把這個想法通過枕頭風吹給其妻何世嬌。何世嬌與他商量了一個共同的意見,讓何世嬌出面給古槐花所在居委會打招呼,要居委會幹部做古槐花的工作,讓她不要再鬧了。這樣果然奏效,因為居委會幹部看在縣級幹部的面子上,不可能不買賬。

    這件事,田副縣長沒有親自向誰發指示,而是何世嬌下去把事情擺平的。她是個秀外慧中的女人,會辦事,她第一次到城北居委會去談這件事,本來是城北居委會請她吃飯,到了最後,她卻搶先結賬,不讓城北居委會負擔一分錢,這讓他們覺得這個女人不錯。

    城北居委會書記當即表態,古槐花家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我們一定會把它處理好。工作做到這一步,照說何世嬌可以放心地走了,只等息事寧人之後打個電話感謝他們。可是她沒有立即走,而是與城北居委會一干人一起到古槐花家去慰問其女兒囡英,不但賠禮道歉,還掏出5000元錢作為慰問金送給古槐花。

    城北居委會一位幹部笑著對古槐花說,據我們了解,田副縣長的公子田雨確實想與你女兒戀愛,只是行為過激。再說回來,你女兒若真的與縣級幹部的公子談成了,也是你女兒的福分,這麼好、這麼有權有勢的親家哪裡找哦!

    何世嬌讓他們不要多說,可這番話已把古槐花母女說得一聲不吭了,雖然囡英還有點不服氣,但見田雨的母親親自過來,有禮有節地處理這事,她也就忍了。此後,古槐花母女再也不談上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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