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廣州曾經是對外貿易的都會,漢武帝平南越後至東漢末年這一期間,為日南郡、交趾所超過,但隨著外貿市場的轉移,交趾的地理條件便遠遠不如廣州優越了。
也就是說進口的物資如由交趾登陸,其內運路線比從廣州登陸要長得多,所以,外商很自然地便以廣州為停泊地點了。
東晉借人法顯於晉安帝隆安三年(公元三九九年),自長安出發,路經西域進入北天竺再由中天竺到師子國(即斯里蘭卡),在該島居留二年,聞知師子國至廣州有海道可回。
便於公元四一二年乘商人海舶抵耶婆提(即爪哇),再由耶婆提轉船返國。原計劃在廣州登陸,後因遇颶風,被吹至青州(在山東半島)上岸。
據法顯的《佛國記》記載:當時的師子國與中國的貿易往來已很頻繁,法顯是看到一柄來自晉地的絹扇,引起鄉思,才決心回國的。
從師子國至耶婆提共行九十餘日,然後在耶婆提停留五個月,等候信風,再直航廣州。
按照商人所說,在一般正常的情況下五十日便可到廣州。可見當時廣州與耶婆提之間,已有頻繁的商舶往來。
該書還說,從耶婆提至廣州的海舶,可載二百餘人,並可貯存五十天的糧食和給養,其所航行的路線亦是當時最快捷的航線。
另外,隨法顯之後,往來南海之間的佛教徒,據馮承鉤《中國南洋交通史》考證,約有十人。
其中,曇無竭於宋永初元年(公元四二零年)招集同志二十五人遠適天竺,後於南天竺隨舶放海達廣州。
印度僧人求那跋摩,於宋文帝(公元四二四年至四五三年)期間,應邀來我國傳教,從諸薄港(即爪哇島)乘搭印度商人竺難的商船直達廣州。
印度僧人求那跋陀羅,由師子國隨舶汛海,於宋元嘉十二年(公元四三五年)至廣州。印度僧人拘那羅陀,經狼牙修(今馬來半島)、扶南,至南梁
大同十二年(公元五四六年)至廣州。還有罽賓國僧人曇摩耶舍、印度僧人菩提達摩也是這個時期航海從廣州登陸的,其中菩提達摩的登陸地點——西來初地,至今古蹟猶存。曇摩耶舍建王國寺,即現在的光孝寺。
據《宋書·夷蠻傳》記載,廣州當時「舟舶繼路,商(商人)使(使官)交屬(往來)。」《南齊書·東南夷傳》也說:「四方珍怪,莫此為先,藏山隱水,環寶溢目。商舶遠屆,委輸南州,故交、廣富實,牣積王府。」
地方史書《州郡志》又稱:交、廣一帶「外接南夷,寶貨所出,山海珍怪,莫與為比。」因此,凡當廣州刺史的,無不暴富。俗話有「廣州刺史經城門一過,便得三千萬錢」的說法。
《晉書·吳隱之傳》也說了這麼一個故事:公元四零二年,東晉安帝元興元年,吳隱之任龍驤將軍、廣州刺史,當時廣州官吏貪污之風極盛,皆說因飲了市郊石門的貪泉水所致。
吳隱之特地到石門喝了一勺貪泉的水,並題詩一首曰:「古人云此泉,一歃懷千金,試使齊夷飲,終當不易心。」駁斥了貪官污吏的謬論。
當然,「飲之輒使人貪」,這是無稽之談,但這個故事亦說明當時廣州對外貿易之繁榮,官吏藉此而貪污。故《晉書·吳隱之傳》又雲:「廣州包山帶海,珍異所出,一篋之寶,可資數世。」
據王仲犖《魏晉南北朝史》引阿拉伯人古行記的記載說:「中國的商舶,從公元三世紀中葉,開始向西,從廣州到達鑌擲嶼,四世紀到錫蘭,五世紀到亞丁,終於在波斯及美索不達米亞獨占商權。」
馬斯歐迪的《黃金原和寶石礦》一書成書於公元九四七年)也有記載,謂五世紀上半葉,在幼發拉底河的古巴比倫西南希拉,常有人看見印度和中國船在此停泊。
參見桑原鷺商《波斯灣之東洋貿易港》一文,載《唐宋貿易港研究》一書中)。當時的外國船「每歲數至」。並且有十餘艘之多。(參見《南史》卷五一《肖勵傳》)
清郝玉麟的《廣東志》記載外國商人前來廣州貿易時,亦列有師子、毗加梨、干陁利、闍婆、狼牙修、盤盤、頓遜等十國余。其中交往最密切的有占婆、扶南、訶羅單和干陁利等國。
占婆在西晉、東晉、宋、齊、梁、陳等朝代中,先後派出二十多次使節來洛陽和南京訪問朝貢。外國的朝貢就包含有通商的成分在內。
扶南是雄霸東南亞數世紀的強國,從西晉武帝秦始四年(公元二六八年)起,至陳後主禎明二年(公元五八八年)止,扶南王國曾先後派遺二十多次使節來南京訪問朝貢。也是當時和我國通商的主要貿易國。
訶羅單和干陁利雖然前來朝貢的次數不如以上的兩個國家多,但由於地處東南亞各國通商貿易的要衝,再聯繫到法顯《佛國記》的有關記載,這兩個國家與廣州的通商據推測也會非常頻繁。
德人夏德氏也認為:那個時期外國商人開闢了廣州這一重要市場。但由於文獻記載非常簡略,所以還無法對當時的貿易情況作出詳細敘述。
在這期間,輸入我國的主要物品有:象牙、犀角、珠璣、玳瑁、琉璃器、螺杯、吉貝(棉布)、鬱金、蘇合(香料)、沉擅、兜鍪等等。
輸出的商品以綾、絹、絲、錦為大宗。此外,還有奴隸交易,據《梁書·王僧孺傳》稱,廣州每年都有從高涼郡(今陽江高州一帶)運來的「生口」(即奴隸),賣給外國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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