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打他!」
「打死他,打死他!」
眾人一頓狂踹,一開始那劫匪還在拼命掙扎,可伸出來的腳太多了,他根本爬不起來,漸漸的,那個劫匪沒了動靜。
見人不動了,眾人又踹了一會兒才停手。
「不動了,好像是死了。」
「死了?這也太不禁打了吧。」
有人摘下劫匪頭套,看了看說道:「這不是神槍三炮,有頭髮,三炮是光頭。」
「這槍也是假的。」有人拿起那把槍隨便擺弄道。
江浩一手提著褲子,另一隻手接過槍,槍拿到手裡,心裡就是一驚,媽的,這絕對不是假槍,這是一把老式的火銃,不過裡面確實有火藥,雙響的那種,這和電影裡演的不一樣啊,電影裡不是說是假槍嗎。
江浩站起來,喊道:「都別動」,說完拿著槍對著天上扣動扳機:「轟、轟。」
連續兩聲槍響,震的周圍人耳朵嗡嗡響。
所有人後怕的臉色發青,「額的個娘唉,這是真傢伙,能打響的。」
「這麼大勁兒,這一槍要是打在身上,還不都是窟窿了。」
「剛剛俺咋就衝上去了呢。」
「我是看占鰲兄弟衝過去,我就跟著衝過去了。」
眾人無不後怕,再看向余占鰲的眼神中,多了一分崇敬。
其實江浩現在自己也在後怕,假槍變成真槍,如果不是自己動作快,這個劫匪給自己來一槍的話,自己連跑的機會都沒有。
九兒走回轎子,江浩看過去,兩人的眼神在空中對視,好似有一種別樣情緒在空氣中滋生,哪個女人不愛英雄,還是救了自己的英雄,好半天,九兒才緩緩放下轎簾。
「這人怎麼辦?」有夥計指著劫匪問道。
江浩回過神,看向已經死透的劫匪,說道:「找個地方把他埋了吧,總好過棄屍荒野。」
「占鰲兄弟講究。」有人說道。
眾人把土匪兜里的錢掏出來,自己報數,一分不差,現在的人實誠,人們把錢分了。
在高粱地找了一個小土坑,把屍體往裡面一丟,從旁邊弄點土蓋上就算完事了,估計明年這裡的高粱會長得更旺盛。
不過那把槍江浩留下了,還在土匪身上搜出了火藥葫蘆和鉛彈皮囊,雖然只是火銃,但他也是槍啊,萬一用得到呢,現在不好帶在身上,江浩把他藏在高粱地一處地方。
再次出發,半個時辰後來到十八里舖酒坊,九兒帶著紅蓋頭下轎,被一個婦人攙著往房裡走,江浩站在遠處看著,走到門口時,九兒忽然停下,轉頭看向江浩這邊。
江浩也靜靜的看向那紅蓋頭。
兩人雖然都看不到對方的眼睛,可是都知道,對方在看著自己,這就像一種無聲的交流。
「走吧,進屋吧。」
九兒轉身,走進了那處土房子。
看著九兒的紅襖消失,江浩忽然有一種強烈的失落感,他本不屬於這個世界,可為何會有如此強烈的感覺。
他不知道。
壓下心神,自己是來做任務的,買酒買酒。
「我想買一壇酒帶回去。」江浩說道。
「在路上遇到劫匪,占螯兄弟第一個衝上去,要不然這次肯定的糟,按理兒說我們應該送你一壇,不過這是東家的東西,我們不好拿來做人情。」一個夥計不好意思的說道。
「沒事兒,應該的。」江浩爽朗一笑。
來到藏酒的酒窖,裡面是成排的酒罈,有大有小,那種一人高的大缸,一缸二百斤,最小的一壇三十斤,趁著那夥計不注意的工夫,江浩用手掌覆蓋在一壇酒上面,心中默念「收集」。
十秒鐘過去,那壇酒並沒有消失。
江浩也收到了一條系統信息:「此酒不符合客戶要求!」
失敗了!
江浩突然想起來,在電影裡,余占鰲往酒里撒了一泡尿,才讓酒變得好喝,要不自己試試。
可是夥計在這裡,他沒辦法撒尿啊,只能買回去了。
抖了抖兜里的四塊銀元,剛好夠買一壇酒,夥計用一根麻繩捆好酒罈,讓江浩背在背上,出了酒坊上到山坡,江浩又轉頭看了一眼那幾間土坯房,最後咬咬牙,轉身走了。
走到高粱地青紗帳,江浩鑽了進去,放下酒罈,打開蓋子聞了聞,一股很濃重的燒酒味,說不上好,用手指蘸了一點,放到嘴裡舔了舔,還別說,味道真不咋的,難怪系統會不收呢。
江浩笑了笑,掏出傢伙開始往裡尿尿。
如果這次成功了,他就要想辦法弄到一筆錢,買一百壇酒,或者乾脆用偷的.......。
「嘩嘩嘩~~」
這一泡尿的還挺多,終於尿完了,抖了抖傢伙塞回去,蓋上蓋子,又用力搖晃了幾下酒罈,使酒水與尿液充分混合,以達到最佳口感,然後用手覆蓋在酒罈上,江浩再次默念「收集」。
「此酒不符合客戶要求!」
系統回答和剛才一模一樣。
江浩傻眼了,難道是自己尿的多了?或者是,今天有些上火?還是需要發酵一段時間呢。
不會需要自己找出尿尿的最佳配方吧,這可就麻煩了。
江浩胡思亂想半天,最後得出結論,或許不是自己尿尿的問題,問題可能是出在酒上。
電影中,老掌柜的死了,九兒撐起酒坊,釀出新酒也不好喝,余占鰲過來撒潑,往酒罈子裡尿尿,這才讓酒變得好喝的。
看來,咱還得等釀新酒啊。
可是,釀新酒,就需要老掌柜死,可是電影裡說,好像弄死老掌柜的是余占鰲,那不就是自己嗎。
殺人可不是小事,之前打死劫匪,那是被逼到了份兒上,大傢伙一起上,不小心給打死的,如果讓江浩特意預謀殺一個人,他還未必有那麼狠的心。
江浩覺得自己需要好好想想,他剛想走,可看到地上那壇酒又停下,打好麻繩再次背上。
不是他不想扔掉,可買酒的四塊大洋是他全部身家,如果這壇酒再扔了,他這幾天就真的只能喝西北風了,累點就累點,他決定背回城裡,看能不能賣出去,哪怕換兩個大洋也好啊,最起碼可以有幾天的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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